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PETA India。
記者|陳怡潔 編輯|陳信安
8月11日,印度最高法院頒布一項備受矚目的命令,要求德里政府在8週內設立多處收容所,並將德里國家首都區(National Capital Region, NCR)的遊蕩犬捕捉後收容,不得再行釋放。法院同時警告,任何阻止或干擾捕犬行動的人,都可能面臨藐視法庭的指控。
女童亡於狂犬病 最高法院下令限期增設收容所、未來犬隻不再回置
這道命令源於一起遊蕩犬襲擊兒童的案件。2025年6月30日,德里六歲女童 Chhavi Sharma 在前往親戚家的途中遭到攻擊,不僅受到嚴重外傷,更在7月25日因狂犬病身亡。根據Live Law報導,最高法院認為當地犬隻攻擊與狂犬病威脅極為嚴重,強調相關判決是基於更廣泛的公眾利益:
嬰幼兒無論如何都不應該成為狂犬病的受害者,這項行動期望賦予他們自由活動、不必擔心被流浪狗咬傷的信心。
本案的法庭之友*Gaurav Agarwal律師則對Live Law表示:「對流浪狗進行絕育手術是不夠的,街道上不應該有流浪狗。」
*註一: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是印度司法體系中的「第三方顧問」,不屬任何訴訟一方,但可主動或應法院邀請,對案件提供專業意見或協助。
NCR區上一次進行遊蕩犬數量的調查,是2016年在小範圍內進行普查,目前缺乏可信賴的遊蕩犬族群數據,普遍說法為估計當地約有80萬至100萬隻遊蕩犬。
根據印度漁業、畜牧業及乳業部發布的新聞稿,2024年全印度通報約370萬起狗咬人事件,與2023年305萬起、2022年218萬起相比,呈現增加趨勢;雖然在此新聞稿中,2024年僅記錄了54起狂犬病死亡病例,但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印度是狂犬病高發區,估計每年實際死亡人數可能達18,000至20,000人,約占全球狂犬病死亡總數的36%。
法院命令要求當局在6至8週內建立多個可容納約5,000隻狗的收容設施,並立即設立供民眾通報狗咬人事件的專線,若接獲投訴,主管機關必須在4小時內進行處置。被捕捉的犬隻須依照2023年更新的《動物生育控制法》*(Animal Birth Control, ABC Rules)進行絕育、驅蟲及疫苗施打,過程中須確保不受虐待,並得到餵養與照護,必要時提供醫療,但和過去不同的是,不得再回置街頭。
*註二:《動物生育控制法》旨在規範印度流浪動物(尤其是狗)的管理,最新一次更新為2023年。其核心目標是透過「捕捉-注射疫苗-絕育-回置」(CVNR)流程減少流浪動物數量,並確保地方當局與認證的動保組織合作行動。
此外,收容所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或監控設備,以掌握犬隻狀況,也要詳細記錄捕獲與收容的犬隻數量;領養程序則須依《社區動物收養標準協議》(Standard protocol for the adoption of community animals)評估,同時,NCR當局必須全面清點現有狂犬病疫苗,並掌握每月因狗咬傷就醫的人數資料。
Chhavi Sharma 的家人向印度新聞信託社肯定此項命令:「希望這些動物能被帶到不會傷害我們的地方。」也強調並非要與動物對立,而是希望與牠們保持安全距離,更進一步指出:「那些餵養牠們的人應該被追究責任——他們在街上餵食後就走了,而這些狗卻成群結隊地追趕孩子們。」
對此,德里首席部長* Rekha Gupta 認同流浪犬威脅甚鉅,承諾將依據最高法院指示,規劃「有計劃、有系統」的政策應對。德里市長 Raja Iqbal Singh 則稱將分階段配合法院命令,先處理攻擊性及患病犬隻,再轉向其他遊蕩犬,也公開保證當局面對遊蕩犬時將貫徹人道精神。
*註三:德里首席部長是地方行政權的實際最高領導,管理包括衛生、教育與法律等部門;德里市長則主要負責德里市政法人機構(Municipal Corporation of Delhi, MCD),處理街道、垃圾、公共衛生等市政事務。現任首席部長與市長均來自印度人民黨。
引爆輿論、抵觸現有法規惹議 換法官再審理
另一方面,各方批評紛至沓來。有人質疑,此次判決與《動物生育控制法》相抵觸,因該法規明訂犬隻絕育後可回置原處。動保團體立即對此案提出上訴,印度多地也發生街頭抗議,民眾抨擊法院命令不切實際,並憂心配套措施不足,恐難真正落實人道對待。
目前大多數印度城市的收容量能,僅達到安置流浪犬所需的1%
動保組織 PAWS 創辦人 Nilesh Bhanage 告訴 BBC:「如果法院和當局真心想解決問題,就該加強現有法規的落實,來控制犬隻數量與狂犬病──包括疫苗接種、絕育,以及有效的垃圾管理。」
印度兩大政黨之一、目前作為在野黨的國民大會黨黨主席 Rahul Gandhi 也公開反對此措施。他在社群平台上批評此舉是對過去數十年「人道、科學政策」的一大倒退,並強調透過收容、絕育、疫苗接種與社區照護,就能維護街道安全:「全面移除既殘酷又短視,還剝奪了我們的同理心。我們完全可以同時兼顧公共安全與動物福祉。」
8月21日,支持法院命令的德里首席部長 Rekha Gupta 更在公聽會上遭民眾攻擊,嫌犯向警方供稱,他是因不滿首席部長無視其反對將遊蕩犬移除的訴求,才憤而動手。
此案最初由 JB Pardiwala 法官主導審理,但在8月13日,首席大法官以行政措施將案件撤回,並重新分配給由 Nath 法官領銜的三人合議庭。隔日(8月14日),新合議庭開庭審理,暫緩執行8月11日的原始命令。
最新命令:推翻不得回置、禁餵配套餵食點、擴大訴訟
在司法程序持續推進的同時,街頭的攻擊事件並未停歇。8月14日,Udaipur地區的一名5歲兒童遭三隻遊蕩狗撕咬,所幸母親及時趕到,將他送醫救治;8 月18日,Chhatrapati Sambhajinagar 地區 CIDCO 鎮的一名老人亦遭犬襲,當地居民表示,他已是近期第14名受害者。
8月22日,最高法院發布更新判決,調整先前命令:遊蕩犬在絕育、驅蟲後可回置原處,但患有狂犬病或具攻擊性的犬隻則須收容隔離。法院強調,全面禁止釋放犬隻與《動物生育控制法》相牴觸;相較之下,回置絕育並免疫的犬隻不僅能避免收容所過度擁擠,也能展現人道精神。
新版命令還指出,未來將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隨意餵養遊蕩犬,違者須承擔法律責任;也要求市政當局必須根據轄區內遊蕩犬的數量和集中程度在各區設立專門的餵食點,避免不受管制的餵食引發人犬衝突,還要設置檢舉專線,對任意餵養等違規行為做出適當回應。
不過,在印度教傳統中,犬隻被視為毘濕奴(Bhairava)的坐騎或化身,餵食牠們被認為是一種善舉,相關規範預料將面臨落實上的挑戰。
此外,最高法院強調,此案應視為全印度的共同問題,並藉此推動統一的國家政策。法院已下令將所有邦與聯邦屬地的相關部門首長納入後續相關案件的訴訟程序;同時,若民間人士或團體欲參與審理,必須在七天內向法院繳納保證金──個人 25,000 盧比、團體 200,000 盧比,否則不得繼續出庭,該款項將用於在市政機構指導下改善遊蕩犬收容與管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