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
記者|陳怡潔 編輯|蘇于寬
本(3)月6日,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於停等紅燈期間,遭鄰近汽車內的比特犬跳窗攻擊,造成嚴重撕咬傷,引發社會關注。沒想到,才過去11天,同一隻比特犬又再度跳車攻擊機車騎士!
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表示,本案飼主的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在3月6日事件後,動保處曾約談肇事比特犬Lucky的飼主徐先生,當時徐男解釋是Lucky誤觸車窗按鈕,才發生意外;並承諾未來會讓Lucky即使在車內也戴上寵物口罩,避免再發生類似情形。
《動物保護法》第20條 :1.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2.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3.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然而,3月17日,幾乎完全相同的情節再次上演,鄰近騎士遭Lucky追咬約30秒,最終被咬住大腿不放、倒臥在地,造成腿部撕裂傷,所幸送醫後並無大礙。此事件顯示飼主並未履行改善承諾,飼主則聲稱本次起因是Lucky在車內過於激動、掙脫頸圈,才又跳窗傷人。
比特犬Lucky在11天內兩度跳車攻擊鄰近機車騎士。圖片來源:截圖自【報廢公社】。
原先台北市動保處透過技正華心惠對外說明,將再次約談飼主,請飼主提出妥善管理計畫,若仍無法有效管理,將依法將犬隻沒入,不再讓飼主飼養。
而後動保處表示,由於短時間內發生兩起傷人事件,認定徐姓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分別對兩次案件裁罰新臺幣5萬元及9萬元,並沒入犬隻;17日晚間,台北市動保處主管機關產業發展局將第二起案件罰鍰更裁為15萬元,總計罰鍰20萬,同樣要求犬隻沒入。
飼主家人也無法親近 肇事比特犬有傷人「前科」
事發後,法律白話文營運長徐書磊發布聲明表示,比特犬Lucky的飼主是他的父親,但除父親外,其他家人都難與Lucky親近。徐書磊稱曾多次勸告父親應妥善管理Lucky,雖然他已多年未與父親同住,甚至是透過新聞才得知傷人事件,對此事造成社會紛擾不安,深感抱歉,並會深切檢討、坦然面對處分。
徐姓飼主則向《三立新聞網》表示,他飼養Lucky逾10年,過去Lucky曾在與菲傭外出時發生攻擊事件,當時他便將其送往犬隻訓練學校,但在訓練過程中因遭遇狗同學群攻,Lucky又將勸架的老師咬傷。其後,徐姓飼主曾嘗試送養Lucky,但找不到接手單位;而在動保處裁定沒入前,他曾表示為避免愛犬繼續傷人,即便不捨,不排除施行安樂死。
動保處澄清無關說 市府稱將改善案件處理程序
網友則爆出徐姓飼主本名徐堂榮,稱其因債台高築才養比特犬擋債,但此消息未獲驗證;也有媒體稱動保處原先在第一次傷人事件就要沒入犬隻,經議員關切才作罷,對此,台北市動保處技正華心惠澄清,全案過程無人介入關說,首次未沒入犬隻是因為飼主有承諾改善。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則於18日表示,曾致電請教動保處如何處罰具攻擊性犬隻,但強調並未施壓。
連續兩起比特犬傷人事件,危害市民安全,造成人心惶惶,產業發展局長陳俊安稱已重新檢討程序和裁罰基準,要求動保處做出更正,未來務必在最短時間做出明確處置。市長蔣萬安也在18日表示,已要求動保處對飼養比特犬的飼主,加強安全教育及措施。
比特犬禁養令上路3年 現仍有3800隻登記在案
比特犬的犬種起源,要追溯到西元一世紀,當時人類會在戰爭中使用攻擊性強的犬隻,其後更衍生「鬥犬」活動,19世紀,鬥犬活動傳入美國後,美國人利用幾種較具侵略性的犬種,培育出了美國比特鬥牛犬。
現在俗稱的「比特犬」其實包含了數個品種,這些比特型犬種的共同特徵是全身肌肉發達、頭型寬、咬合力強。其中的「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自2022年起即名列我國「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名單,已飼養比特犬的飼主,則需依法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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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我國,許多國家都有針對部分犬種進行禁養或管制,例如英國明令禁養比特犬等4種攻擊性犬種,咬人的犬隻則可能被官方沒入或人道銷毀;美國則依各州法律管理攻擊性犬種,超過40個州將比特犬列在管制名單,若犬隻咬傷人,除了罰鍰,在部分地區也可能被判監禁。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指出,近年比特犬攻擊事件已因禁養令顯著減少。同時,為確保公共安全,除了比特犬外,主管機關也將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列為「危險性犬隻」,規定出入公眾場合需由成年人陪同,可裝入金屬製堅固箱籠,或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牽繩牽引並配戴口罩,違者最高可處15萬罰鍰。
攻擊性犬隻出入公眾場合需由成年人陪同,可裝入金屬製堅固箱籠,或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牽繩牽引並配戴口罩,違者最高可處15萬罰鍰。圖片來源:CC BY-SA Wilfredor。
目前全台仍有約3800隻比特犬登記在案,若未來飼主不擬續養,動保司指出,可交由地方政府動物收容單位,比照一般犬隻辦理;也可以自行送養,但新飼主要求須有飼養比特犬的經驗。
台北市動保處則表示,若民眾不擬續養比特犬或其他犬隻,應先自行公告45天,若無人認養,才可送交動物收容單位,並須繳納14000元規費。
本起案件引發各界關注,動保處今(18)日已完成沒入程序,Lucky過去有按照法規進行申報,是一隻10多歲的雄性已絕育比特犬,目前情緒較為緊張,規劃安置在動物保護處的獨立籠舍,先進行減敏,未來會請動物行為專業人士評估,再決定後續處置方式。
而飼主除了應繳納罰鍰,也須完成3小時的動保講習。徐姓飼主表示不會提起訴願要求帶回Lucky,也正與2名傷者保持聯繫協商賠償,盼事件圓滿落幕。不過台灣曾有飼主因比特犬攻擊人,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的案例,徐姓飼主是否需要負擔刑事責任,仍有待後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