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農業部。
記者|陳怡潔 編輯|蘇于寬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0月25日指出,台中梧棲疑似案例之病毒分離檢驗已完成,確認為台灣首例非洲豬瘟,已依程序向世界動物衛生(WOAH)組織通報,亦將暫停我國豬肉產品輸出。內政部部長卓榮泰於25日宣布,將再延長全國豬隻「禁運、禁宰」至11月6日,未來會以每五天為周期,滾動修正防疫作戰計畫。
全國清查完成 初判非洲豬瘟僅一例
10月27日,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出,目前清查全國的化製廠、屠宰場與養豬場,維持僅有一例案例即首發病例案場,農業部部長陳駿季表示:
目前病例並沒有往外擴散的跡象,這是一個好現象。
然而,經過消毒後,10月26日案例場仍有兩處驗出核酸陽性反應。獸醫研究所所長鄧明中說明,目前檢驗結果是針對病毒抗原進行測試,雖然不能確定是病毒仍存活還是偽陽性反應,但仍須保持警覺、再加強清消,亦須避免遊蕩動物進出案場。
而針對外界討論是否增加抗體檢驗,鄧明中表示,動物感染病毒後大概要7至10天才會產生抗體,病毒核酸檢驗較能提供即時的防疫資訊,抗體檢驗則適用篩檢難以用其他方式診斷的弱毒株。
農業部次長杜文珍則指出,農業部人員前往採樣時曾在現場遇到記者,她強調,非洲豬瘟不會感染人類,也不會傳染給鼠、犬等遊蕩動物,但人與遊蕩動物皆可能成為病毒的攜帶媒介,民眾進入現場恐增加疫情擴散風險。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查署動物防疫組組長林念農說明,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0條第1項第3款,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動物防疫人員指示,要求非相關人員禁止進入,違法可處新臺幣三萬至十五萬元,若未限期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而若是以加以管理,有民眾非法闖入,則是處罰闖入民眾。
行政院政委陳時中總結:「非法闖入就是會罰。怎麼樣是非法的?就是那條封鎖線。」並請應變所強力要求地方政府立刻建立封鎖線。陳駿季則表示,應變中心在成立首日便已要求現場管制,遺憾的是仍有部分民眾靠近案發地,除了加強宣導,今日已再度指示地方政府拉設封鎖線,並派執法人員現場監督。
另一方面,杜文珍也提到,近期網路上出現多則不實訊息,其中包括一段早在2021年流傳過、長達2分28秒的舊音檔,當年已經被證實為假消息,卻在防疫關鍵時期再度被轉傳。她呼籲民眾切勿散布或轉傳不實內容,並協助澄清:「千萬不要再製造社會的紛擾。」若有違法傳播不實訊息者,最重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罰100萬元。
杜文珍呼籲民眾切勿散布或轉傳不實內容,有違法傳播不實訊息者,最重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罰100萬元。圖片來源:農業部。
防非洲豬瘟不只養豬場 山林防線同樣關鍵
除了關注養豬場的防疫,野聲環境生態有限公司指出,山林中的野豬族群監測與生態防疫也十分重要:
一旦病毒進入野生族群,防疫就不再只是產業問題,而是生態與保育的挑戰。
因為野豬活動範圍廣、適應力強,一旦成為「保毒族群」,防疫難度將更加提升,且若病毒造成野豬族群急遽下降,可能需要長時間恢復,亦將造成生態系中的連鎖變化。
野聲公司說明,過去台灣缺乏全台尺度的野豬族群資料,不過林保署、防檢署有持續在原住民狩獵自主管理場域中進行野豬採樣檢測,2022年起,野聲也開始與此二單位合作,於台灣本島與蘭嶼進行紅外線自動相機調查、標放採樣與族群分析,監測野豬族群的健康狀況,迄今皆未檢出病毒,也呼籲民眾若在野外或鄉間發現死豬,應立即通報防檢單位。
同時,野聲也提醒,以犬獵或槍獵方式移除野豬可能迫使野豬逃逸或分散,增加病毒擴散風險,建議在疫情尚未解除前,採取套索、圈養誘捕等控制性較高的方式進行管理。而在野豬可能接觸養豬場的高風險自然區域,建議導入紅外線自動相機、AI預警系統,主動掌握野豬動態;同時可評估設置電圍籬,以物理方式嚇阻野豬接近,以降低疾病傳播風險。
禁運禁宰延長至11月6日 台中疫調結果未出爐
針對全國禁運禁宰持續延長十日,經濟部表示,將針對豬肉攤商了解受損情形,補助方案會於一週內提出。何時解封?陳時中說,關鍵是「消毒是否完全」以及「移動管制是否落實」:「這兩點確定的前提之下,而且該撲殺的都撲殺完了,我們會跟專家來研議,怎麼樣是最安全的方法。」
至於未來廚餘養豬是否要持續全面禁止,陳駿季表示,仍需依據廚餘養豬場的設備使用情形、蒸煮流程、稽核結果及廚餘去化狀況等資訊再行評估決定,強調無論最終決策為何,農業部都會持續輔導目前以廚餘餵飼的養豬戶轉型。
環境部則說明,已要求各縣市環保局在一週內完成全台435家廚餘養豬場的稽查,人員必須每日與豬場視訊,確保廚餘空桶是「當下」狀態,若有違規行為,將依法開罰。
台中市農業局長張敬昌則說明,自從疑似案例出現,便開始對所有病死豬進行檢測,目前皆為陰性,而台中市共有168場養豬場訪視,其中16場現已停養,其餘152場已於10月25日完成訪視,皆無異常情形。台中市市長盧秀燕則表示,會對關聯案場、曾用廚餘養豬的高風險案場重複訪視,而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偵辦,她也建議在後續清潔消毒時,應請示檢察官。
張敬昌也在記者會中澄清兩項之前錯誤提供的資訊。首先,10月20日該案場累計死亡豬隻其實是78頭,先前所稱117頭僅是豬農憑記憶提供,並非正確數據。其次,10月14日前為生病豬隻投藥的人並非先前所言之特約獸醫師,而是豬農本人向一名王姓獸醫佐諮詢後自行投藥,且根據目前筆錄,特約獸醫師與王姓獸醫佐皆未實際抵達案場。
因該名「獸醫佐」未申請執業執照,根據《獸醫師法》第5條與第16條規定,不得進行診斷、治療、檢驗、填發診斷書、處方、開具證明文件等行為,台中市農業局表示已依法將案件移送偵辦,至於豬農自行投藥的行為,張敬昌則表示並未違法。
此外,此次爆發非洲豬瘟的養豬場為廚餘餵飼豬場,依環境部規定,廚餘養豬場每天皆須用90 °C以上高溫、蒸煮廚餘一小時以上,並將紀錄照片或影片上傳雲端,但事發案場卻並未落實。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林左祥指出,該案場今年幾乎每個月都未如實上傳,以5月至8月為例,5月上傳24次、6月上傳8次,7月只上傳了1天,8月沒有上傳,而台中市政府則是在5月及7月有前往稽查,6月和8月沒有稽查。
台中市環保局坦言,豬農可能因為不熟悉電腦操作,而並未依規定上傳蒸煮紀錄,環保局人員表示過往3年中對該案場共稽查24次,並未在蒸煮過程發現問題,也無環保相關開罰紀錄,盧秀燕則認為規範有漏洞:「他如果不上傳,也不違法,也沒有罰則。」並表示已轉知立法委員研議修法。
林左祥表示沒有罰則是大有誤會:「並不是沒有罰則,而是有罰則但需要執法單位確實執行。」他指出一旦發現豬農未每日上傳蒸煮照片,環保機關就應該前去稽查,若查獲案場未按照規定蒸煮廚餘,且該廚餘來源是家戶廚餘,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項處1200元至6000元的罰款,若來源是事業廚餘,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處6千至3百萬罰款。
先前,中央應變所要求台中市政府於27日下午5點提出初步疫情調查結果,指揮官亦針對該報告提出10項缺失,目前中央應變所要求台中市政府於28日下午3點前提出完整的疫調報告,並改善缺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