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宜蘭縣立流浪動物中途之家。
記者|陳怡潔 編輯|蘇于寬
宜蘭縣近期修訂「宜蘭縣流浪動物中途之家收費標準」,將民眾不擬續養動物的規費提升一倍,由2,000元調漲至4,000元。
根據宜蘭縣政府統計,自2022年至2024年間,每年不擬續養的犬貓數量皆達200隻以上,且有逐年增加趨勢。除收容動物數量增加,自2017年《動物保護法》修法後,動物在收容所的日數也有所增長。
「之前的收費標準從2000年訂定後都沒有調整過,近年因為零撲殺的關係,動物入所後基本上都是持續收容;加上飼料、人事成本都有增加,所以進行調整。」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股長劉恭良向窩窩記者說明,也指出與其他縣市相比,宜蘭縣的收費標準屬於中等偏低的水平。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強調,修訂收費標準是為因應當前收容與照護成本,以維持收容品質與動物福利;不過,設籍於宜蘭縣流浪動物中途之家所在地——五結鄉的飼主仍可享「半價優惠」!
其實,目前在台灣,當飼主評估無法再飼養寵物時,皆可依設籍地向地方政府申請「不擬續養動物」。雖然各縣市規範雖不一致,但絕大多數都要求飼主在辦理手續前,須依法完成寵物登記、效期內的疫苗注射以及絕育手術,並參加動保講習;而完成手續後,該飼主將不得再次領養動物。
此外,多數地方政府也要求飼主先在網站上公告轉讓資訊,讓動物有機會在進入收容所前找到新家,也讓主人有時間重新考慮送養決定;也有許多縣市規定,必須等收容單位有「空位」時才能送交動物;而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則額外要求提交健康證明。(延伸閱讀:強化飼主責任,丟收容所不擬續養北市要求附血檢病歷)
窩窩記者整理各縣市不擬續養規範如下(最後更新:2025年8月4日):
針對宜蘭縣政府調整「不擬續養」規費一事,在地動保人士康仕楷接受公視新聞網採訪時表示,政策調整應審慎評估,並呼籲加強生命教育,避免非法棄養的情況惡化,也建議對不同條件的動物和飼主分級收費。
另一方面,台中審計處於113年度臺中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中提出審核意見,指出台中市為六都中「不擬續養」案件數最多,但不擬續養規費最低的縣市,恐成為民眾將不擬續養犬貓送至台中市收容所的誘因;台中市動保處對此表示,將邀請專家學者研議調整收費標準或增設其他規範,以增加不擬續養門檻。
圖片來源:113年度臺中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
「不擬續養」制度旨在提供飼主合法管道安置無法繼續飼養的動物,以避免任意棄養。隨著收容成本增加,調高規費有助維持收容所動物福利,但也引發部分人士對非法棄養風險升高的擔憂;同時,也有觀點認為,若規費過低,可能導致不擬續養案件數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