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2020年10月起,陸續有民眾通報發現陽明山有零星死亡的牛隻。而相較往年冬天可能有2至5頭牛因低溫而死亡的狀況,此次高達20頭以上的水牛大量死亡,已遠超過以往「正常值」!

死亡牛隻由臺北市動保處送驗屍體,且在2020年12月21日召開跨領域專家學者會議,研判牛隻死亡原因應該為長期營養獲取不均、食物來源成分與品質不佳有關。對此,臺北市動保處在調查後認為,陽管處從2019年12月開始以圍籬、刺鐵絲網等設施將牛群圍在約42公頃的範圍內,卻使牛群無法如以往依照季節自行覓食、遊走或躲避寒冬。

認定陽管處不當圈養,導致牛隻大量死亡,有過失責任,並在2021年1月以違反《動物保護法》,裁罰陽管處7萬5千元。

陽管處則在2021年6月回應,架設圍籬是為了避免水牛與民眾有衝突,非蓄意圈養、陽管處也非飼主;且牛隻死亡地點分散,非僅於圍籬內,判斷與圍籬沒有相關聯,認為臺北市動保處的推論認定、適用法源有疑義,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

臺北地方法院在2022年11月18日也做出判決,依據會勘紀錄、現場照片、解剖報告書等,認為陽管處設置圍籬,是為了避免水牛群外溢,並非要圈養、飼養水牛,也並非水牛群的飼主;且難以認定圍籬與水牛死亡有因果關係,判決撤銷處分,陽管處勝訴,但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臺北市動保處在30日則回應,將會再補強論述並上訴;也表示陽管處未通盤考慮牛隻生理需求,導致大量死亡一事,著實已構成過失致動物死亡。

而陽明山水牛一案,雖目前陽管處勝訴,但2021年監察院卻已通過調查報告,並提案糾正陽管處。根據監察委員趙永清、王麗珍、賴鼎銘調查後發現,陽管處設置圍籬不僅未徵詢多方意見,且未考量牛隻避寒的習性,除了導致發生大量、將近50頭水牛死亡案件外,在過程中也產生耗費上百萬元在設置圍籬、後續拆除等行為,可見決策過程的輕率,也虛耗了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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