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Flickr,Dizzy Fripper攝
記者|陳信安 編輯|蘇于寬

農委會於4月28日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此為近年來規模最大的〈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共計68條,具體修法方向則分為幾點,像是強化飼主責任,如加重寵物絕育規範、納管大量飼養犬貓行為、明定棄養認定要件、收容照護使用者付費等。

專題引言

能否撈金魚、賽鴿?動保法第13條修法草案立委多關注

本次修法中被稱為「夜市條款」的第13條草案相當受到關注,草案內容為:不得「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違者可處五萬以上、二十五萬以下罰緩。 

農委會在5月1日便表示,同時考量動物福利與民眾權益,草案已設有排除條款,管理對象主要以兔子、天竺鼠等哺乳類動物為主。讓大眾認為農委會轉彎,只為顧夜市等民眾生計,而不管撈金魚。

這也成為此次立委質詢首熱議題,高達8名立委紛表達意見。立委邱議瑩就表示:「遊戲活動贈品這件事情不會只有哺乳類,只侷限哺乳類動物還是會有很多漏洞⋯⋯在政策面,執法邏輯應該要一致化。」 

立委廖國棟、呂玉玲質疑,農委會是否有聽取攤商團體的意見及溝通?呂玉玲強調,動物都具有生命,不是金魚、烏龜等水生生物就沒有,認為應與攤商溝通、輔導或協助轉型。

吳思瑤立委則認為,動保法所管領的動物是脊椎動物,在第13條限縮只有哺乳類,會有法律前後的謬誤。她亦主張:「只要是活體動物,就不應當被營利目的來進行買賣賭博遊戲。」因為在夜市的遊戲環境,本身就會對動物造成傷害,再者動物因容易被換得,也容易造成不當飼養與棄養。「只要是在公開場合,就是教壞小孩。你就是告訴孩子,動物可以被買賣可以被遊戲。不管哪個物種都好,都不應當被差別對待,會造成生命教育的反教才。」吳思瑤強調。 

然而除了金魚以外,立委林岱樺也針對此條草案質問陳吉仲,「賽鴿如果有涉及賭金,合不合法?如果民眾要檢舉跟誰檢舉?哪個單位要明確執法?」林岱樺強調,賽鴿是台灣及國際都有的活動,且在台灣賽鴿產業規模高、賽鴿人口高,若確切隨著動保法第13條第2款修法禁止,可能會引起各地方政府緊張、造成社會混亂,認為農委會應妥善進行社會溝通。

「你沒有做好完善的社會溝通,有另一種抗議活動喔!鴿大便將灑滿凱達格蘭大道,因為你這個法通過。」林岱樺表示。 

針對立委的質詢,陳吉仲則反覆強調:「我們跟相關團體溝通時,就是要從所謂的哺乳類動物優先辦理,我們還是往這個方向。預告期間搜集資料、意見彙整完後,有共識的會往前走。」雖普遍大眾會希望修法能一步到位,但過程中需要花更多時間溝通的部分,陳吉仲認為應先保留,讓沒問題且具動物福利高敏感度的哺乳類動物優先往前修法?而預告修法後若意見具有共識的話,也將採正面表列的方式列舉物種。 

而對於陳吉仲的說法,台灣愛兔協會等動保團體是透過聯合抗議,譴責陳吉仲公然說謊。愛兔協會表示,只有參加過「寵物飼養管理」相關會議,內容也與夜市條款無關,更沒有提到「限定哺乳類」的共識說法,認為:「陳主委不該將自己面對動保的懦弱,推託給動保團體。」 

台灣愛兔協會強調,對於只限哺乳類的方式與說法,早已發聲明表達反對,甚至此聲明也在短時間內獲得近3千筆民眾的連署支持。呼籲農委會,修法應回歸公共政策倡議連署時的內容與精神:「不分物種、全面禁止」,且一次修到位,勿以公告方式,來粗暴切割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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