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雲林縣政府
實習記者|陳怡潔 編輯|陳信安
鳥網是針對捕捉鳥類的獵具,中網的鳥兒在掙扎時可能損傷其翅膀和雙腳,甚至導致無法復原的傷情;若無即時獲得解救,也將在曝曬下脫水而亡。因鳥網具有強大殺傷力,使用上更宜審慎評估;然而,近年竟有民眾刻意在國家公園內私設鳥網。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下稱陽管處)表示:「依據歷年巡查紀錄,本園過往於春、夏、冬三季賽鴿比賽時期,便有不肖人士於區內賽鴿飛行經過之路線砍伐林木架設鳥網,疑似進行擄鴿勒索。」
台灣鳥類救援協會秘書長吳羽心說明,台灣海上賽鴿競賽分成以基隆港外海為起點的北海賽事,及以高雄港外海為起點的南海賽事;以擄鴿為主要目的之鳥網通常會選擇架設在港口附近的相對高處,以陽明山為例,可說是北海賽事返程賽鴿的必經之處,並具備較高的地勢,確實可能因此成為擄鴿者設置陷阱的熱區。
根據陽管處提供的各年度查獲鳥網件數,去(112)年總計14件,推估是因為主管單位積極巡查,以及國人保育意識提高願主動通報而使查獲量提升。但由於現場很難人贓俱禍,多數案件未能追責開罰。
至於鳥網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內造成哪些生態衝擊?除破壞棲地、污染環境外,許多森林性活動之鳥類都有誤觸鳥網而受困,甚至死亡的紀錄。
陽管處保育科指出,從鳥網架設的開路過程就可能造成棲地破壞,且違法鳥網通常一經架設後即長留山間,即便架設者已放棄使用此鳥網也不會妥善善後,以致有些網具被查獲時,掛網的鳥類個體已腐爛到只剩骨頭。
陽明山國家公園園區內曾有黃嘴角鴞誤觸鳥網受困的紀錄。|圖片來源: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陽管處過往記錄到的掛網個體,不乏鵂鶹、黃嘴角鴞等保育類物種。陽管處保育科說明,若是在繁殖期造成親鳥受困或死亡,便可能造成繁殖失敗,減少保育類鳥類的族群量;也提及鳥網帶來「二次死亡」的隱憂,掛網的鳥兒可能會吸引猛禽等捕食者接近,尤其是夜行性捕食者視線受阻,恐更加難以無法防範網具,容易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陽管處保育科指出,鳥網通常會考量地形架設,選擇山谷沿線而非風阻大的稜線。因此他們除了會在賽季時增加巡邏頻度,並會同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員警共同查緝以利嚇阻不肖人士外,也呼籲民眾見到鳥網時積極向附近的管理站,或利用電話(02)2861-3601、官方粉絲專頁等管道通報點位,共同守護山林生態;若見到違法架設鳥網的行為人,可通知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員警(02)2861-3609即刻前往執法。
因為事實上,未經許可擅自設置鳥網會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鳥網造成保育類野生動物死亡,則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視為違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而在國家公園範圍內設置鳥網,也違反《國家公園法》,可視主管機關認定裁罰;若利用捕獲的賽鴿進行勒索,更觸犯《刑法》中的竊盜罪和恐嚇取財罪。
然而,即使法律明確規範,賽鴿賽事衍生的擄鴿勒索事件仍難以遏止,現在還為台灣山林帶來生態衝擊。
吳羽心則表示,台灣賽鴿界為迴避擄鴿事件等原因開發海上賽事,但其實海上賽鴿在返回陸地之後,體力已消耗大半,又須面對不只一張的網具陷阱,處境更形艱險,強烈呼籲應禁止海上賽鴿。
吳羽心也說明,擄鴿行為嚴重違反動物福利,當賽鴿不幸被網具捕獲,或當場死亡、或成為擄鴿者手中的肉票,若飼主沒有交付贖金,便會受到剪翅等肢體傷害。不但鴿子本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也因賽鴿一生只能比賽一次的規則,後續亦可能不再受到飼主的重視。
賽鴿賽事除了帶來龐大的經濟效益外,鴿子本身的動物福利、擄鴿事件衍生的個體傷亡和生態衝擊及其他法律責任等問題,都需要被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