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劃|朱翊瑄       設計|黃品瑄

01

在流浪之前,牠們曾經有家。

 

【棄養的真相】

棄養理由百百種,但沒有一種該是理由:婚姻因素、感情因素、家庭因素、宗教因素⋯⋯當你萌生了「棄養」的念頭之時,也就註定了牠悲慘的漂泊。犬貓並不歸類為野生動物,而是屬於人類家庭的「同伴動物」。將牠們棄置街頭,並非「回歸自由」,反而是「棄養行為」!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金。

【放養的真相】

在非都會區,多數人認為讓犬貓自由來去室內、戶外是相當正常的事。但是,犬貓千年以來被馴化為人類家庭的陪伴者,野外早已不是牠們的家,且處處充滿危機。像是隨時可能走失回不了家、發生車禍意外、或感染疾病與誤食毒餌,甚至與野外犬貓交配意外懷孕等。

 放養不僅違反動保法,若犬隻追咬他人、造成傷亡或車禍,飼主也都得負起刑責!

 

02

牠們來自不同的地方,卻都步上流浪的旅程。

二、三十年前的台灣街頭已有流浪犬的存在,早已繁衍出多代後代等數不清的野化浪犬們,牠們通常脫離家庭許久,野性較強。

棄養犬

放養犬

野化犬 

這三者皆是現代浪浪來源,彼此更可能不斷繁殖出下一代,成為龐大族群。

至於棄養犬、放養犬與野化浪犬何者較多?目前尚未有定論。但可以發現的是,不同地區的浪犬來源有所不同。例如淺山或野地較常見野化犬,而鄉村或郊區較多放養犬,部分放養犬甚至不是人們有計劃飼養的犬隻,而是零星遊蕩到家門前,人們因憐憫提供穩定的食物來源。犬隻因此留下、聚集、繁殖,形成生生不息的浪犬族群。

 

03

小小的台灣,已沒有牠們的容身之處。 

 

目前估計全國仍有近15萬隻狗遊蕩街頭*,已超越今年全國新生兒數量。驚人的數據背後更隱藏著許多你沒看見,卻持續衍生的問題。

【配套不足的零撲殺政策】

2014年紀錄片《十二夜》上映後引起輿論與修法倡議,政府遂於隔年刪除流浪動物進入收容所12天後,無人認領即安樂死的條款。 然而,在街頭浪犬數量尚未受到控制時,零撲殺政策更加緊縮了有限的動保資源,收容所犬隻只進不出,街頭遭人投訴後捕捉的問題犬,需急難救助的浪犬貓,也難以收容。

 【超載的收容所,不堪負荷】

根據農委會109年9月資料,全台21間收容所近半數收容比例已達到或超過100%。哪怕資源最充足的台北市動保處收容所,犬隻超收226%,貓更超收598%。當動物數量過多,所內空間無法充足分配,動物的壓力升高,甚至狗咬狗相互攻擊。

*107年度台灣地區各縣市遊蕩犬調查結果 https://pse.is/3a8ml6

 

04

沒有家的屏障,流浪是條艱辛路

 

【浪浪辛苦】

  • 挨餓生病:流浪在外生存得靠自己,除非能夠找到穩定的食物來源,否則挨餓受凍是家常便飯。
  • 天災人禍:浪浪可能來不及閃躲車子,發生誤觸獸鋏等意外。颱風、豪大雨、寒流等也皆是浪浪生存的嚴酷考驗。
  • 虐傷宰殺:浪犬貓若和人生活範圍重疊,便容易發生衝突,當衝突升高,部分人士可能為報復而傷害動物。此外,浪浪遭惡意虐待甚或吃食也時有所聞。

 

【人類受難】

  • 環境污染:浪犬貓聚集處可能有食物殘留、或是便溺導致環境髒亂;也可能因動物天性如發情、恐懼時會嚎叫,形成噪音污染。
  • 車禍攻擊:馬路旁若有浪犬貓聚集,可能因閃躲動物而發生車禍;動物有其攻擊自衛天性,當與人們生活過於緊密,也可能發生追逐人車、攻擊咬傷等意外。
  • 疫病傳染:無論是鼬獾身上發現的狂犬病,抑或是石虎身上發現的犬小病毒。在在顯示浪犬貓與野生動物之間會互相傳染疾病。一旦疫病爆發,對人類也是相當危險的事情。
 
延伸閱讀|小病毒感染——遊蕩犬貓對石虎造成的致命威脅

 

05

這群人是誰?動保行動在幹嘛?

 

會投身動保行動行列的人們,原因可能不盡相同,卻多數有對動物熱愛的共通點,與一份期望改變流浪動物問題的初心。 

  • 餵養者:因無法坐視浪犬貓挨餓,提供食物餵養。

  • 救援者:無論是意外或是人為,當浪犬貓遭遇生命危險時,前往第一線急難救助者。

  • 抓紮者:為改善流浪動物問題,協助為浪犬貓進行絕育計畫的人。

  • 收容者:將浪犬貓收容於個人住所或特定地點,免於流浪或無法生存的風險。

  • 送養者:運用社群、網路或是人脈,替浪犬貓尋覓合適的飼主或家庭。

  • 教育者:推廣正確生命教育觀念,呼籲大眾重視流浪動物問題。

 

06

失控的動保進行式,受害的仍是動物。

 

【假募款真斂財】

有心人士為了圖利,變相以「動保之名」詐財。例如台中知名的流浪貓中途之家負責人盛珊珊以募款救援、醫療、絕育等名義,詐領動保處近百萬元。

【假結紮真詐財】

政府為了鼓勵絕育計畫,替浪犬貓絕育後申報可請領補助款。卻傳出不僅一起獸醫師假結紮領補助的案件。除了詐騙不可取,已經做出剪耳(已絕育記號)的浪犬貓放回街上繼續繁殖,更是擾亂與拖累絕育計畫進行。

【過量收容】

超過個人負擔能力仍持續收容,無法讓犬貓獲得良好的照顧,甚至因此導致動物生病、死亡的案例。 

【假領養真販賣】

以領養知名,實際上和認養人收取對價費用,實為寵物買賣行為,此舉可能助長非法繁殖場或私下繁殖。若未取得繁殖與買賣許可、合格寵物登記、掌握動物健康狀況等,皆已觸犯動保法。

【不當餵養衍生問題】

因餵食導致環境髒亂,或浪犬貓聚集造成意外,引起衝突。當衝突逐漸升高,受擾的民眾也可能因無從解決或心生怨恨而報復動物,例如毒殺或虐殺動物等。

 

07

流浪動物問題,源頭管理與後端行動須同步著手!

 

【源頭管理】

  • 繁殖者:按照動保法規,繁殖業者需申請合法執照才得以繁殖,實際上卻有不少繁殖業者不符合規定;亦有民眾會私下繁殖,販售或贈與親友,成為檯面上難以管理的黑數。
  • 政府:繁殖端、飼主與動保行動者都是政府需著手管理的一環,如管理合法繁殖業者、查緝不良繁殖或私繁行為;落實家犬貓絕育,控制家犬貓總數,開罰飼主棄、放養行為等。
  • 飼主:按照動保法規,飼養犬貓必須施打晶片、進行絕育。而不棄養、不放養,妥善照顧動物則是身為一個好飼主最基本的責任。

 

【後端行動】

  • 繁殖者:若不再繁殖,切勿棄養,應符合相關規範,妥善處理種犬貓的去向。
  • 政府:針對現有的龐大數量浪犬與收容所爆量問題,目前採用大規模絕育計畫與問題犬捕捉收容兩者並行。
  • 飼主:若在街上巧遇有緣分的浪浪,收編帶回家也是幫助牠免於流浪的好方法!

 

流浪動物議題宛如一個無盡的迴圈,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善盡自己的角色責任。仰賴任何一方,都不可能解決問題。 

 

08

你我,又可以做什麼呢?

 

流浪動物問題並不只與動物相關,也可能成為社會問題。然而,你我的加入,就有促成改變的機會。 

  1. 成為飼主前請三思:落實責任!不棄養、不放養,打晶片、要絕育。 
  2. 關注動保議題:關注流浪動物議題,充分參與相關討論、對話,也是一種改變方式。 
  3. 監督政府作為:除了監督政府落實現有政策,也可呼籲政府成立動保司,讓動保單位位階提高,動物保護業務專職管理,強化動保資源。
  4. 監督民間組織:加入募款,或支持任何動保行動時,也應進行合理的監督,確保自己的善款皆有運用在合理的行動中。
  5. 起身成為行動者:當每個人都願意起身成為動保行動者時,就能形成一群人的力量。 
  6. 推廣正確生命教育觀念:和不理解流浪動物議題的親友傳達正確資訊與生命教育觀念,有機會讓更多人了解牠們的處境。

 

09

犬貓因陪伴人類的使命而誕生,卻也因人類的選擇流浪街頭。 

流浪動物問題始於人,也應終止於人,讓牠們擁有更好的對待,一起來嘗試扭轉流浪動物之殤吧! 


本篇由向上科技教育基金會贊助,窩窩企劃、設計製作,概念來自紀錄片《動保蝙蝠俠》Taiwan Batman,現正熱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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