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
記者|陳怡潔 編輯|蘇于寬
立法院於12月3日召開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中,遊蕩動物管理成為質詢焦點。同時,多位立委提案修改虐待動物之相關條文,農業部對此表達強力支持,而行政院版本修法草案至今未公開,立委亦當場催促進度。
農業部:加重虐待刑責有修法共識 年底有望公告政院版草案
農業部常務次長杜文珍表示,38項提案中有26項與農業部意見高度共識,包含加強飼主責任、提升收容管理、加重虐待動物刑責、強化源頭管理以及提升動檢員效能,將優先提出相關法案修正。
杜文珍說明,加強飼主責任相關作為包含提升民眾對「不應棄養」、「犬貓應絕育」等規範的認知,以及對不同寵物須進行分級管理。提升收容管理方面則是將由中央主管機關透過評鑑把關各縣市動物收容處所品質;此外,農業部亦贊成加重虐待動物刑責,並認為須確保受虐動物後續能妥善沒入與收容。
本次修法中,較具共識的條文皆聚焦於加重虐待動物刑罰。立法委員楊瓊瓔提案將現行「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之認定標準,修改為「致動物肢體或器官功能損傷」,並指出現行法規太過嚴苛,往往縱放有虐待動物事實之行為人;另外,現行加重處罰須符合「複數動物死亡」,楊瓊瓔也主張須予以廢除,杜文珍亦表示肯定:「傷害一隻都不行。」
立法委員郭昱晴則提案強化刑責,預計將刑度由兩年以下提升至三年以下,罰金上限也將上調至 300 萬元,以嚇阻預謀性、高殘忍的虐待行為,並且針對預謀虐待、前科再犯或者在公開場合虐待等重大情節者,明訂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不得易科罰金。同時,她也呼籲建立明確的獎金制度,提高全民共同參與檢舉之意願。
至於,強化源頭管理則是將加強規範繁殖、買賣特定寵物的許可與流向管理,同時,也會透過修法賦予動物保護檢查員權限,期盼能夠幫助動檢員更即時進入動保案件現場,協助處理應被收容或救助的動物,避免延誤處置時機。
杜文珍表示,目前農業部版本的《動保法》修正草案已於行政院審議,部分委員意見也已納入農業部本次修法版本,另有15條修法意見仍須與各利害關係人持續溝通。
不過,立法委員葉元之在質詢時不滿地指出,農業部版本《動保法》修正草案自去(2024)年11月便送交行政院,至今卻仍未彙整進入立法院審查,質疑行政部門進度延宕;立法委員呂玉玲則要求行政院院會於今年底前提出政院版《動保法》修正草案。
杜文珍回應,《動保法》修法廣受各界重視,農業部與行政院盼多方溝通、彙整意見,呈現更具共識的版本,亦指出政院版《動保法》修正草案有望在年底前公布。
多名立委促管制餵養 農業部:再研議
當日會議中,針對廣受關注的「遊蕩犬貓管理」,立法委員呂玉玲率先表示,考量部分志工必須透過餵食誘捕遊蕩動物,因此全面禁止餵養確實難以執行,但建議可針對人與動物衝突較為嚴重的熱區實施禁止餵養,避免民眾因遊蕩犬群聚受害。
「我知道自然保護區有全面禁止餵養,但是一般地方(的禁止餵養)應該也是中央跟地方縣市政府可以共同來做(規範)。」呂玉玲呼籲農業部盤點人犬衝突熱區,公布區域並執行禁止餵養:「我們中央要有制度下去!」
杜文珍回應,目前確實沒有中央層級適用於非自然保護區禁餵的法源,但十分贊同地方政府仿效桃園市等縣市訂定《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等法規管制餵食:
地方自治可以公告,但是目前中央法規並沒有這樣的一條可以來做處理。
並指出農業部的立場為「不是自己的動物就不要去餵。」
「我是覺得說不要什麼都推到地方。」呂玉玲認為,透過中央盤點熱區並公告,有望強化地方執行效能,並降低衝突,杜文珍則同意會再進行研議。
立法委員蔡易餘列舉多起案例,指出遊蕩犬已使許多農民承受財產損失,甚至進一步危及人身安全,強烈要求農業部必須加強對餵食行為的管制。
蔡易餘指出,有影片記錄下魚塭養殖魚群遭遊蕩犬合力獵捕:「一群狗先在旁邊做一些驚嚇,讓養殖的魚群集中,另外一隻比較厲害的就去獵起來。」另有遊蕩犬闖入漁市場翻箱倒櫃,還有衝入畜牧場地造成鵝群驚慌踩踏,導致大量死亡。
「甚至還有5隻流浪狗衝到豬場裡面咬死11頭豬。」蔡易餘表示,犬隻是經由挖洞進入結構封閉的養豬場,讓豬農防不勝防:
我做一個比較不好的假設,如果餵食的食物帶有非洲豬瘟,雖然(非洲豬瘟)不會讓狗得病,可是(狗的)身體會沾染細菌,牠們如果衝到了這個豬場裡面,等於就是一個防疫風險。
杜文珍對此重申:「不是自己養的動物就不要去餵牠,要餵牠就帶回家好好照顧,負起飼主責任。」也坦言,遊蕩犬闖入畜牧場及濕地,確實可能增加非洲豬瘟或禽流感等疾病防控風險。
立法委員張雅琳提及近期大棟派出所員警餵食遊蕩貓,致使其長期留置當地並與野生動物衝突的事件,督促農業部應加強跨部會的聯繫與教育訓練,向公務人員宣導不應餵養遊蕩動物之觀念。
立法委員陳亭妃則關注「遊蕩犬捕捉結紮後原地回置」之處置,表示接獲家長陳情,指出有遊蕩犬群在校門口長期留滯,擔憂學童安全:「他們通報學校,學校、市府相關單位有處理,但是一個禮拜之後又回放,(結果)還是一樣。」、「這個狀況下到底怎麼樣的政策才是對的?」
杜文珍回應說明,目前各縣市針對有追車、攻擊人等較侵略性行為的犬隻,皆不會進行回置;而在台南市也已經開始推動不同於舊式水泥建築的「簡易式收容所」,能更有效率地加大收容量能,她更強調:「所謂簡易其實一點都不簡易,其實狗狗的遮蔽、餵食和活動都沒有影響。」呼籲各縣市跟進此措施,也表示將盤點更多國有地擴張收容量能。
立法委員邱志偉則呼籲農業部針對遊蕩犬源頭管理提出更有效之對策:「2019開始就有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執行了6年了,但還是有民眾(因遊蕩犬)致死。」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司長江文全回應,目前已針對寵物登記、寵商管理及規範飼主責任等事項提高刑責與執法量能;邱志偉則進一步要求更多實質成效,也提醒農業部須關注財劃法是否對地方動保業務執行造成影響。
另一方面,同日亦有野保團體於立法院外發起抗議,指出《動保法》修正歷次皆為零碎調整、「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盼勿倉促審查,而是要妥善利用此次《動保法》修法,為「遊蕩犬貓管理」建立系統性解方。
(延伸閱讀:遊蕩動物治理失衡 野團提三大修法訴求促完整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