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動團揭非法獵殺動物藏冷櫃 查獲800kg肉品

    圖片來源: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
    記者|陳怡潔    編輯|蘇于寬

    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近日向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檢舉,指出苗栗頭份山區有外籍移工租借倉庫,冰存非法獵殺的野生動物與犬貓遺體,並以此販售牟利。

    6月18日下午,協會會同受理單位新竹縣動防所,及案發地點主管單位的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和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共同前往查緝,在地主的陪同下進入倉庫,查獲八個冰櫃,及多種動物遺體共計800公斤。

    協會透過社群平台表示:「此次行動成功查扣全台規模最大的非法越南狗肉販售集團的冷凍倉庫之一——『頭份倉庫』。」協會指稱,該集團一年販售狗肉超過29,000公斤,非法收益近2,000萬元;且這筆收益尚未計入販售野生動物,如山羌、水鹿、山羊、白鼻心、鼬獾及穿山甲等,顯示該集團透過非法手段獲取的利益相當可觀。

    協會表示現場發現了大量動物遺體堆滿六個冰櫃,包含成堆的山羌,也有整頭水鹿、山豬、狗肉和數十尾狗尾巴,以及其他來源不明的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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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3 02現場查獲的野生動物大體與肉塊。圖片來源: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


    目前,現場查獲疑似犬隻肉塊約6公斤,已交由苗栗縣動物防疫所於6月20日送驗,等待確認是否為狗肉;其他野生動物的肉塊,則由苗栗縣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保存。

    苗栗縣自保科表示,18日是依保七總隊第五大隊通知前往沒入證物,依目前掌握的資訊,現場查獲多種一般類野生動物,但尚無法確認是否涉及保育類動物。

    針對外傳現場有三級保育類動物台灣水鹿的頭顱和軀體,自保科人員強調,由於多數大體已遭拔毛或肢解等處理,難以肉眼辨識物種,目前確認有大量山羌與台灣野豬,近期會將無法確認物種的肉塊進行DNA檢驗,以查獲的物種有哪些,其中疑似水鹿的頭顱,預計本週會送驗,如確認為水鹿,則會將案件移請保七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則證實,雖然查緝當日有到場協助,但目前案件並未交由其辦理。

    20250623 03疑似水鹿頭顱尚待檢驗,若確認為水鹿,案件將移請保七偵辦。圖片來源: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


    另據也在查緝現場的新竹縣動保防疫所技正說明,現場發現的疑似水鹿頭顱體積較大,鹿角基座亦較寬厚,因此初步推測為水鹿,但也不排除為其他鹿種,仍待進一步檢驗確認。另外,現場也有羊,包含包裝上明示購買自澳洲的羊肉,但是否涉及二級保育類動物台灣長鬃山羊尚待釐清。

    該倉庫的地主則於6月20日下午到苗栗縣農業處完成案情陳述,而越籍承租人現已離境台灣,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自4月26日台中市議員江和樹爆料狗肉販賣事件後,此租屋處便無人出沒,承租人也未再向地主支付電費;針對涉案人員的身份與角色,農業處人員強調仍在調查中。

    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強調,此案歷時半年調查,期間面臨諸多外在干擾與阻力,但協會始終堅持追查,期盼從根本阻斷非法野生動物及犬貓交易的管道,協會副理事長黃宣富也透露,後續仍會有其他檢舉動作。

    苗栗縣農業處則說明,此案將依照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持續辦理,若涉及殺害犬隻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2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至200萬元罰金;若涉及保育類野生動物則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至100萬元罰金,而涉及一般類野生動物則可能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可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金。

    目前本案許多細節仍還需要時間釐清,此案後續進展可持續關注主管機關的後續說明與公告。

  • 員工吃狗肉雇主一併罰,新北修自治條例將上路

    新北市動保處在2021年10月曾提出「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的修法草案,不僅已獲得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後,日前也獲得行政院核定,預計將在2022年2月25日上路實施。 

    記者 陳信安 報導

    由於新北市境內據統計有8萬多名移工,過往常發生因民情風俗與法規差異,導致移工食用狗肉、宰殺狗隻被民眾檢舉,而被開罰、判刑等情況;加上為精進動物保護觀念,雖然動保法已修訂禁止宰殺犬貓作為食用。

    但為了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因此本次自治條例修法,新北市也參照桃園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5條、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6條,新增雇主應禁止勞工於其提供之場所或宿舍宰殺、食用、販售或購買犬貓,甚至是其屠體、有關成分食品的行為。

    而不同於桃園市及臺中市。新北市在罰鍰上更明定,若有違反者,雇主將連坐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的罰鍰,並按次處罰;希望讓雇主充分盡到宣導禁吃狗肉的義務。

    為了配合自治條例的施行,新北市勞工局也發函通知新北市境內239家相關的移工仲介公司與公會,協請其宣導法規的修改,避免雇主不慎觸法而遭罰。且若雇主、仲介公司等未向移工宣導,也可能觸犯就業服務法的規定,亦同樣有罰鍰。 

    除了禁止食用狗肉外,本次新北市也修訂像是飼主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有防護措施、獸醫診所發現動物受虐應主動通報、使動物受傷者,動保處救治時不應妨礙,且應負擔相關費用、其餘還有訂定動物長照機構設立需經動保處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動物用劣藥醫療等相關條文。

  • 怎麼可以吃狗狗!南韓祭落日條款禁狗肉產業

    南韓國會於今年通過禁止食用、販售狗肉的法案,預計在3年後生效,引起肉狗業者批評。

  • 窩動保週報_第023期 越南河內2021年擬全面停止狗肉交易

    越南的狗肉市場興盛,是亞洲交易量第二高國家,每年有高達500萬條狗肉進入市場買賣。而擁有相同文化的國家還有中國、印尼、南韓等,中國的交易量更是高達每年2000萬條。近年來,隨著動保意識抬頭及兼顧國家形象,在七月初南韓釜山當地最大狗肉市場熄燈後,越南胡志明市盼改變國家形象,於今年九月六日官網公告呼籲民眾應停止吃狗肉的習慣,而首都河內市更擬2021年全面關閉狗肉市場。(圖 koreabizwire.com

  • 議員揭露狗肉販賣引爭議,動團籲正視動保偵辦體系

    記者|張愷丰    編輯|蘇于寬

    4月25日,臺中市議員江和樹在議會質詢時,揭露中部有集團販賣狗肉、貓肉,甚至還有一級保育類石虎,每台斤售價從700到1500元不等,並附香料包與大蔥。江和樹指出,這些犬貓肉品的來源,許多來自繁殖場的淘汰貓狗。此外,有些集團人員佯裝愛爸愛媽,餵食遊蕩犬貓掺有安眠藥物的食物,待其精神不濟,再抓入網中販售。江和樹說,接獲檢舉後,他親自跟拍交易過程,也委託人喬裝買家購買狗肉,後將肉品經臺中市動保處協助,向大甲分局報案。

    大甲分局向窩窩記者表示,將檢舉人提供的檢體經中央畜產會鑑驗後,確定是狗肉,該案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2條:不得宰殺犬、貓或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根據同法第27條可處5萬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違法者姓名、照片。

    而該案若涉及虐待、宰殺犬貓行為,也可能構成刑事責任,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這塊肉已送去動保處化驗,屠體還有掃到晶片」,江和樹在議會提到,目前繁殖場的退役犬貓多在植入晶片後放養,若死亡也只要以書面陳述通知動保處,如此易產生管理漏洞。他強調政府應修法加強犬貓死亡的通報規範,比如提供火化證明並繳回晶片等。

    對此臺中市動保處處長林儒良回應,可以先用行政命令要求業者,再請寵物公會轉知業者執行。

    非法交易不只獵捕貓狗,石虎也遭殃?

    不僅貓狗淪為盤中飧,疑似石虎的動物也遭到宰殺。江和樹在質詢時,提供疑為石虎屍體的影片,他解釋該集團不只販售貓狗,連一級保育類的石虎也成為被買賣的商品。

    20250429 01江和樹於議會揭發集團販賣狗肉、石虎的不法行為。圖片來源:截自江和樹臉書貼文

    對此臺中市農業局局長張敬昌說,無論吃狗甚至石虎,不僅違法更是全民公敵。臺中市農業局林務自然保育科則說,獵捕石虎者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可依第41條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若查有交易情形,可依同法第40條處六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以下罰金。

    而此屠體是否確為石虎遺體?提供影像的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下稱珍愛協會)表示,屠體尚在冰存,但以肉眼即可判斷其為石虎。

    吹哨影片延伸案外案,動保協會控議員為搶功影響調查

    不料在江和樹發布新聞稿當晚,珍愛協會便發文,質疑議員為搶功影響調查進度。珍愛協會副理事長黃宣富批評,協會全臺布局超過七個月,原想聯合收網,將新竹、苗栗、臺中、臺南、高雄等地的嫌犯一網打盡。但議員曝光資料,造成查緝功虧一簣。

    珍愛協會說,犬貓與石虎宰殺交易案件,買賣影片照片皆由協會成員參與,未曾出現臺中市議員與其助理。此一聲明與江和樹所指「親自跟拍交易過程」不符。

    除此之外,協會說議員在質詢時,公開協會提供的影像,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也侵害協會智慧財產權,更可能使實地協助面交狗肉的外籍志工,面臨人身安全的風險。協會表示,當時將影像證據委請議員轉交動保處與警方前,已再三囑咐不得公開資料,議員也同意配合。

    20250429 02珍愛協會發布聲明譴責江和樹公開蒐證資料之行為。圖片來源:截自珍愛協會臉書貼文

    對此江和樹回應,澄清協會稱其為政治操作、自我包裝顯為誤會。而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應遵循偵查不公開的對象,為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等,議員並不包含在此列。

    江和樹還原當天情境,說明4月23日協會到議員服務處討論此事,他旋即通報臺中市動保處,也全程出面做筆錄。但關於狗肉交易影像來源為何?經窩窩記者致電議員服務處後,服務處僅強調貼文已說明相當清楚。記者同步透過臉書詢問江和樹,但截稿前尚未收到回覆。

    黃宣富告訴窩窩記者,狗肉由協會人員購買,與議員並沒有什麼誤會,當時也未告訴議員影像可作為其他用途。協會志工温小姐亦說,狗肉為珍愛協會提供給議員,並由他轉交給臺中市動保所化驗。

    至於疑似石虎屠體來源為何?温小姐解釋,4月20日協會在網路上追蹤慣犯,發現集團意圖販售有特殊代號的動物,為了保存證據,緊急聯繫賣家表示購買意願,面交後才知道是石虎。黃宣富說,當天交易石虎的場所在臺中,但屠體是協會交由新竹縣處理。目前屠體已送保七偵辦。

    對於協會與議員所引發的爭議,記者今日致電詢問臺中市動保處,但截稿前尚未得到回應。温小姐說,動保團體沒有公權力,還需肩負追查、跟監與蒐證的任務,未來行動恐更加困難,呼籲主管機關應正視動保偵辦體系結構與激勵制度,真誠與民間團體合作。

     
  • 韓禁狗肉寬限期近半 50萬肉犬急需配套措施

    圖片來源:Korean K9 Rescue。
    記者|陳怡潔    編輯|蘇于寬

    南韓國會於2024年1月9日以壓倒性票數(208票贊成、2票棄權、無人反對)通過《禁止飼養、屠宰、販賣等食用犬隻特別法》(簡稱《禁止食用犬隻法》),並於同年2月6日由總統尹錫悅簽署生效。該法設有三年寬限期,預計自2027年起全面施行,終結南韓數百年來以狗肉為食的傳統習慣。

    該法案明文禁止以食用為目的而飼養、繁殖或屠宰犬隻,亦不得販售相關製品,違法屠宰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違法飼養或販售者則恐面臨2年有期徒刑,最高罰款額度則是3000萬韓元(約新台幣63.6萬元),而吃狗肉則無罰則;這項由政府主導終結傳統飲食習慣的法案,在全球屬首例,具高度指標意義。

    《禁止食用犬隻法》獲得社會廣泛支持,儘管朝鮮半島過往有悠久的狗肉文化,社會風氣在近年快速轉變,愈來愈多南韓人將狗視為家庭寵物,加之有其他便利取得的蛋白質選項,狗肉市場已大幅萎縮,社會對該產業的容忍度亦明顯降低。

    2022年8月發布的一項蓋洛普民調顯示,逾九成受訪者表示「不吃狗肉」,青少年族群更達百分之百。另一項首爾國立大學獸醫學院獸醫人文社會科學系進行的調查則顯示,截至2022年,每10人中有6人同意法律禁止食用狗肉、有9人對食用狗肉持負面看法。

    法案反映了南韓社會文化的更迭,然而龐大的肉犬數量與從業者的生計問題,至今仍缺乏完善解方。根據南韓農業部估計,全國尚有約50萬隻食用犬待安置絕大多數為體型龐大、列為「危險犬種」的土佐犬或其混種,不僅需依法取得飼養許可,也必須由具備足夠空間與經驗的飼主收養

    且由於這些犬隻曾被作為食用犬對待,外界普遍擔憂其可能承受健康或心理創傷,導致收養意願偏低、轉置難度極高,與此同時,許多公立收容所早已飽和,進一步加劇安置困境。

    過去以養殖肉犬維生的犬農也陷入艱難處境,即使政府提供每隻犬60萬韓元(約1.4萬台幣)補助,並投入60億韓元擴建收容設施,但不少業者曾投入大量資金建設飼養設施,如今遭逢禁令,面臨無法在期限內釋出場中犬隻,就會違法的壓力,犬農普遍認為補助不足以支應退場成本。(延伸閱讀:不吃狗了!南韓2027年起禁吃狗 業者不滿補償措施

    2024年,農林畜產食品部部長朴范洙(Park Beom-su)曾向路透社表示,南韓有5898家狗肉相關業者,包含養殖場、屠宰場、餐廳、經銷商及其他相關業者,其中1537家為狗肉養殖場;自《禁止食用犬隻法》宣布後,已有623家陸續關閉,但仍有近千養殖場尚待退場,特別是年長犬農的處境尤為艱難。

    長年倡議禁食狗肉的動保團體表示,已要求韓國農林畜產食品部在退場政策中納入具體且可執行的犬隻救援機制,強調不應由民間組織來吸收因應禁令激增的肉犬安置需求。

    南韓動保團體也向BBC表示,自2015年起,已有近2800隻肉犬在各團體協助下成功送養,包含有些犬隻被送往外國收養,然而與龐大的肉犬犬隻數量相比,這些行動仍然改善扭轉現況,韓國動物福利協會會長趙熙京曾向BBC坦言,即使努力救援,仍可能有狗「被落下」

    雖然主管機關農林畜產食品部強調,安樂死絕對不在政府的規劃內;然而,缺乏有效的退場機制與產業轉型支援,《禁止食用犬隻法》恐將導致大量犬隻「被救之後又被丟棄」,面臨安樂死的命運,甚至淪為非法交易品。

    首爾大學獸醫教育辦公室主任全明善向BBC批評,政府的準備明顯不足,她認同應該將收養與安樂死都列為可能的處理方式,但她也說:「當狗從殘酷的屠宰場救出來,之後卻被安樂死,人們感到失落和憤怒是很自然的。」

    化名燦宇的年輕犬農則向BBC表示,他的農場在短時間難以處理全部犬隻,他對於目前的處境十分不解:「動保團體成功讓法律通過,卻沒有說如何對這些狗負責,或者將狗帶走。現在我聽說,連動保團體都說安樂死是唯一的選項。」

    從業逾20年的韓國食用犬協會會長朱永奉向BBC感嘆道:「現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延長寬限期,這樣我們就可以有更多的時間處理(剩餘的狗)。」對於未來,他十分悲觀,「到了2027年,我真的相信會發生一些可怕的事。」

    《禁止食用犬隻法》具高度象徵意義,但政策落實面臨肉犬安置與產業退場等難題。隨著三年寬限期已過近半,這場文化與制度轉型能否兼顧犬農與犬隻處境,正考驗南韓政府的執行力與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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