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犬衝突通報地圖 

 

這不是個案,而是多年來層出不窮的悲劇,並且不斷地重演。

當代動物保護意識抬頭,我們高舉著遊蕩動物應享有其生存權的旗幟吶喊時,我們以為不過是讓牠飽餐一頓的善心之舉,卻可能衍生出一件又一件的悲劇,但我們從不認為那是錯,只需歸因都是政府的錯。 

因犬隻追咬而離世的人及小動物們、因貓的獵殺而滅絕的野生動物們、因群聚造成的環境衛生與疫病風險而慘遭毒手或私刑的街貓街犬們、因餵養而造成的里民衝突,無論是人或貓或狗都成了衝突之下的受害者。

以愛為名的動保運動,何以深陷輪迴之中?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真的鮮少反省。

「照顧牠們的三餐都來不及了,還管得了這麼多嗎?要吵你們自己去吵。」

「我管你要怎麼照顧牠們,只要牠還出現在這裡,就休怪我無情!」

 

通通抓去關或抓去殺,成了一派忍無可忍的唯一出口。

通通結紮乾淨餵養就好,仍舊是另一派認為的唯一解方。

於是兩手一攤,你放養餵養,我下毒虐殺,正是殘酷的事實、悲劇的輪迴。數諸悲情的控訴他者無愛心,實則對問題並無幫助,對立之外,我們仍必須找出共識,觀察目前社會氛圍,「未來不再有遊蕩犬貓出現在街頭」會是最大公約數。只是在「將牠消失」的作法想法上多有分歧。若以此共識為前提,並且將遊蕩犬隻分兩個層次來看:

  1. 有主的放養/半放養家犬貓

  2. 無主的遊蕩犬貓(流浪動物)

 

針對前者,最需要的就是落實寵物犬/貓口管理,強力執行動保法所規範的晶片登記與絕育執行,以及棄養或無人伴同的稽查與罰則,這是杜絕放養家犬貓的最佳方案,也是多數共識。其次針對後者既存的遊蕩犬貓的處置,也是意見分歧的所在,我們必須放寬心胸往下思考幾種方案:

  1. 全面撲殺安樂

  2. 全面收容管理

  3. 全面絕育禁餵

 

若從動物福利角度來看,除非數十萬隻的街犬街貓都能送養到家庭生活,否則無論上述哪個方案,我們都必須承認並接受每個方案都會造成動物福利受損的情境。退一步來看,即便是目前鼓吹的絕育回放後在街頭有人餵養照應,仍無法避免車禍、受虐、毒殺或是侵害其他人或其他動物的行為。

那麼接著就得進一步討論,為了解決遊蕩動物問題,我們能接受的最低道德限度的動物福利標準在哪?要能取得多數共識,那麼上述方案才有實行的可能。

一、全面撲殺安樂

我們能夠同理家犬家貓在無法滿足生活品質的狀況下,「安樂死(至少不要再受苦)」會是一個最低道德標準。而對於在外流浪的犬貓普遍生活品質低落的狀況,這時安樂死便是一個方案(薩諾斯的手指一彈),便應該積極討論執行的計畫與能夠達到安樂標準以及數量控制的方案。

然而,致使衝突越演越烈的另一個不容忽視的情境,是當流浪犬貓因在野外獲得足夠的生存資源而開始侵擾人或其他動物的權益時,生態學上針對外來種/入侵種的移除方式,也往往必須採取撲殺一途。

 

二、全面收容管理

當我們直指收容所為萬惡淵藪的同時,也直接忽視或拒絕了收容所該肩負的「收容」功能跟責任。若我們以「好死不如歹活」為最低道德標準,那麼盤點全台公私立收容所,以及規劃並興建足夠的收容空間,以收容數量最大化的集約式管理為前提,便是當務之急。

 

三、全面絕育禁餵

我們必須理解TNVR的策略是做到「數量控制」而後達到減量的成效,但理論上並不結合所謂後續餵養與照護行動,若我們以「續存街頭」為最低標準,那麼在捕捉絕育回放以後,就應該停止人為介入,才能降低因半手愛心而衍生對其他人或動物的侵擾與衝突發生,使其能依自然消長而達到減量。

 

我們都不希望有下一個生命無辜消逝,也不願用「我對牠的愛不會比你少一分」的鄉愿以對忽視問題的嚴重,若三個方案看似極端,那麼重新反省與思考遊蕩動物的現況與未來,正是目前每個人都需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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