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是聰明的海洋保育類動物,被進行展演表演賺錢,是不合理還是已成常態?2023年11月7日陳椒華與其他12位立委共同連署,臨時提案「海委會應函釋海域保育類動物不應進行商業性表演及與人互動」,呼籲主管機關海洋委員會函釋回覆海域保育類動物應禁止商業表演。
這起提案結合動保團體海豚微笑應援會抗議活動,今天(12月13日)於行政院,以「海豚互動是反教育」、「海豚表演是虐待」等訴求,呼籲政府應依《野保法》函釋禁止鯨豚表演。
陳椒華認為,海豚聰明也可愛,雖然海豚表演深植人心,但圈養海豚其實是需要刻意違反天性而配合表演,除了須待在單調的缸池,又可能因此有自殘、撞到牆壁、傷害其他海豚的情形。
而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動平會)也發佈一系列QA貼文來支持這項提案,動平會認為:「鯨豚有高度發展的大腦,複雜的情緒和表現,對痛苦的感知力也相對高,因此與別的海洋生物比起,會將其列在動物福利必須優先考慮的名單!」他們也表示,圈養海豚除了動物福利不良外,背後也恐造成野外族群消失、個體死亡緊迫等不必要的傷亡。
取自窩窩報導《牠們與大海的距離——鯨豚綁票事件》|圖片來源:窩窩繪製
抗議活動現場指出,野柳海洋世界以及遠雄海洋公園至今仍有數十隻海豚,需要表演背負工作人員、搖呼拉圈、甚至用尾鰭行走等,遊客甚至付費就能指示海豚親吻臉頰、手掌、發出海豚音或繞圈。「這些都已明顯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活體,應以教育、學術研究之用為限。」
取自窩窩專欄《這不是馬戲團,什麼才是馬戲團? 你還去海洋公園看鯨豚表演嗎?》|圖片來源:鄭雅淳攝
這項臨時提案的初衷,不只是針對海豚表演,更是希望海域保育類動物能夠如同陸域保育類動物,禁止表演及與人互動。
去年9月26日,農委會公然表達立場函釋回應「陸域保育野生動物禁表演及與人互動」,言明為落實保育類動物應特別保育、禁止過度利用,包含「表演及與人互動行為等商業目的」作為,否則可能加劇原生地非法獵捕。
然而,12月5日海洋委員會僅以書面答覆野柳海洋世界及遠雄海洋公園皆有取得地方主管機關的同意以進行陳列、展演,因此並未違反野保法規定。
海委會表示:「本會支持不應以海洋野生動物表演或與人互動,但考量《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皆未明確限制海域保育類動物不可進行表演,未來將與農業部推動《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工作,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執行。」
而海豚微笑應援會對此回應,鯨豚是國際保育高度關注的物種。海豚表演、甚或是圈養海豚,在國際上已被認定為落後、不人道的象徵,至今已經有數十個國家紛紛立法禁止海豚圈養、表演,訂定退場機制等。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曾於今年10月質詢過程中,提到「海洋教育不需這樣使用海洋動物。」海豚微笑應援會認為本次海委會的回應並無誠意解決問題,更是對業者的縱容與包庇。
因此於今日集結民眾與立委抗議,要求海委會實踐曾經說過的話,正式函釋海域保育類動物禁止表演、與人互動等商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