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屏東科技大學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屏東科技大學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2月7日發文表示,接獲一隻來自臺南的受傷穿山甲。該穿山甲為雌性亞成個體,體重約1.6公斤,年約1歲。
收容中心檢查後發現,該穿山甲疑似遭到獸鋏傷害,導致兩條後腿全斷,傷口腐爛嚴重露出白骨。穿山甲尾部斷了一大截,身上鱗片多處破損,根據過去救援經驗判斷,極有可能是遭到犬隻攻擊。
從傷口腐爛生蛆程度判斷,穿山甲負傷約1-2週。失去尾巴和後肢的穿山甲,生活艱苦難以想像,收容中心也在文中感慨問道「天知道牠在這段期間都經歷了些什麼?」
收容中心研教組長孫敬閔解釋:「若穿山甲只有尾巴受損或只有單腳受傷,救援康復野放後都還有機會在野外存活。」但這隻亞成穿山甲的遭遇格外嚴重,同時斷了尾巴和兩條後腿,僅剩兩隻前肢,即使手術康復野放也無法再挖洞、爬樹、完整蜷曲防禦等行為缺陷,再次遭逢逆境時死亡率會很高。
經過綜合評估,收容中心決定執行人道處置,為穿山甲減緩傷勢帶來的痛苦。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2007-2018年資料統計,犬隻攻擊和獸鋏等陷阱是導致穿山甲傷病的主原因,分別佔34%跟13%。
《動物保護法》也有明文規定不得使用、製造、販賣獸鋏,違者可罰1萬5000至7萬5000元罰緩。蓄意傷害動物造成動物死亡或嚴重殘缺,則可處2年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罰金。
孫敬閔表示,一般大眾對獸鋏和犬隻攻擊認識較少,其對造成野生動物的生存威脅亦尚未受到重視。需要大眾共同努力,聚集更多的重視與保育作為,才能讓野生動物在牠們的棲地安全且永續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