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安 編輯|洪郁婷
苗栗光電審查制度,運行一年就變卦
過去為了推行「農電共生」的綠能政策,政府開放「地面型」光電場,兩公頃以下面積的農地只要申請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通過地方縣市審核即可設置。卻因此造成農地破碎化與流失,或棄耕荒廢等亂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2020年8月修法,原則上不再同意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光電申請案。
然而新法「不溯及既往」,在修法前苗栗縣政府已接到200多件兩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光電場申請,為了避免相關生態問題與爭議再起,苗栗縣在廣蒐各方意見後於2020年10月公告新的審查機制,並分為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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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查
透過圖資套疊的方式,確認申請案件是否位於生態敏感(迴避)區,並給專案小組審查。 -
專案小組
邀請相關學者組成專案小組審查,由縣府農業處推薦四名石虎保育專家、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推薦一名委員共組。 -
完工檢核
審核通過後,縣府應邀集專家學者會同檢查是否依原核定計畫使用。
然而該制度在運行一年左右後,2021年9月苗栗縣政府聘請新一任的審查委員,獨漏協會推薦委員,形同公然推翻三階段審查制度,將協會的專家排除。
過去審查制度建置的會議紀錄,縣府卻公然將其推翻。圖片來源:台灣石虎保育協會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的理事長陳美汀曾就此事詢問主責的苗栗縣工商發展處,卻並未得到明確回應。她表示當初協商出三階段審查制度,便是希望能有民間NGO組織一同參與、監督,
如果民間團體無法在制度上監督審查,屆時審查結果有問題需要重新檢討,不僅程序上會更複雜、民間能夠影響的也更有限。
建議不通過的光電案場,卻又傳業者再度申請
位於苗栗縣的地面型光電場。圖片來源:李璟泓提供
除了被排除委員會,協會也接到民眾通報,稱苗栗縣政府召開說明會並邀請光電業者準備相關的計畫與保育措施,再送進審查會,而這些業者申請區域多位於高生態敏感區,當中也有18件為先前被評不通過的申請。
根據2021年7月的初步審查結果,220件兩公頃以下的農地申請變更光電場案件中,有90件通過或補件後可通過、51件需提出友善環境與監測復育等做法後才能再審,另外79件則是因為多位於完整林地與廢耕多年的里山地區,對生態至關重要而委員建議不通過開發。
協會指出,原先建議不通過的79件案件中,有18件將在苗縣政府邀請下重新送件闖關,痛批苗栗縣政府不公平、不負責!呼籲本屆委員堅持高敏感區案件應維持不通過的共識,並要求苗栗縣政府開放民眾旁聽、公開相關資料讓全民監督。
陳美汀也表示,委員僅能提供意見沒有完全決定權,針對建議不通過的申請案件,業者是否還能夠再重複申請、可申請幾次,全由縣府定奪。但她同樣提出擔憂:「目前協會不在審查委員會不能做什麼,而體制外也面臨縣府相關資訊不公開,根本無從監督起。」
光電場貿然通過,石虎棲地面積將縮小、更破碎
根據〈重要石虎棲地保育評析〉,苗栗全縣的淺山區域幾乎都有石虎蹤跡;而協會則指出,估計未來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光電場申請實質通過案件可能會達140件,再加上修法前通過的19件,儘管皆為小面積的開發,仍然切割了石虎棲地。
石虎面臨最大生存隱憂即是棲息地的破壞。圖片來源:台灣石虎保育協會
陳美汀表示,「案場一同意就是20年,但開發前期的準備工作、基礎調查資料都不完整,沒辦法確定到底(光電場)影響(生態)多小或多大,都沒有實驗證據,也都未知。」但就已知事實來說,開發勢必會讓棲地更加破碎、棲地面積縮小,
對石虎來說,棲地維護是最根本的,棲地被破壞會影響各式各樣的威脅產生。
記者聯繫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詢問本次高敏感區光電案闖關與聘任委員等爭議,截稿前尚未得到相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