當然是有感於「教育」一詞,彷彿是現今社會議題的萬靈丹。然而面對「零撲殺」政策的施行,目前國內與動物保護相關的團體,幾乎都在發展與推動自己團體的核心理念與教育課程的工作。

因此「教育」乍看之下,似是萬能的「零撲殺」解方,但究竟要怎麼做才能有效的執行呢?回想2016年筆者因有感國內虐待動物事件,第一次以《僅談動物保護就算是生命教育了嗎?》為題投書天下獨立論壇並獲刊登。如今則想從一位長期關心動物議題的教育工作者,來與各位讀者分享些心內話。

 

動物保護教育到底該歸到教育的哪一環?

筆者視「教育是一種生存,我們為了存活而學習」的觀點 (詳見窩窩專訪)。從教育現場發現,台灣因擁有不同的族群、宗教、語言,被視為具有多元文化的社會。隨著社會的變遷,在不同階段社會關注的議題也有所不同。台灣從1968年開始,將原來六年的國民義務教育延長為九年,在2014年則是把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延長為十二年。大膽推論台灣人民每人最少擁有六年的受教時間,如今的青年則至少具有九年的基本教育,既然如此就從「學校教育」來說明吧!

近幾年有關動物議題的媒體報導漸漸增加,代表著社會大眾對於動物此議題的重視外,從不同的報導內容中,也可發現動物議題的範圍從早期的流浪動物,擴展到野生動物、經濟動物、實驗動物,甚至是展演動物的層面,可見一股關懷非人動物的意識正在興起。在社會議題的場域中,通常關注動物議題者,自己本身大多具有喜愛動物的情感特質,或者是擁有接觸動物的生命經驗。

話說台灣目前最新的教育改革是即將實施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其中納入的社會議題包含:性別平等、人權、環境、海洋、品德、生命、法治、科技、資訊、能源、安全、防災、家庭教育、生涯規劃、多元文化、閱讀素養、戶外教育、國際教育、原住民族教育等,共計19項。那尊重動物生命相關的教育,到底又該歸在哪裡呢?

白亦方等 (2012) 研究指出:現今教師認為新興議題教學的優先順序排列,把「動物倫理與福利」排序至最末,分析其原因為社會事件層出不窮,多數屬於個人品德缺失或因缺乏生命教育的學習與認知,而「動物倫理與福利」與社會事件的關聯較少,教師認知的比例均不到四成。有趣的是「動物倫理與福利」並沒有被列入時常聽到的「生命教育」中,反而是獨立出來的新議題。根據上述,我想大家可以先把「動物倫理與福利」當成是動物保護教育的一部分,歸在學校的「議題教育」裡,動物保護教育則是視為「生命教育」的其中一環。

現在筆者要分享的是自己思維好幾年,還為此攻讀研究所找答案,嘗試找出可有效推動的教育方式,雖然我的碩士論文題目根本與此不相干(笑),但我希望可以打破「動物保護教育」的侷限。我的教育理想是把目前相關的教育統整為「動物倫理教育」,而不再受限於法規,去區分物種類別。最後再連結到法源《環境教育法》,找出一個適合學校與社會教育的方式。

 

 

動物保護與環境教育的連結

正題開始前,先別管動物保護教育了,你有聽過環境教育嗎?(笑) 或者說,你知道動物保護在2011年《環境教育法》正式施行時,已被視為環境教育的一環了嗎?你知道台北市立動物園是以動物展示及保育教育為主題,經由環保署認證通過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嗎?如果你的思維還停留在動物跟環境有什麼關聯?環境教育不就是垃圾不落地、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嗎?我想現在是不錯的時機來Update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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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園,是展示動物的園區,也是環境教育的場域,但我們真的有在這裡認識動物嗎?還是只是滿足了獵奇的渴望?

 

先從相關法規來說明,《環境教育法》第一條明定:「為推動環境教育,促進國民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法。」此法提及的「尊重生命」正與《動物保護法》第一條不謀而合:「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因此,動物保護可被歸到環境教育裡。

另外,如果正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你是學校工作者,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的最新活動主題就是「動物保護」,只要在105年10月17日~106年6月30日上傳教學成果,學校獲得的葉片數是雙倍喔!(有點離題了) 我想引述的是網站描述:「期望藉由本次主題活動,在生活中實踐愛護動物、尊重生命,正視、善待與人類息息相關的動物,進而建立與動物共生共存、彼此尊重的環境價值觀。」 大家應該都看到關鍵字「環境價值觀」了吧!相信大家已可以漸漸接受,動物保護與環境教育是相關的。

 

 

環境教育與動物倫理的關係

既然談到了環境價值觀,一定要搬出筆者的師祖台灣環境教育之父楊冠政教授 (楊爺爺),其所作的《環境倫理學概論》即是把動物倫理視為環境倫理的一環。此外,楊爺爺於2014年在台灣師範大學進行的「虐貓有罪,殺豬無事?」演講,即是在說明動物倫理(animal ethic)的最終目的是對於生命的關懷。

演講當中提到《動物保護法》的核心概念,其實可緣自中國文化「士可殺不可辱」的精神,並延伸解釋我們應心懷敬意地,對待餐桌上的肉品。因為這些肉品,都曾是活生生的動物,牠們會成為食物,都是為了替人類延續生命。如果我們為了買賣利益、玩樂等目的剝奪動物的性命,對於這樣的行為應該三思而後行。不僅如此,曾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史懷哲醫師,亦從他的觀點提出了尊重生命倫理學說。他提到:「在我們傷害其他生命之前,必須審慎考慮,這樣做是否有必要?」這與楊爺爺提出的論述有異曲同工之處。

那「動物倫理」又是什麼呢? 簡單來說就是反思我們對待動物的方式,在道德上是否有對錯之別呢?以虐待動物這件事來說,是不分動物的類別,只要我們不忽視動物的痛苦,並有譴責施虐者帶給動物的痛苦和死亡時,就可說我們已由原先的同情和憐憫層面,開始進入道德的領域裡。因為我們已不僅是抒發對看到動物受苦這件事的情緒,甚至是更進一步對造成這個痛苦事件的關係人,做出了是非對錯的道德判斷。因此動物倫理關懷的核心為:「動物具有道德地位,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擁有是非對錯可言。」或許我們也可以這樣思考,因為動物與我們共同生活在同樣的環境裡,因此建立彼此之間良善的互動關係,應是我們做為環境公民的責任,所以動物倫理被視為環境倫理的一部分,同時也是我們所需的公民素養之一。

若從生命教育來看,「道德判斷」因關係到個人的價值觀,所以可連結到生命教育三大層面 (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中的「人與自己」;其次這個事件所引起的輿論,則可歸在「人與社會」層面,代表我們對別人抱持的態度,也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最後對於動物生命的尊重,可歸為「人與自然」的層面,象徵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由此可發現「生命教育」的核心是「尊重生命的價值」,以期最終達到對生命的全面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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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生命的形式,卻因人類行為與滿足人類福祉目的而被區分為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展演動物、同伴動物等分類,而我們與牠者之間的關係,又該是什麼樣貌?

 

 

動物倫理是動物保護嗎? 

回顧動物倫理在台灣發展,可說是在1998年《動物保護法》制定頒布之後。而在《動物保護法》之前,流浪犬被視為「都市環境問題」,是依據「廢棄物清理管理辦法」,被當作活的垃圾進行「處置」,到現在「流浪動物」還是被視為都市問題之一。面對社會變遷及都市發展,讓人與動物的距離也逐漸拉近,直至今日,台灣的民眾對於人與動物的關係已邁向更加深層的省思,可見「動物倫理」的意識已漸漸興起。

筆者認為動物保護的層級較具規範性,因為有《動物保護法》的法源依據,所以著重於宣導哪些行為是正確的?而在做出正確行為前,須具備正確的知識與技能。在受保護的對象則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展演動物及其他動物。然而我們接觸的動物不是只有這些,台灣在野生動物管理有《野生動物保育法》,其保護對象為:「一般狀況下,生存於棲息環境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因此在談到動物保護時,常在無形中與野生動物有了明顯的區隔,甚至因法源的核心精神的不同,而擁有不同的支持者。我相信「動物倫理」可以打破法源的規範,超越動物種類的分別,談的是個人與動物的情感連結,發展出看待生命的價值及態度,不再偏重知識層面,是一種情感教育。

可惜的是台灣目前的學校教育,還是以偏重認知及技能的升學考試為主流,有限情感教育的發展。因此目前的學校教育,還大多停留在認識貓或狗、飼主責任教育等,當然其中也有情意教學的部分,像是培養學生的同理心,但與需長期形成個人價值與態度為主的動物倫理還是有些許差異。因為動物倫理是更進一步反思自己與動物之間的關係,探討自己抱持何種信念做出行動與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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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脫毛保與野保之爭,在日常生活之中,有著太多的動物們與我們共存在同一片土地之中,只是往往都被忽略了。

 

2016年筆者受到窩窩團隊的邀請,有幸以《生活中隨處可見卻常常忽略生命夥伴?》為題談談實踐動物保護的生命教育,因為這場演講,我第一次把自己內心建構的教育理念分享給在場的聽眾。我心中的教育是沒有標籤與界限,是包容、接納、尊重與關懷,是了解各種論述及意涵後,最後願意做出抉擇與行動。因此我提倡「動物倫理教育」。

記得在那場演講,我提到尊敬的彼得・辛格與湯姆・雷根的友誼,兩位在堅持自己的理論,彼此切磋討論了大半人生,並從對方身上學習,更加完備自己的主張,這樣惺惺相惜的胸懷讓人敬佩。期許大家能擁有寬容與接納的態度,尊重自己與他人的信念與價值觀。這也回歸到生命教育的本質「關懷不同形式的生命。」我們都在「向生命學習」,不論是人、動物或植物,進而懂得關懷與尊重生命,最重要的是找出自己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動物保護、生命教育及環境教育應是息息相關的,差異在於引起民眾覺知的對象不同,教育的內涵也不盡相同。從關懷的範圍由小至大來看,依序為動物保護、動物倫理、生命教育與環境教育,為何將環境教育視為範圍最大? 主因在環境教育的終極目標在培養具有環境倫理信念的個人,使之具備正確的環境態度和價值觀,並做出理想的環境行為 (楊冠政2002),維護環境生態平衡,以期地球的永續發展。裡面提到的「生態」,即包含了生物因子及非生物因子,因此關懷的範圍最為廣泛,筆者簡單整理為下表。

 

 

 

動物保護

動物倫理

生命教育

環境教育

對象

指犬、貓及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

所有動物

不同形式的生命

具有生命的生物與非生命的環境

教育內涵

有明確規範的法規例如:飼主責任教育

重視個人發展對動物生命的價值觀與態度

發展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三層面的價值觀與態度

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以達到永續發展

動物保護及倫理、生命教育、環境教育分析表 (筆者自行整理)

 

 

這篇文章說明動物保護、生命教育、環境教育,這幾個近年來很熱門卻又容易混淆的詞彙的差異,相信其中還有許多細節無法詳盡呈現,卻是我多年在價值觀念衝突下形成的觀點,希望能帶給各位一些新思維。當然也是提供同為教育工作者的夥伴一種方式,每年學校要辦理環境教育4小時活動就是很棒的機會喔!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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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夢嫻
作者: 山夢嫻
教育工作者、都市生態紀錄者、環境教育專業人員,將推廣都市生態與生命關懷視為畢生職志。2016年新北市生命教育深耕評選New Life教師,現為南海藝工作室課程設計師,清華大學環教中心講師及看見․齊柏林基金會課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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