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芷晴 責編|洪郁婷
特生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10月5日於臉書發文表示,當時穿山甲上半身被尼龍網袋困住,全身沾滿糞便,擠在小小的塑膠桶裡。警方立刻聯繫野生動物急救站及南投縣府農業處,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進行處置。
野生動物急救站提及:「離開被囚禁的環境,來到急救站的穿山甲,竟然舒服地靠著提籠門睡著了!」所幸,這隻穿山甲在清洗與檢傷後並無大礙,並通過野放評估,已經於隔日野放回到山林裡。
盜獵穿山甲不只這樁!
2020年10月,新竹縣一位騎士因大燈未開遭警方攔下,意外遭發現將穿山甲裝在麻布袋置於車廂內。最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6個月徒刑,緩刑2年。
今年8月14日臺中谷關派出所收到通報,有登山客在松鶴部落目擊穿山甲遭到捕捉。穿山甲曾一度掙脫,又被五花大綁放回竹籃裡,整個過程便被登山客拍下來並報案,目前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仍在偵辦中。
登山客發現有人活捉穿山甲,立即將過程拍下來舉證。圖片來源|貓徑地圖王小明
穿山甲危機重重:走私、煮食、獸鋏、犬殺
根據國際媒體調查報導《穿山甲報告:走私至滅絕》,穿山甲是世界上走私量最大的哺乳類動物,走私途徑橫跨歐亞非,根據國際野生動物貿易調查委會統計,過去10年有100萬隻穿山甲慘遭盜獵,臺灣也是路徑之一。2018年2月,關務署高雄關查獲來自馬來西亞3,880隻已被剝除鱗片及內臟的穿山甲,最終可能運達中國。
國內食用「野味」的習慣雖因法規與風氣而逐漸減少。但2017年林務局仍接獲民眾檢舉,餐廳彩蝶宴菜單上出現「三杯穿山甲」,保七也在該餐廳冷凍庫裡查獲穿山甲屍體,證據確鑿,最終卻獲判不起訴。
此外,根據2017年穿山甲研究者孫敬閔彙整穿山甲創傷的案例資料,發現中獸鋏的穿山甲佔了傷病總數的77.8%,犬隻攻擊則佔了20.4%,其他則為虛弱、膿腫、腹瀉等情況。並說明:「受傷例子最多的就是獸鋏及浪犬咬傷。」
缺乏證據難破案,發現穿山甲被欺負:拍照、通報!
大多野生動物的盜獵案件,因為缺乏證據很難找到「綁匪」,往往難以破案。
野生動物急救站建議,民眾若發現穿山甲遭到捕捉、私養、販賣,或是遇到受傷、死亡的個體,建議都先拍照存證。若是遇到健康成獸個體,可將牠趕至人車較少的地方,避免牠遭受危險;若為幼獸或受傷個體,則可裝箱,並撥打1999向縣市動保單位詢問求助。若為販賣個體或有其他證據,則可直接撥打02-29333942聯絡保七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