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夏天,茶茶貓咪被滾水澆淋重傷死亡,殘忍行為引發民間修法聲浪,要求重懲虐待者。重大動物虐待案件發生後,修法訴求隨之而來。
這樣的情節,我們其實並不陌生。
早在2006年,臺北內湖方尚文在網路發布一系列虐待幼貓照片,還大言不慚地說自己熟知法律,虐貓行為不違法。囂張行徑引發社會公憤,也促使動保法修法,讓虐待動物者必須負上刑責。
10年後的2015年,還記得離世的大橘子嗎?親人愛撒嬌的個性使牠成為街道上的小明星,對人類的信任卻也使牠慘遭虐貓犯毒手。活潑溫暖的大橘子,被臺大僑生陳皓揚掐斷了氣,成為冰冷屍體。兇手卻一天也沒待過監獄,繳了95萬罰金之後,悄悄離開臺灣。
大橘子的離開讓許多人哭紅了眼睛,更再次激起民間連署要求修法,盼加重刑責讓施虐者受到應有的處罰,遏止虐待,不要再有下一個大橘子。
然而,類似的事件卻不斷重演。
你是否也困惑,為什麼動保法多次修改,虐待動物事件仍繼續發生,不斷有動物遭受虐待、甚至被殺害。
為什麼虐待者似乎有恃無恐,無視動保法明定「任何人不得虐待動物」。動保執法工作是否遭遇了阻礙?
為什麼虐待動物事件這麼多,被法院定罪、入監服刑的人數卻寥寥無幾。司法系統對於動物虐待案件是否不夠重視?
窩窩歷時一年製作《從毒打到虐殺》專題,彙整分析上百份動物虐待報導、判決書。訪問動保工作者、動物救援工作者、動保主管機關、現場執法人員、動物法醫、法律學者及律師、檢察官等相關人士。
試圖釐清每年上千件的動物虐待通報案件樣態,卻僅有7.8%定罪率的原因,從動物虐待發生、通報、蒐證、法庭攻防等每一個環節,盤點定罪所需條件,以及執法、判決各個階段可能的限制。期待找出提高動物虐待定罪率、減少動物虐待犯罪的可能方式,為關心受虐動物的讀者提供行動著力點,告慰受虐離世的動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