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偵查包括「被害者、現場、物證和嫌疑犯」,四者之間如果連結越多,就越有機會偵破案件。法醫就是串起被害者與證據、嫌疑犯之間的關聯的重要角色。
臺北市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隊長林庭君舉例說明,動物受虐就像人類遭到家暴一樣,需要到醫院驗傷證明受害程度,找出受傷的原因。如果受虐者不幸死亡了,就送到法醫機構驗屍。「動物法醫之於動物虐待案件,確實有其必要性。」
記者|洪郁婷 編輯|蘇于寬 設計|蔡孟成
設立動物法醫,為沉默的動物說話
臺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黃威翔助理教授表示,解剖是很重要的蒐證環節,能強化犯罪偵查*四項要素的連結。
以大橘子案為例,本案證人目擊兇手與貓互動,似乎掐住貓的頸部,但兇手辯稱在「跟貓玩」;而停車場監視器則錄下兇手架著沒有掙扎動作的貓,勒住頸部數秒,最後對動物身體踢了一腳,無法斷定貓咪死於兇手的那一個行為。
法醫透過遺體解剖,發現頭頸部有受壓迫的證據,腹部有大面積的皮下出血,且頸椎錯位與脊髓出血,還原疑犯的暴行,推翻了兇手「跟貓玩」的說法,並連結監視錄影器的事證,確定動物死因爲「扼頸」窒息而死,更確立「動物未掙扎」的可能原因為脊髓損傷。
犯罪偵查的核心原則,就是將「物證」、「受害者」、「兇手」及「現場」四項要素,透過科學方法緊密的連結在一起,還原案件的真相。
動物法醫解剖屍體,從貓咪身上的跡證還原受害經過,輔助法官判斷兇手的罪行是否成立。黃威翔提倡每個案件都需要解剖,才能強化四項要素的連結,確立犯罪事實。那麼即使行為人證詞反覆,才不用擔心被混淆事實。
國內法醫隸屬法務部,有《法醫師法》作為其權利與義務的依據,但動物法醫目前仍無相關法令依據,採證、分析的過程也缺乏可依循的標準流程。現況是動物法醫提出的證據公信力容易受質疑,法庭上也未必能被採用。臺灣的動物法醫要真正發揮功能,還需要有司法體制的規範和支援。
犯罪偵查的四項要素,彼此關聯越高,真相越清晰。製圖|窩窩。
強化動保與警察間合作關係
在法律認定上,當動物重傷或死亡,動保案件就涉及刑事責任,這時才由警察介入調查。不過實務上,只要動檢員合理懷疑虐待案件涉及刑案,就可以找警方協助。
有時候通報地點比較偏僻、行為人態度兇惡、或是現場有糾紛衝突的時候,動檢員都可以請警察陪同前往訪查。小Q曾經接獲通報,房客離開後把狗留在房子裡好幾天,雖然狗狗暫時沒有重傷或其他生命危險,案件未涉及刑事責任;但是要在承租人不在的情況下開門救狗,小Q為了避免爭議,找來了房東和警察,一起打開房門才順利把狗救出來。
但並不是每一次,動檢員都和警察合作無間。
2021年茶茶事件中破門救貓的不是動檢員,也不是警察,而是民間的愛貓人士許鐳譯及其他愛貓者齊心協力才將貓咪救出。他表示,雖然案發時已經通報警察和新北市動保處,但是現場只有不得其門而入的警察,而沒有動保處的人影。警方現場再次電話聯繫動保處,得到的回應是動保處沒有權利破門,也不會到現場來。
門內貓咪茶茶生命垂危,警方和動保處卻遲遲沒有行動,最後只好由許鐳譯等人冒著入侵民宅的風險自行破門入內救貓。圖片來源|許鐳譯影片截圖
莊佳瑋解釋,因為動保處和警察彼此是平行單位,動保處並不像檢察官可以指揮警察辦案。而平行單位能否合作良好,有賴平常的互動。例如透過教育訓練增加交流機會,讓大家了解彼此的工作內容,有哪些可以幫得上忙的地方。
國立台南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吳宗憲教授認為,應增加警察辦理動保案件的誘因。他建議地方動保處提出積極協助動保工作的警察名單,讓當地分局做記功嘉獎,提高警察辦案動力,對雙方合作也有幫助。
設立動保警察,沒那麼容易?
由於動保法同時涉及行政處分與刑罰,需要動保和司法兩種專業。吳宗憲認為,設立動保警察是提高動保與警察合作效率的最佳方案。但是設立動保警察牽涉許多複雜問題,無論設置在農政或者是警政單位之下,都會涉及到人力增補、經費增加,還有職權的調整。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都非常可觀,在政府預算有限的狀況下較難以實現。
養成一個警察、檢察官,少說也要5、6年,再加上職場多年實戰經驗,才累積出高度的刑事調查技能。
鄭祝菁強調專業人才養成需要的時間和教育成本。農政與司法分屬不同專業領域,養成系統也不同,實在難以要求農政體系出身的動檢員同時具備刑事調查技能。反過來要求司法人同時具備動保專業,也同樣強人所難。
當動保案件涉及刑法,才需要同時出動動檢員和警察。但根據各地動檢員的經驗,故意動物虐待傷害造成動物重傷死亡的動保案件,其實每年只有個位數。以台北市為例,每年動保刑案不到5件,倘若真的設置了動保警察,也沒有足夠的業務量需要處理。一般警察業務包山包海,每天處理各種糾紛、車禍,包括在疫情期間確認居家隔離者是否在家,假若設置多數時間閒置的動保警察,人力配置容易遭質疑。
提升動檢員辦案力,改善流動率
動檢員的養成背景,並不包括刑案調查能力,需要在實務經驗中養成。
但是基層動檢員流動率高,導致經驗難以累積、傳承。農委會動保科正著手編撰工作手冊,將現場經驗文字化,把實際案例拆解成一個一個步驟,讓新加入的動檢員能依照手冊上的標準流程處理案件。此外,每一年也都為地方政府的動保工作人員辦理各種課程,各種行政法、辦案經驗技巧,並邀請檢調人員來授課。
北市動保處林庭君則道出動檢員的難為之處,「一般公家單位是協助民眾處理問題,但我們受理民眾的通報,被通報的還是民眾。」一方面是被通報民眾的各種辯解、裝傻以對,另一方面則受到通報人質疑效率不彰、怠惰失職。
動檢員被夾困在雙方民眾之間,裡外不是人,也是動檢員流動率高的原因之一。
減少虐待,從尊重動物做起
一、重視動物權益,提高法律位階
現今社會,越來越多人把寵物暱稱為毛小孩,地位視同家人。但在目前民法上,動物被視為沒有生命的物件。當寵物受到傷害,僅以寵物市價估算飼主損失,無視飼主與寵物之間的情感,也無視每一個生命無法取代的價值。也無法以寵物受傷害,向對方請求精神撫慰金。
林明鏘認為,若要為寵物定義法律位階,他認為可以參考法國和奧地利的法律,將寵物看作為未滿7歲的小孩,不太會講人類的語言,但是有智識,就像一個沒有行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一樣。
林明鏘、吳宗憲兩位學者都認為提升動物的法律位階,必須要從憲法著手。吳宗憲認為「動物保護」若入憲,當動物與其他憲法保障法益有衝突時,可以一起被考量,而不是只能退讓。以客家義民祭賽豬公為例,從動保法角度是動物虐待,另一個角度卻是傳統文化,受到相關法律的保障。
因為憲法未提及動物保護,當文化與動保發生衝突,通常行政機關比較不會願意站在動物的立場去改正或提出處罰。
不過吳宗憲提醒,動保入憲可以提高動物的法律位階及社會動保意識,但未必可以提高虐待動物定罪率、加重處罰施虐者。「虐待動物的動機比較是情緒性的,傷害動物的時候不太會去考慮相關罰則」;相較於處罰,施虐者更需要的其實是教育和輔導。
二、防範於未然,落實飼主教育
莊佳瑋以酒駕為例,近兩年酒駕情形明顯下降。原因之一可能是疫情減少了民眾聚會喝酒的機會,酒駕的機會自然也變少了。另一個可能原因,則是叫車App的普及與便利,提供民眾酒後回家的另一種選擇。改變外在環境條件,也能減少犯罪行為發生。
飼主虐待寵物的情況,也可以事先預防。
窩窩彙整分析2015至2021年動物虐待案件判決書,發現高達五成的虐待動物者為飼主、同居人。拿寵物出氣,寵物表現未如預期,例如吠叫、咬人、隨處便溺或是不順從等,都是常見的施暴原因。「鄰居」則占了虐待動物者的三成。常見虐待動機則是放養動物造成環境髒亂、財物毀損、咬人、追吠車輛等問題。
飼養動物之前先做功課,充分了解飼主義務、動物照顧知識,以及和動物相處的方式。避免飼養後才發現寵物表現出乎預料,因而情緒失控的情形。陪同寵物外出,不放養,也能減少寵物與鄰居衝突後,衍生的虐待行為。
最常見的動物施虐者為飼主或同居人,其次為鄰居。資料來源|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製圖|窩窩
2018年叔姪殺狗案發生後,為了避免類似事件重演,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毅然決然提高動物認養門檻。
所有準飼主都要先到動保所上課,學習飼主責任與動物照顧課程,實際與動物互動。通過動保所評估,才能認養寵物。領養後,飼主也要定期回報,動保所也會抽樣訪視飼主與動物的生活情形。
雖然無法百分之百避開不適任飼主,但是透過面試、近況追蹤,至少能讓飼主知道,有人在意動物過得好不好。
而在新措施實施後的隔年,不擬續養數量即下降了70%。
2018年叔姪案發生後,新竹市動保防疫所提高認養門檻後,領養數量微升,退養(不擬續養)數量大幅下降70%。資料來源:全國動物收容資訊網-動物收容統計表。製表|窩窩
三、補強動物保護觀念
「監獄不是學校,把人關進監獄,並不會改變人的價值觀,出獄後很有可能再犯。」莊佳瑋認為,比起重罰個案,增加判例更有機會普及動保法律觀念。透過新聞報導讓大眾認知到虐待動物是違法行為,進而產生自我警惕的效果,也更能察覺身邊的動物虐待行為。此外,也可以比照家暴法,安排施虐者接受動保課程,降低再犯行為發生機會。
動物虐待並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
鄭祝菁強調,不能期待用動保法處理所有事情。懲罰只是輔助,防止虐待的根本還是要透過教育,提升整體社會對待動物的態度,讓人自發性的善待動物,才是根本的方法。
減少動物虐待,不只定罪、處罰
面對動物虐待不斷發生,每年動物虐待定罪、處罰率僅7.8%的情形。想要提高執法效率,不能只靠動檢員孤軍奮戰,更需要相關的制度配合以及一般大眾的參與。像是許多民間團體都在普及報案技巧,讓民眾報案時提供充足線索,助攻動保員調查案件。針對動檢員普遍欠缺的司法辦案能力,則透過內部培力訓練來加強。
涉及動物死傷的重大虐待案件,有賴動保和警政雙方合作才能順利查辦,需要從平時互動中累積工作默契。而動保警察雖然能身兼雙職,但是專業養成不易,每年重大案件數量也不多,尚未出現增設動保警察的時機。不過,動物法醫已經在動保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雖然相關制度規範還在發展中,但其必要性日漸受到肯定。
源頭減少虐待發生,則需要普及動物保護及飼主責任觀念。除了一般教育宣導,發現虐待案件時勇於報案、增加動保案件判例,也有助提高動保案件可見度,達到教育的效果。當社會上的動保觀念普及,虐待動物更容易被揭發定罪,虐待案件也能日漸減少。
——專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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