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延宕五年的《海洋保育法》盼能在此會期完成立法。上週雖被排審,卻討論無果,擇期再議。
歷時5年的推動,《海洋保育法》終在7月12日三讀通過!
今年(2024年)2月15日通過行政院版本草案後,並於3月28日排審,當時朝野各黨團委員有另提十種版本,最終因程序問題而未逐條審查,僅通過臨時提案「一個月內須舉行五場地方公聽會」,並將法條改為擇日再審,一度讓民眾擔憂立法進度遙遙無期。
後來,內政委員會便舉辦的一場公聽會,以及六場對原住民、漁民公聽會。在舉辦完臨時提案所要求的地方公聽會後,終於在5月9日開始進行第一次的草案逐條審查,並通過半數的條文,唯爭議性的條文暫時保留未審查待協商討論,接著於6月6日第二次草案逐條審議後,全數審竣並協商完成、提報院會。
2024年7月12日經立院三讀後,終於正式通過!《海洋保育法》旨在立法保護海洋生態、促進保護區的整合與規劃執行,並也設置海污基金、強化污染管理、全面提升罰則、建立吹哨者制度、接軌國際等5大主軸修法重點,陸續完成35項子法。
同時,也賦予主管機關劃定庇護區、管理保護區、公告禁限制行為、調查實施保育措施、派遣觀察員蒐集資料等5大權限。
待庇護區劃設完畢後,未來任何人及海陸域交通工具禁止進入海洋庇護區的核心區,否則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
此外,在庇護區的緩衝區內,若未經許可,或是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等利用行為,則不得從事水產養殖、採捕海洋生物、施作海洋工程等行為,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今天(6月8日)是向海洋致敬的一天,世界海洋日一早,眾多環團在滂沱大雨下至行政院陳情。2019年《海洋基本法》公告後,海洋委員會曾承諾兩年內完成海洋三法:《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
但兩年半過去,法案卻仍躺在行政院,不僅尚無草案,相關立法時程也遙遙無期。
臺灣海洋面臨巨大的生態危機,除漁獲量下降、海洋充斥著垃圾,生態保護區裡更仍見刺網,造成網具覆蓋在天然藻區,危害海洋生態,綠色和平組織表示:「在這樣的狀況下,海洋保育法卻仍走不出行政院大門,臺灣海洋的未來在哪裡?」,質疑海洋生態危機是否能夠解決。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也表示,海洋保育相關法律散落在野保法、漁業法等法律,然而這些法律各別管理與標的皆不同,在欠缺整合性管理之下,我們的海洋保育並無法明確落實,也舉例道台灣白海豚便是因為沒有整合性管理,導致白海豚雖已劃設重要棲地,但數量卻越來越少。
而一直以來,政府、海洋保育署不斷提倡國人認識海洋,以重視海洋環境與資源。荒野保護協會指出:「以海島國家為傲,親近、愛護海洋一直是政府所提倡的,但是守護海洋資源不應只是喊口號,更要以行動來解決問題!」
眾多環團於現場向行政院陳情,為了海洋生態環境、海洋生物及漁業資源,應儘速制定海洋保育法等海洋三法,並提出規劃立法時程。對此,行政院包晃豪參議也出面回應表示:「環團的陳情皆有聽見,相關制定與時程,行政院會盡速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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