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大棟派出所。
記者|陳怡潔 編輯|蘇于寬
位於台中大雪山山區的大棟派出所,近日因三隻「不請自來」的貓咪登上新聞版面,該派出所對外表示,自從貓出現後,所內蛇類出沒的情況大幅減少,引起多家媒體以「貓的報恩」、「幫忙解決蛇害」等字眼正面報導,引發網路熱議,專家指出,此次事件其實凸顯了原生種蛇類長期受到外來入侵種家貓威脅,卻未獲足夠重視的問題。
大棟派出所位於台中大雪山山區,海拔約1030公尺。圖片來源:民眾提供。
大棟派出所向窩窩記者說明,目前在派出所周邊活動的貓咪共有三隻,約在兩年半前開始出沒,分別是公貓「奇奇」、 「咪咪」,以及母貓「小橘」。派出所表示,這三隻貓咪皆已在兩年前被誘捕,並送至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結紮,並在手術後回置原地,此後牠們便長期留在派出所附近活動,變成大家口中的「所貓」。
雖然成為「所貓」,但是大棟派出所表示,三隻貓並未植入晶片:「牠們是屬於流浪貓,我們就是牠們有來,就餵點食物給牠們。」
目前在派出所周邊遊蕩的貓咪共有三隻,皆已經進行絕育手術並剪耳標記。圖片來源:民眾提供。
派出所表示,自從這三隻貓開始出沒後,原先以往每年大約會在派出所周邊見到50至60隻蛇,現在已經大幅減少,員警因此比較少被蛇驚嚇;但取而代之的是,常常會見到被咬死的大老鼠,有時一早開門,門口甚至會同時躺著三隻鼠屍。
11月28日開始,多家媒體陸續以「貓的報恩」為標題報導此次事件,報導中多形容大棟派出所的貓咪接受員警餵食後,協助員警滅除「蛇害」、「鼠害」,以正面立場肯定貓咪獵殺蛇、鼠的行為,也有的報導擬人化描述貓咪會以捕獲的獵物,向員警交換飼料或罐頭。
多家媒體以「貓的報恩」報導此次事件,以正面立場肯定貓咪獵殺蛇、鼠的行為。圖片來源:截圖自Google搜尋結果。
然而,自然科普作家李鍾旻指出,其中一則新聞畫面中,與貓咪同框的生物其實是珍貴稀有的二級保育類動物「台灣穿山甲」,他強調,該畫面背後的訊息令人擔憂:「一隻保育類野生動物,正被貓發現,還可能遭到追逐或攻擊。」
李鍾旻指出,貓與保育類野生動物台灣穿山甲同框的畫面令人憂心,因為這代表穿山甲有可能遭到貓的追逐或攻擊。圖片來源:翻攝自李鍾旻Facebook。
另一則新聞影片中,遭到三隻貓逗弄的蛇則是原生種「白梅花蛇」,李鍾旻說明,白梅花蛇主要以蛙類、蜥蜴為食,事實上是無毒、怕人的原生蛇類,與多數新聞所描述的「蛇害」並不相符。
「山區派出所有穿山甲、有白梅花蛇,其實代表附近生態環境還不錯。」李鍾旻評論,此次事件中的利害關係人多將蛇類妖魔化為應被消滅的對象,等同於誤導大眾「看到蛇就應該剷除」,卻忽視了原生種蛇類亦是生態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真正需要被『消滅』的,並不是蛇,而是一些大眾對蛇、對野生動物的錯誤觀念。
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與臺灣爬行類動物保育協會也聯合發表聲明表示,正值具象徵意義的「蛇年」,遺憾看到蛇類仍被簡化為「應被清除」的對象,忽視了牠們其實是自然界中維持鼠類族群平衡的關鍵物種。
野保團體更指出,不應藉由放養貓隻「滅蛇」或「控鼠」,尤其是大雪山森林遊樂區及周邊林道皆屬於國有林地及重要保育棲地,在該區放養貓隻更容易對原生種野生動物造成侵害。李鍾旻亦提醒,「貓」與「狗」本質上皆不屬於自然環境中的「野生動物」,若錯誤使用「放養貓」作為防蛇手段,不僅是蛇,整體環境與鳥類、蛙類、蜥蜴等各種野生動物將共同受害。
至於在生態豐富的山區,如何防止蛇類進入人類活動空間?野保團體表示,最有效的方式便是從源頭改善環境、降低人為誘因,可採取的行動包括:減少食源、封閉門窗與建物縫隙,以及清除堆積雜物以減少蛇類可利用的藏身空間。
野保團體也呼籲農業部與警政署採取具體措施,共同推動犬貓管理與生態教育,重點包括加強行政人員與遊客的生態知識,以及明確認定飼主責任;團體指出,根據農業部動物保護司所彙整之「餵養遊蕩動物引致人犬衝突民事損害賠償或刑事過失傷害案件之飼主認定研析」,若長期餵養且允許遊蕩動進出私領域,即可被認定為飼主。
同時,聲明中也表示,此次事件凸顯警政系統與農業部在保育觀念上的認知落差,但山林保育需要系統性管理與各單位一致配合。為此,野保團體建議農業部應發函要求各單位遵守國有林禁餵規範;警政署則應發函全國警局與派出所,提醒各級機關遵循《動物保護法》不得放養犬貓,也須落實其他法定飼主義務,包括寵物登記與結紮等措施。
對此,警政署向窩窩記者表示,此次事件延伸的爭議應視為台中市和平分局的個案,並直言目前有許多派出所已經在所內或戶外豢養、餵養犬貓,難以針對此事件提出全國通用性的處置:
你如果放大到全國的話,其實很多派出所都會有這個問題。
更指出不只是派出所,許多鐵路駐在所或車站等公共場域,亦有「站貓」等存在:「很多比較友善的地方都是這樣!」
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理事長李宗宸則回應:
公家機關應成為動物保護的榜樣,而非負面教材。
他強調,依照《動物保護法》飼養寵物只是最低標準,建議不只是派出所,各公家機關若飼養貓狗,皆應恪守不得放養等規範,也提醒若違規遭開罰,對機關形象亦是一層傷害。
未來,大棟派出所的貓隻管理方式是否需要調整?至截稿前,窩窩記者未能取得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之回應。
另一方面,針對社會長期以來污名化蛇類的現象,林業與自然保育署署長林華慶向聯合報表示,此問題已存在多年,林保署雖致力透過各種管道加強民眾認知,但成效仍有限,未來希望能藉助網路加強相關知識宣導,促進國人對原生物種的認識。
2025年12月02日更新:台中市警察局和平分局回應
台中市警察局和平分局於12月1日晚間向窩窩記者說明後續的處置規劃,重申此次事件中的貓隻為「野生的」流浪貓,並非由員警飼養;未來會禁止員警在辦公室廳舍周邊飼養、餵養任何動物,此規範適用於和平分局轄下包含大棟派出所在內的12處派出所。
而若再有遊蕩犬貓於周邊出沒,派出所會通報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前來捕捉;若有野生動物出沒,則會通報林業與自然保育署協助捕捉或處理。
另外,和平分局指出,大棟派出所提供公共廁所與補水站等便民服務,但有些遊客也會在周遭棄置吸引可能吸引動物的垃圾,未來預計請林保署協助設立「禁止餵食」告示以及其他警語,避免造成生態影響以及疾病傳播風險。
和平分局表示,此次事件是派出所員警善心而為,但確實忽略了對生態環境與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影響;對此,他們感謝各界指教,並強調已從中汲取教訓,未來會共同為生態保育盡一份心力。
2025年12月03日更新: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回應
台中市動保處表示,已接獲通報有一隻母貓帶著兩隻幼貓出現在派出所周邊,將於今(3)日提供誘捕貓籠,協助捕捉及後續安置收容。
台中市動保處也將協助派出所減少貓與野生動物的衝突,並導正「養貓防蛇」、「貓的報恩」皆非正確觀念,而是源於對動物行為的誤解,不建議以飼養貓隻作為防治野生動物的方式。
台中市動保處也建議,未來如於派出所發現原生種蛇類,可通報農業局捕捉移至安全地點,以本土物種維持穩定族群,維持生態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