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立法院修憲委員會針對18歲公民權等議題,舉辦第1場公聽會。此次修憲共75項提案,概括動物保護、環境保護、原民權等15類議題,修憲公聽會卻未邀請動保團體出席。
第10屆立委修憲工程至今付委的75個提案中,其中有8案跟動保入憲有關。動團在記者會中表示,我國雖有動物保護法,但更上位的憲法並未納入動物保護價值,導致動物保護警察、友善畜牧、廢除活體動物試驗等動保工作窒礙難行。
擔憂「動物保護入憲」無疾而終,13日上午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動社)、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愛兔協會(愛兔協會)、中華民國愛鼠協會(愛鼠協會)等10多個動保團體,集結在立法院外高呼「動保要入憲」,要求針對15類修憲議題個別召開公聽會。
動社執行長朱增宏表示,執政黨先前為了4大公投案辦了100多場公聽會,相較之下本次修憲75項提案、15類議題,至少應辦理15場公聽會,目前卻僅規劃6場。愛兔協會及愛鼠協會也到場支持動保入憲,呼籲讓貓狗以外的小動物、經濟動物也能受到保障。
立委委員民進黨陳亭妃、時代力量陳椒華以及國民黨林奕華也到場響應。林奕華表示,修憲需要公民行使複決權,應充分討論,指出用6場公聽會討論75項提案根本大鍋炒,難以凝聚社會共識!
小知識|複決權是什麼?
立法院決議之憲法修正案,還需由公民投票決定通過,才產生效力。複決權,為人民參政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