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亭妤           編輯|蘇于寬

當遊蕩動物已成為環境問題,就不應被拒於環境議程之外。環境會議的價值,在於容納不同觀點,而非劃定不可討論的範圍。

第23屆全國NGOs環境會議於上(3)月10日召開,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下稱蠻野心足)等團體指控關懷生命協會(下稱關生協會)、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下稱動督盟)將遊蕩動物相關提案否決,使環境會議失去作為公共討論平台的功能。關生協會與動督盟一個月後反擊回應,強調共識決,並逐一說明初審建議否決提案之理由。

全國NGOs環境會議由11個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等公民團體聯合籌辦,包含蠻野心足、關生協會、動督盟、荒野保護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生態學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惜根台灣協會、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下稱自然環資),是台灣環境議題及政策的重要指標活動

本屆由自然環資擔任召集團體。大會細分動物保護、能源減碳、公害污染、水資源、循環經濟、棲地保育、海洋政策、國土議題、原住民政策、其他議題10項主題進行討論,各組議題皆有其主責團體,負責提案的初審、作出建議,最終定案則交由大會籌備委員會進行複審會議決議。

蠻野心足抗議三項遊蕩犬貓提案「被封殺」,稱共識決卻尚未被深入討論即被排除

3月10日,全國NGOs環境會議當日,蠻野心足率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等野生動物保育團體至會場外場外召開「生態風險不能說?遊蕩動物議題遭拒於環境會議之外」記者會,控訴「生態風險被消音!」「動保議題一言堂!」

時間倒回2025年12月23日,在「動物保護組」線上分組交流會議中,蠻野心足提出三項建言,盼當遊蕩犬貓議題已同時牽涉生物多樣性保育、公共安全與教育內容,其討論空間不應限縮於特定團體的內部共識,應回到更廣泛的公共政策場域:

(一)微調108課綱「學習內容說明」,將犬貓列入外來入侵種
(二)禁止遊蕩犬貓餵食,搶救生態與公安危機
(三)收容所應依動物人道處理評估機制切實執行安樂死

動物保護組由關生協會與動督盟擔任主責團體,1月16日召開初審會議,對第一案和第三案建議「否決」、對第二案也建議「修改後再議」。原因關生協會於聲明稿中向大眾說明,第一案和第三案皆與現行法規、實質管理與社會脈絡存在矛盾,而提案若涉及修法便已超出建言可行性範疇;第二案則是因「人類中心主義」的敘事角度悖離對動物生存福祉的關懷。

image3關懷生命協會強調是基於動保專業的審查判斷,對三項提案做出「否決」及「修正後再議」的初審建議。圖|擷取自關懷生命協會聲明稿

提案最終審議結果在1月21日籌備會上沒能取得共識,2月4日召開臨時籌備會議再次審議,確定以「共識決」處理提案,蠻野心足持續盼望主責團體否決方應積極找提案人進行議溝通、尋求良善方式解決。

然而,蠻野心足2月11日收到動督盟來信通知第一案及第三案的否決結果,在此之前動督盟並未與蠻野心足進行任何聯繫或相關溝通;第二案則在蠻野心足曾回覆無法接受修改後的提案內容、盼回到核心重新討論後,於2月24日收到關生協會已回報大會因未取得共識而未能成案,此後也未再進行溝通。

既有機制內缺乏討論空間,才不得不於會議開幕前透過公開記者會方式,向社會說明這些原本應在環境平台中被理性討論的政策議題。

蠻野心足3月10日召開記者會表達訴求,環境會議應建立清楚可對外說明的提案審查原則與否決理由,避免因分組整併程序而使不同專業觀點無法進入公開討論,同時,動物議題涉及多種面向,也應納入多元專業代表,避免單一價值框架主導政策方向。

蠻野心足提案人、研究員郭佳雯控訴:「如果一個號稱專業的會議,連科學證據與政策缺口都拒絕列入議程,這不僅是失職,更是對台灣生物多樣性的背叛。」

自然環資:取得「所有」主辦團體之共識;蠻野心足:共識決不應成少數否決

自然環資作為本屆大會召集團體,在3月16日率先針對討論與審議過程的爭議對外做出聲明,「我們也理解,在涉及遊蕩犬貓與野生動物保護等高度複雜議題時,不同團體之間確實可能存在不同價值與觀點。」

自然環資表示,全國NGOs環境會議歷年決議皆採取共識決,並非多數決,而是11個主辦團體須取得共識。自然環資認為,理想上這樣的做法在議題光譜之中,並不會只保障單一立場,同時也俱有促進位於不同光譜的團體間努力對話,尋找雙方可接受的方案。

image2本屆全國NGOs環境會議與會團體合影。圖|關懷生命協會臉書

然而,在全國NGOs環境會議共識決的實際運作之下,卻難以找到雙方可接受的方案,沒有共識即無法成案。

「此案於第一階段初審時即未獲分組主責團體同意列管。依共識決原則,在後續討論仍未取得各主辦團體共識下,於臨時籌備會議中確認未通過列管。」第一案與第三案在2月4日的臨時籌備會議上因為沒有共識而未通過;後續,動督盟亦依會議結論正式通知蠻野心足提案的否決結果。

第二案在臨時籌備會議上雖是「由關懷生命協會與提案人進一步溝通文字內容,待修正並取得籌備團體共識後即予以通過,無須再次召開會議。」實際上仍然因為蠻野心足與關生協會在文字修正方向上遲遲沒有取得共識,最終提案沒能通過列管。

蠻野心足常務理事陳憲政表示,在任何正常的公共決策程序中,「未達共識」通常代表的是需要繼續討論,而不是終止討論,否則實際上是形成了一種少數否決機制,更會導致只要一個議題涉及不同立場,它就永遠不可能進入正式討論,

提案應該被討論、不同意見應該被記錄,而不是在程序上被排除。

NGOs大會:蠻野心足未在時程內深化對話、促成共識;蠻野心足:初審實質否決已讓共識變了調

蠻野心足以外的10個全國NGOs環境會議主辦團體共同發表聲明指出,兩次籌備會議分組主責團體均依程序報告、與其餘共同主辦團體進行討論及審查,但蠻野心足出席代表卻總以對提案內容不熟悉、提案窗口未出席為由,未於會議中對其提案提出說明,而導致難以進行實質討論。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之提案未在既有時程內深化對話並促成共識,致使大會於複審會議中作出未形成共識之決議,未納入本年度建言提案。

「蠻野在複審會議後,應已知『禁止遊蕩犬貓餵食,搶救生態與公安危機』一案須取得共識才通過,若未取得共識就不成案通過。」關生協會聲明也說明,和蠻野心足溝通時已明確指出修改立場,但蠻野心足以「無法接受」作結,「野保方也『否決』動保觀點,以致最終未能達成共識。」

蠻野心足則回應,NGOs環境會議初審階段即賦予各團體實質否決權、且提案也於初審階段即遭否決,這樣的審議模式已經使「共識」由討論後的結果轉為前提條件,影響平台原有的開放性、壓縮部分議題能夠進入討論的機會。

蠻野心足盼NGOs回歸初心——監督政府、促進公共政策改善,當建言涉及環境與生態風險時,若未被充分討論或妥善處理,其潛在影響也應被清楚揭示,而非因程序問題而被忽略或消音。

面對關生協會堅持遊蕩犬貓是有感知能力的生命、主張應兼顧生態保育與動物福利,尋求整合路徑。蠻野心足強調提出建言並非只是爭論單純的立場差異,而是其未被妥善處理所涉及的生態保育、公共安全、動物福祉與制度運作的系統性風險,這才是蠻野心足認為建言應進行充分討論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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