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吳羽童 責任編輯|蘇于寬 

宜蘭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69歲周姓遊客,因利用麵包屑誘拍黃喉貂,被其他遊客拍下檢舉,經警方調查,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地檢署偵辦,這也是首起太平山違法誘拍黃喉貂被函送法辦的案件。

周男相機內的有清晰鎖定黃喉貂的照片。 圖片來源: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於去年11月中旬,接獲民眾檢舉,有遊客在太平山翠峰湖區丟麵包屑誘出黃喉貂,再用預先架設好的大砲相機拍攝,並附上影片佐證。警方將檢舉影像送到屏東科大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後,確認被餵食動物是台灣第三級保育類動物黃喉貂,且該行為已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42條「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最高30萬元罰金。

 警方調查監視器並循線追查到台北市周男,日前周男到案說明時辯稱是要拍攝鳥類,黃喉貂入鏡只是巧合,並非有意引誘,然而警方研判周男先布置好環境誘導,且拍攝的照片顯然已經鎖定黃喉貂,1月3日依法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則提醒,擅自餵食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且黃喉貂有感染狂犬病紀錄,一旦接觸有傳染風險,呼籲民眾勿因一時興起,餵食、誘拍黃喉貂,而遭致染疫風險。

擅自餵食野生動物除了有違法的疑慮以外,也可能危害動物健康或改變原有習性。去年11月30日就有民眾到太平山旅遊時,機車坐墊遭黃喉貂破壞,宜蘭太平山莊經理阮名揚推測,可能是有民眾先將食物放在機車坐墊上,使食物氣味殘留,黃喉貂可能認為車箱內有食物,才會挖掘機車坐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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