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孩以食為天,每到開飯時間,或聽到搖晃零食的聲音,就是牠們垂涎三尺的快樂時刻!而替家裡貓貓、狗狗購買零食,也是飼主日常的甜蜜負荷。不過,你是否曾想過,這些飼料、零食等食品安不安全呢? 

臺灣寵物相關廠商多達1.3萬家,根據臺灣經濟研究院生物科技產業研究中心2022年的推估,寵物市場規模超過500億,而寵物食品產值約80億,其中一般食品,包含飼料、罐頭、零食等就佔了40億元。足以顯見寵物食品產業的蓬勃發展,也凸顯寵物食品安全把關的重要性。 

而曾表示將照顧寵物出生至往生間福利的農業部寵物管理科,也於2023年開始,逐步打造寵物食品安全網。但在這精進的過程中,或許我們可以先了解目前寵物食品安全潛藏哪些隱憂,以及當前寵物食安的管理現況又為何? 

記者|呂芷晴 編輯|陳信安 設計|陳莉卉

從包裝標示到內容物成分,寵物食安怎被把關?

購買寵物飼料零食等食品,你是否會看看包裝上的內容物再決定購買呢?事實上,《動物保護法》規定,業者必須在寵物食品包裝上,依規定完整標示應有的商品資訊,並至「行政院農委會寵物食品申報網」完成資料申報,提供消費者透明與重要的食品公開資訊,才算是合法。 

但在過去,並無規定每年各地動保機關須抽查寵物食品,多靠各地動保機關自動自發執行。但為了監測市售寵物食品衛生安全,部分地方動保機關會對寵物食品進行不定時抽查,其中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最為勤勞,至少執行了7年,抽查購買管道以實體店面為主。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防疫檢驗組范明琪組長表示:「每年我們都會盡量挑之前沒去過的店家隨機採買,主要以飼料、罐頭為主,零食與其他保健品為輔。」儘管每年抽查並進行輔導,但年年仍有部分商品標示不清的問題。舉例來說,2022年北市動保處在109件受查商品,含乾飼料60件,罐頭25件、奶製品5件及零食19件中,就查獲33件標示不符或未依法申報,占總數的30%,又以寵物零食標示不合格率最高,計12件。2023年受查則為96件,其中僅有5件標示不符或未依法申報,原先未符合規定的業者經輔導皆有改善。

而細究這些標示不符合的商品,通常哪項標示項目常被忽略,或業者最常犯的標示問題是哪一點?范明琪則表示,其實都有遇到過。「動保法裡有規範說從食品要標示的項目其實蠻多的,包括原料成分含量、製造業者、日期等等。其實各種的項目缺漏都有遇到過,沒有特別一個有顯著差異,每一種都有可能被漏掉。」 

近年來隨著寵物管理科的建立,中央主管機關也對寵物食安越來越重視,對於寵物食品的稽查目的,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查核的目的是在做預防,看業者有沒有依照申報或是製作流程做這些東西,另外我們也會擔心說這些寵物食品裡面,有沒有含一些有害的物質,所以我們也會去抽驗。」

寵物管理科於2021年9月成立後,2022年便開始要求各地的動保機關著手做寵物食品稽查,並且向農業部報告;不過,陳中興也補充表示,由於並未要求公開揭露結果,因此縣市政府不一定會在網站上公開查核結果。 

為落實維護寵物健康,每年亦會定期以抽檢的方式,抽驗黃麴毒素、病原微生物、重金屬、農藥殘留、保存劑及抗氧化劑含量、三聚氰胺及丙二醇等項目,根據動保司資料,2023年全台總共抽驗1400件寵物食品,其中再隨機抽驗100件進行病原微生物及有害健康物質的檢測,礙於行政量能,樣數並不多,陳中興表示,今年(2024)抽驗將會提高到350件。

而近兩年亦有驗出有毒物質超標的案例,像是新北市於2023年8月在一款寵物零食中檢驗出汞超標,2024年3月8日,大成集團旗下毛能寵物營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產的GOMO PET FOOD 成犬無穀牛肉根島蝦飼料,亦驗出重金屬鎘含量超標,兩款皆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9款,最高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外,也請業者及下游廠商下架、回收商品。

2寵物食品皆須依照《動物保護法》22之5標示。圖片來源:窩窩製圖

01有害健康物質的檢測相當重要,像2004年的「寶路事件」,當時知名大廠寶路的泰國廠出產犬隻飼料中含有兩種黴菌感染,造成犬隻腎衰竭,推估因食用有毒飼料而死亡的犬隻高達近萬隻。圖片來源|Karen Lu
 
 01過去重大寵物食安風波年表。|製圖:窩窩

 

雖然根據臺北市的稽查結果,商品標示不符合的問題已稍有進步,但在整體寵物市場龐大的情形下,且仍有標示不符合規定的現象存在,也意味著可能仍有更多未完整標示的商品並未被受查抓出。

2022年時任臺北市議員的楊靜宇獸醫師就曾接獲民眾陳情,該名民眾表示於實體寵物用品店購買寵物食品,並給予餵食自家寵物,卻未料導致其身體異狀。楊靜宇著手調查臺北市的寵物食品安全現況,就發現截至2022年年中,北市相關營業店家雖多達2901家,但稽查的寵物用品店卻是1年比1年少,2017年抽查27家,之後兩年各抽檢25家,2020年為24家,2021年僅剩11家,抽檢數僅千分之8,楊靜宇當時點破:「換算下來要花116年才能全數完成稽查。」

而就算業者產製的商品有依規定標示至外包裝,並通過抽查,但楊靜宇也提醒了另一個問題:

現在只針對包裝標示內容,可是你也要去抽查內容成分吧!

他接續說明,「比方說上面寫有什麼成分,像是蛋白質26%,實際到底有沒有達到這個程度,這是一個大問號。」若標示其實不如實際含量,也可能會因成分與營養素比例不符寵物需求,導致影響寵物健康,像是無意間攝取過少或過量等情形,多恐成為寵物食安的隱憂之一。 

不過這樣的稽查方式現行無法採納,其實與執行上的困難度,以及各地動保機關行政量能有關。范明琪就提到:「對於這些標示跟內容物有沒有符合的一些認定,容易遇到一些檢驗上的困難,或是實際執行的困難度。」稽查過程中較難去一一檢視標示是否符合內容物含量,這無疑是未來寵物食安進步的道路上,能夠改善或省思的地方。 

也因為各地動物機關的主要工作,會隨著各縣市的工作重點有所不同,並非所有縣市都有量能進行完整稽查工作。楊靜宇也分享自身看法:「臺北市動保處,大概90%的業務都是跟動保相關的,可是你要到外縣市新北、到了臺中,他們都還要做防疫,也就是說他們還要管雞、豬、牛、馬、禽流感等。」 

儘管可以理解在內容物的檢測上,礙於行政量能而有執行上的困難,在內容物含量檢測這塊,楊靜宇也建議:「有困難的情況下,可以先從一兩件做殺雞儆猴,針對他的內容物、成分做個double check,只要化驗下去,重罰30至60萬,大家都會改的。」 

而針對行政量能的部分,陳中興則補充最新資訊:「我們已向行政院爭取的專案人力,希望能優先補足六都以外縣市政府的動保業務,補助他們聘用專任的寵物產業管理跟查核的計劃人力。」

寵物食安的最大隱憂:分裝飼料、零食下的蜜糖與毒藥

除了標示與內容物問題外,近年來,不乏有一些分裝的飼料、零食,在不管是實體店面或是網路通路上販售,成為飼主購買時的熱門選擇;儘管分裝食品的好處在於除可以多種類採買,想讓寵物試飼料或零食口味,也可以少量購買盡可能降低寵物不吃的風險。不過,分裝食品的隱憂,卻在於保存的不易,或是標示不清楚、過期等風險,只要稍有疏漏,都可能影響寵物的健康。

楊靜宇分享,過去曾接收到民眾陳情,狗狗疑似因吃了分裝飼料而腹瀉,危害健康。楊靜宇在進一步調查發現,分裝飼料除了有些因保存未妥,而讓飼料有氧化的現象,也有可能有些是因快過期或賣不掉,而改以用分裝的方式售出,這樣的方式也恐讓分裝後上的有效期限標示的真實性下降。

然而,目前也沒有法規規定不能分裝販售,且礙於地方動保單位的稽查仍以寵物店的通路為主,網路上的社團、line社群、網購平台等通路所販售的商品多非稽查範圍內。再加上,目前有許多手工的零食在網路通路上販售,也不免讓人擔心,自製的分裝零食是否在食安的風險上,會更加顯著?

對於此類散裝商品的食安問題該如何改善,楊靜宇舉例道:「我認為散裝食品的最大食安隱憂,是因為標示與保存問題。像是有些牛皮骨都是一大袋販賣,寵物店會打開讓飼主自己拿,但我認為即便是一根牛皮骨,應該也要做各個獨立包裝,雖然在製造方成本上會貴一些。」儘管販售上賣場多以整袋販售,但獨立包裝雖可能提高成本,卻可能有助於解決保存與標示問題。 

03許多寵物店會賣裸裝牛皮骨,也不免讓人擔憂是否會有保存上的問題。圖片來源:窩窩

另一方面若從現行法規看,針對散裝食品或是手作零食,其實不能僅是裝袋後直接賣,而仍需符合法規規範。范明琪表示:「像這種手工的寵物分裝食品,還是和其他食品一樣,要到寵物食品申報網上面依規定做申報。」不過這樣的規定似乎看似務實,但只要有販售寵物食品的需求,無論何種食品與包裝方式,不分大企業或個人手作販售、不分通路,業者只要依規定申報、標示商品資訊,就算及格。

范明琪也加以解釋:「其實這個申報的動作,最一開始的用意是讓飼主自己也可以到這個網站上去獲得公開透明的資訊」」也就是說,申報的用意,其實就像建檔的概念,業者依規定至「行政院農委會寵物食品申報網」申報應有的業者資訊以及商品資訊,並在每一種寵物食品上標示清楚,若未來寵物發生健康問題或任何消費者糾紛,即可向上追溯。 

而針對散裝食品的部分,陳中興也強調,不管是一般食品或是分裝食品,只要在販售場所或網路通路販售,皆需要依法誠實標示與申報,而今年開始,也將會特別規劃散裝食品的稽查與抽驗。

但前面提到,因為現行不論是標示或內容物成分的抽查量能有限,在購買寵物食品,食安也需要仰賴飼主及消費者自行把關,包含確認好商品具體羅列的成分是否符合寵物所需、是否符合標示規定、其保存方式是否容易造成商品變質、外觀是否有異常,以及業者過去商譽、面對顧客問題的處理態度和方式,皆是自身能做的第一線工作。

所謂的代言與宣稱功效,又該如何確認有無廣告不實?

而寵物食品百百種,除了飼料、零食,保健食品也是飼主們可能購買的品項之一。2022年,曾有一款益生菌商品,於產品包裝上標榜「獸醫師、營養師研發監製」,被長期關注犬貓寵物議題的關心羚獸醫師踢爆,該產品的合作對象雖在產品廣告上指出為寵物營養師,但實際其對象學經歷卻並非獸醫師,也非營養師,甚至該商品所使用的專利益生菌,也疑似為人用而非犬貓。

此案例不僅帶出業者廣告不實的部分,內容物是否符合犬貓所需亦成為寵物食安的隱憂之外,同時,也顯見當前寵物食品的把關可能相當薄弱,僅能靠案例檢舉的方式,一個一個找出危機。 

297380209 590020912504653 1124036838128239347 n商品照標榜「獸醫師、營養師研發監製」卻遭爆該代言人並無相關學經歷,也恐涉及標示或宣傳不實情形。圖片來源|截自關心羚 獸醫師臉書

以臺北市為例,最常接獲的檢舉案例為誇大不實的標示。「被檢舉的部份多是誇大不實的一些標示,那甚至是有些會到宣稱有療效的這些情形,這是目前我們有看到比較多檢舉的部分。」范明琪說明,若業者在行銷時宣稱其產品成效,很可能就因此涉及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目前,只要寵物食品或用品並非動物用藥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若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皆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22-5條處3萬至15萬元罰鍰。而若產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依法有宣稱療效,可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19-1條處新臺幣20萬至100萬元罰鍰。 

陳中興表示:「針對非常明確嚴重的誇大不實,雖然現行法規本來就可以處罰,可是業者是很靈活的,我們會比較明確針對『不可以講說可以治療疾病』,不要讓這些號稱有療效的一些寵物食品,去延誤就醫的機會。

由於過去的檢舉項目多為商品誇大或是廣告不實的地方,2024年1月23日農業部也公告,將取消寵物食品用字參考表,並公布「寵物食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認定原則」預定於同年7月31日生效,目的在強化廣告宣傳標語的精確,降低不實的用語使用,避免消費者誤解。而此項也成近年寵物食品管理安全改善道路上重要的里程碑。

但實際上,楊靜宇也強調,寵物的營養成分、基礎代謝率皆與人差異相當大,且就算是犬與貓之間,不同體型大小、品種等也會有所不一,「針對這麼不同的物種,要冠稱自己為『寵物或動物營養師』,真的要三思,因為它真的太專業了,而且責任太大了。」他也強調,若看到業者標榜的功效背後,應去檢視其是否能檢附相關的研究數據成果、餵食測試證明。

寵物食品安全的把關須被重視,且循序漸進改善

上述雖然提到寵物食品安全目前仍有一些疑慮與潛在威脅,仍需慢慢補強。但目前農業部寵物管理科也目標在2024年底前,公布所有的標示指引,包含一般寵物食品、保健品、處方飼料等。

而楊靜宇獸醫師則建議,雖然現在的寵物食品大宗仍以犬貓為主,「像爬蟲鼠兔,這種感覺是更容易有散裝食品的問題,尤其是兔子。」未來,期待在完善犬貓的寵物食品管理後,也能同步擴散至非犬貓的其他小動物。 

而在2023國際寵物產業論壇,寵物管理科的宋念潔科長也提出,目前有意推動「寵物營養管理師」,初步規劃以領有畜牧技師或是獸醫師資格者補修學分來認定,未來也會規劃相關課程。由於目前現行的寵物營養證照及相關課程皆由民間辦理,這個制度一旦訂定,未來將會有政府認證的「寵物營養管理師」,解決台灣目前沒有國家認證的寵物營養資格現況。

除此之外,未來也將修正業者申報辦法、增加寵物食品輸入規定,並公布寵物有害物安全量計算,也有意於2027年制定《寵物食品管理專法》追蹤溯源。陳中興補充說明道:「我認為我們現在還是低度管理,未來此法除了納入原本的標示與申報,在製造販售場所、查驗的細節、還有產品的品質等這些東西會寫的更清楚,也會比現在的規定更細緻很多。」 

建議飼主為了毛孩的健康,未來在購買前,可以仔細參照政府的標示規範,確認產品標示是否都有標註出來,以及至「行政院農委會寵物食品申報網」查詢業者與商品資訊,如果有遇到不太確定的標示問題,或者說發現好像沒有完成申報等任何相關問題,也可以去電去至各地動保處詢問,或直接撥打1959,以利安全。

雖然目前寵物食品管理仍尚不健全與嚴謹,在稽查上也仰賴各地動保機關自動自發的有限量能。目前政府雖有意強化寵物食品的食品安全,但執行過程緩慢,亦難以一步到位。因此,需要大眾持續關注政府在寵物食品安全管理的修正與推動,並透過提高民間的關注度之力,協助寵物食安強化道路上,能夠越來越完善與健全。

3購買前可以多注意包裝與標示,若有疑慮則可檢舉。圖片來源:窩窩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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