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豐電力位於花蓮鳳林的大型地面型案場,座落於農田與平地森林之間。圖|星耀投控官網
記者|劉亭妤 編輯|陳信安 設計|陳莉卉
「『野生動物保育』大家都會很贊成嘛。」「既然是做所謂的乾淨能源,沒有人想要破壞生態啦。」這樣的理念出自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祕書長黃琴雅之口,也是眾多環境團體、生態學者、社會外界在光電議題中關注的焦點。
近年投入研究光電場對野生動物影響的台灣野生動物學會理事長裴家騏話也講得不輕,他認為發展再生能源是要解決過往獲取能源作法的缺點,
如果你號稱綠能,但又傷害了環境,那對我來講,你並沒有資格稱為綠能。
在國家政策上,光電板陸續進入農田、林地、埤塘、溝渠、鹽田、漁塭,成為鄉村地景的一部份;苗栗淺山地區的石虎,台灣西南沿海的水鳥、平地草地的草鴞,屏東、花蓮人造林地的平地森林動物等等,與光電板比鄰而居將成新現實。然而,黃琴雅不認為光電場的進駐與當地生態維護之間存在巨大矛盾。
「有饋線的地是第一優先。」連政府有意發展光電的不利耕作地、魚塭、廢棄鹽田都缺乏饋線而申設率低落,黃琴雅認為業者更不可能無故往杳無人煙、野生動物活動頻繁的土地上蓋光電,「山坡地、深山裡面,不是大家(光電業者)有興趣的,野生動物保護區我們也都不會去。」
然而,要求保育的聲音從未止息,「選址不當!」在各個光電開發預定現場抗議中重申著,從過去為西南沿海濕地的黑面琵鷺與水鳥留下覓食空間、為苗栗石虎保全完整家園的訴求,一路延續至今,高雄馬頭山穿山甲、屏東枋寮石頭營蝙蝠族群與光電開發的抗衡現正持續,冀望最終能阻止開發。
選址不當!野生動物棲地光電先止步?
因應光電政策朝農地推行、地方上抗議與支持開發聲音沒有共識,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率先處理野生動物保育議題,在去(2025)年提出《審查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涉及生態檢視指引》草案,盼能提供光電開發「選址」的生態評估方法,藉此引導將⽣態保育概念融⼊規劃、施⼯及營運階段。
過往經驗中,我國曾兩度制定光電開發區位評估:一次是2017年,農委會特生中心(現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為台南七股將軍鹽田濕地光電規劃繪製水鳥生態爭議分級地圖;另一次是2020年,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則為苗栗小型光電審查劃設石虎潛在棲地三級地圖。
台南七股將軍鹽田生態爭議分級地圖。圖|2017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之評估
兩套圖資皆是透過盤點物種調查等資料與考量棲地現況,區別出「高生態爭議-不能開發」、「中生態爭議-有條件開發」、「低生態爭議-可以開發的區位」。行政院承諾沿海光電優先迴避高生態爭議區,苗栗縣政府工商管理科以此為據、初步篩選案場。
不過地區性、針對在地特定物種的區位指引,能擴大應用於全國性的光電開發嗎?農業部初步規劃以是否涉及「保育類野生動物」、「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的棲息地作為生態評估分水嶺,有關案場開發將需採取對應程度的迴避、縮小、減輕、補償措施,甚至應避免開發。
生態環境評估流程。圖|審查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涉及生態檢視指引(草案)說明簡報
「負面表列講明哪裡、哪裡不要去,我覺得大家都可以接受,很明確、不會去踩到地雷。」黃琴雅認為,光電業者贊成因重要野生動物與生態而限制光電開發,但他強調「範圍要適度」,否則就幾乎沒得蓋光電了,「牠們的覓食區、休息區,當然我們不會想故意去,但不應該是什麼貓頭鷹飛過的地方就都不能去。」
我也不曉得這樣該怎麼去立一個通則性指引,但是我可以想像,台灣沒有一個地方蓋光電廠不會牽扯到保育類的野生動物。
國立東華大學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副教授許育誠以東部的情況為例,烏頭翁貴為珍貴稀有保育類、IUCN易危等級,卻在平地隨處能見,對人造設施環境的適應性也很強,「如果因為烏頭翁,而把這個開發案跟石虎同樣等級的去要求,其實很不實際,嚴格來講也沒那麼必要。」
烏頭翁停於汽車車頂。圖|林正文攝,發佈在iNaturalist
農業部林保署先指認石虎和草鴞為「易受太陽光電開發影響之瀕臨絕種野⽣動物」,光電開發規劃如遇石虎、草鴞已知分布區域或預測可能分布區域,就應避免開發,或必須採行更嚴格的生態保育措施。

草案意見交流會議上,光電業者、保育團體雙方各有建議。「剛剛聽到草鴞在臺南市區全部都有,我嚇死了⋯⋯。」雖然有光電業者對指引適用範圍感到詫異,但主要關注仍是跨部會規範與多重審查程序間的整合,避免紊亂繁瑣的制度增加開發的不確定性。
「草鴞與光電為零和問題。」有保育團體指出草鴞棲地上不能允許任何遮蔽物,設置光電可能使草鴞不再利用該棲地,指引要求光電業者做減輕措施,卻無法消彌對草鴞的衝擊。除此之外,也有團體關注穿山甲以及生態資料累積尚未齊全的麝香貓、食蛇龜、柴棺龜、棲息於農地的紅皮書名錄物種的保育機會,而更重要的是,不可開發的紅線與總量管制機制。
草案在兩次交流會議後無限期暫緩了。陳祺忠認為其原因,是能源署對生態檢視指引較有微詞,「它可能覺得指引太嚴格,套疊(圖資)了以後有問題、不能開發怎麼辦?這東西太嚴格,2030年光電目標達到不了。」
實際翻閱會議記錄可以發現,能源署認為,現有工具已經能提供光電業者「選址」參考——「農業用地變更設置太陽光電土地適宜性快篩表」其中一項「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涵括野生動物保護區與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已經能夠把關生態議題,將涉及野生動物保育議題的光電案場排除。
但,不論是石虎還是草鴞的棲息範圍,都不曾被地方、中央主管單位劃定公告為保護區或重要棲息環境,這兩種動物與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重疊範圍僅有台中高美濕地、大肚溪口、嘉義鰲鼓濕地、台南四草、十八羅漢山自然保護區。草案與快篩表在保育的尺度上形成巨大的落差,卻因討論已暫緩,光電與野生動物保育的衝突再度懸而未解。

有基礎資料,才能把關電場選址
農地光電指引暫緩規劃,林保署森林管理組推廣傳播科科長鐘立偉向窩窩記者表示,林保署持續專注於累積、健全生態基礎資料。
如果沒有基礎資料,每次你遇到問題,你就沒有辦法去評估,就隨便他們喊喊哪裡可以、哪裡不行,但是都沒有資料可以去驗證。
陳美汀以石虎運動的經驗表示,苗栗小光電的生態審查制度之所以能夠運行,很重要的原因是,過去長期的保育努力與關注,讓石虎在苗栗一帶擁有較完整的基礎資料,在面對光電開發選址爭議中有憑有據、站得住腳。
然而,並不是所有物種——甚至保育類物種——都能獲得如此龐大的保育資源關注。陳美汀說,縱使當前已有多項物種調查計畫、林保署國土生態綠網等圖資,能夠補足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的不足,更細緻地處理在地的野生動物議題,但仍有極限,「對於一些瀕危物種來說會有一點可惜,雖然應該已經有做過調查了,也知道哪裡是有的,但是可能還是會有一些地方是沒有評估到的。」
當開發計畫兵臨城下,缺乏基礎資料的物種往往難以被納入決策考量,其棲地是否受到影響,也更難被倡議、爭取認同與支持。
2021年,基地位於屏東枋寮二戰遺跡石頭營的40公頃光電案,在地方上引發抗爭,除了爭議石頭營的文資價值應做保存之外,也為蝙蝠請命,提出照片直指石頭營遺址坑道內有保育類台灣無尾葉鼻蝠棲息。
屏東枋寮石頭營坑道內調查到台灣數量最稀少的蝙蝠——台灣無尾葉鼻蝠。圖|石頭營論壇臉書
無尾葉鼻蝠是IUCN近危等級物種,其特有亞種台灣無尾葉鼻蝠(Coelops frithi formosanus)則是列為我國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主要棲息在天然洞穴或人工隧道中,以小型昆蟲及蜘蛛為食。牠們體型纖弱,對環境變化與突發壓力相當敏感,族群恢復能力也較低,每年僅產一胎、每胎一仔。
然而,民間地方團體、光電業者生利能源、屏東縣政府三方,對於案場內與周圍是否有保育類蝙蝠棲息、其棲息狀態對光電應做什麼程度的限制與配套措施,意見分歧。
當時,縣府知悉可能有蝙蝠棲息與石頭營後,委託台灣蝙蝠學會在此完成為期10個月、共6次多個洞穴棲所的蝙蝠調查,確實記錄到台灣無尾葉鼻蝠主要分布在其中一洞穴棲所(司令台),記錄到的最大族群量為235隻。
而後,縣府又再邀請台灣蝙蝠學會至光電施工區一處坑道協助辨識蝙蝠,當日並未見到台灣無尾葉鼻蝠。「光電案場內並無調查到保育類蝙蝠。」屏東縣府放行生利光電第一期繼續開發,光電場也在2022年完工、併網供電。
石頭營一帶因鄰近大鵬變電所,擁有充足的輸電饋線,除了生利光電第二期、第三期計畫蓄勢待發外,也受他家光電業者相中,開發壓力相當大。地方團體雖持續抗爭,但能捍衛的卻很有限,過去零星留下的照片不足以阻止開發,營區坑道錯綜複雜,而足以支撐決策的生態結論仍遲遲未現。
原是一片綠意天然雜木林,如今砍掉了樹林、整平地面,架起光電板、築起水泥三面光排水道。圖|石頭營論壇臉書
終於,2024年迎來一線希望,最新完成的調查報告透過老兵協助掌握較完整的坑道路線、新增許多調查點位,再加上標記與無線電追蹤後,更清晰地刻畫出台灣無尾葉鼻蝠在此棲息的模樣。
過去認為石頭營範圍內僅司令台一處為台灣無尾葉鼻蝠棲所,但最新調查發現至少六處,更不排除石頭營周遭樹林中也有棲所。而這些棲所同時具備日棲、夜棲、育幼、避難與度冬的功能,台灣無尾葉鼻蝠也會因應避覓食位置、開環境干擾等原因轉換棲所。蝙蝠族群數量約落在400至800隻左右。
而台灣無尾葉鼻蝠的夜間主要活動範圍與覓食區,則應在石頭營遺址與東側的林地。牠們偏好在底層有茂密地被層的森林中活動,也能相當程度利用低度人為利用的果園。
因此,報告給出建議,從石頭營內到東側林地之間連接的林帶與果園區,都應被視為台灣無尾葉鼻蝠的生態敏感區,大面積的伐林或開發行為應進行生態影響評估,以保持棲所與覓食區域的完整性與連接性。
地方團體盼望,這樣的生態資料能獲得政府重視,並終止光電開發計畫,甚至自此劃設保護區更全面地守護這片台灣無尾葉鼻蝠棲地。目前,石頭營光電建設、二戰文資與蝙蝠保育的價值仍在抗衡中,何去何從仍待多方角色共同行動。
「恐怕還是妥協的機會比較高。」許育誠對於要能藉此全面阻擋光電不太有信心,如同水鳥擋不住六輕、藻礁擋不住三接、八色鳥擋不住湖山水庫的經驗,面對國家政策或地方發展上的需求,野生動物往往只能夾縫中求生,「我們設計一些(配套),讓牠可以去用光電場。」
如果可以利用,選址還要排除嗎?
「其實我不是很喜歡迴避、減輕、補償,這些都是扣分的、是負的。」裴家騏期待,透過良善的光電案場設計與經營,能改善原本土地使用的缺點,更提供長達20年的生態服務的功能,成為「加分項」。
當我第一次看到光電場的時候,我就直覺,這可能很像一個有機草生葡萄園,也不養狗,是沒有生態陷阱的環境。
裴家騏和石虎協會同樣關注石虎,卻對光電進入棲地的反應南轅北轍;在主張「光電禁入」之前,裴家騏想先知道,光電場有沒有機會成為符合他心中理想的石虎棲地。
石虎作為邊界物種,本就生活在森林、高草地、河灘地、耕地與果園等各式農墾地,由多樣環境混合而成的鑲嵌型地景之中。裴家騏說,百年前農民開墾把樹林變成農地,反而是增加石虎的棲息環境,石虎是獲益的,「苗栗什麼地方的石虎最多?就是這一種小塊小塊的、一大堆的很密集的地方。」
如今,小面積、小面積零散的廢耕地重整架起光電板,或是大面積的雜木林移平轉做光電,也是增加石虎的棲地多樣性嗎?
「『鑲嵌』是指整個棲地裡面都是適合的棲地,可能是一塊農業地、一塊森林、一塊不同的自然環境,整體上來說都是石虎可以利用。」陳美汀劃出判斷標準在於:「石虎是否能利用?」
陳美汀認為,架設光電板讓大面積的土壤照不到陽光,為避免雜草叢生影響發電而鋪設抑草蓆也減損了草生環境的營造,再加上蓄水池、溝渠、道路等人為構造物與鋪面,甚至案場周遭還設置圍欄做阻隔,無一有利石虎生存;光電案場並不是鑲嵌在石虎既有棲地之中,而是減少了棲地面積、切割了它、使它變得破碎。
紅線為石虎與其他野生動物繞行、穿越光電場之路徑,其中場內滯洪池採光滑水泥面,也恐造成動物受困。圖|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李璟泓臉書
裴家騏則不認為光電場會造成負面的棲地破碎,反而更看中它的生態服務功能,苗栗上千案的小光電,因為各自佇立、零碎分布而有機會服務到更多的石虎,「如果把苗栗300公頃的光電場都集中在一起的話,就是頂多服務一隻跟兩隻石虎,但是你如果把這個變成300個1公頃,它可能服務100隻。」
在他的監測下,石虎是「頻繁利用」光電場的。即使這樣的結論逆著社會上抗議的風、讓他背上「背骨仔」負面名聲,談起這場監測計畫,他不改自信:
頻繁利用啊!比我們以前認為那個地區的(頻度)要高非常多!
裴家騏與普登公司合作,在苗栗通霄三處剛完工、營運中的小光電場架設自動相機進行監測。其中兩案場面積約0.5公頃、1.5公頃,與草生地、學校、社區為鄰,在近一年的監測中,共辨識出至少2隻石虎、記錄到18次石虎活動,包含4次進出光電廠區;另一案場面積近2公頃,位於在樹林、農地、農村之間,在近兩年的監測中,石虎進出光電廠區的情況則更為頻繁,辨識出的7隻石虎中,有3隻重複出現。
苗栗縣通霄鎮北勢窩光電場於2019年12月25日正式併網,也架設紅外線自動相機監測,石虎、麝香貓、鼬獾、白鼻心、刺鼠、麻雀、松鼠等野生動物都有紀錄,但也曾記錄到野貓捕食老鼠。圖為石虎夜間活動。圖|普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虎協會對這樣的監測結論有所保留,一方面是,沒有光電場開發前的監測資料做為對照,無法確認開發後是真的更頻繁出沒,或其實是變少了;另一方面,被自動相機紀錄下的行為,可能是「利用」,也可能只是「經過」,「就像在你家門前開一條路,然後你經過了這一條路,所以這一條路對你沒影響嗎?」
「人家本來就有自然的環境,牠在那裡就是可以生存的很好。」陳美汀解釋,通霄這一帶本就是石虎的重要棲地,剷去了其中幾塊、伐木整地成光電場,但周遭仍是石虎既有活動範圍,石虎遊走在領域之間,勢必得穿越光電場,
說光電對石虎沒有影響,甚至有正面影響,這種話,我覺得按照邏輯就是不通的。
不過,石虎協會並沒有直接的科學證據證明,光電案場對石虎的影響是正面或負面的;而裴家騏認為,他所做的報告不是完美,但利用過去曾密集設點蒐集到的普查資料做為對照,已經是現有最好的資料做成的報告了。
「我們以前在那一區一兩公里半徑範圍內做(監測)的時候,得到的石虎的頻度是非常低的,甚至很多樣點都是零。」裴家騏起初並沒有期望光電場拍得到石虎,以石虎活動範圍100至900公頃,如果能在1000個小時(約41.6天)內拍到一張照片,就已經是高密度了,令他意外的是:
我們在光電廠看到的是,每個禮拜、每兩個禮拜就來一趟、來一趟,頻繁地進出。
石虎的活動範圍或大或小,與棲地品質關聯慎密,不只是食物來源充足與否,「睡覺的地方安不安全」影響更大。裴家騏認為,三隻重複出現、當地定居的石虎個體活動範圍很小,代表這個區域對牠們不危險,牠們不會迴避;甚至還有記錄到兩隻石虎在天亮後進入廠區、又在中午及傍晚離開廠區的身影,顯示牠們可能懂得利用光電場的環境休息、睡覺。
這樣的監測結論被光電業者引用、宣傳,好似有專家背書,支持光電開發。但裴家騏強調他的「中立」態度,一個光電開發許可通過或不通過,不見得和野生動物、和生態有直接影響關係,反倒更多的是水土保持、是人、是產業、是發展上的評估與妥協。
在光電的紛擾之中,裴家騏將自己的位置放在作為一位野生動物研究者,他協助監測、進行研究的案場不只在苗栗,還有屏東,
如果農林茶廠它通過了、轉作光電場在賺錢的話,那我就會要求它不僅僅只是跟黑鳶共存,應該要讓黑鳶數量更多。
屏東老埤農場坐落於屏東縣內埔鄉太武山下,總面積717公頃的園區,目前由台灣農林公司生產平價的商用茶葉,在連年虧損之下,光電成了一道轉機曙光。寶晶能源投資,盼能「以光養農」開啟地方創生——具體的構想是,東側215公頃、佔比30.13%的農地設置光電板,打造全台最大、裝置容量480MW的光電場,其餘則結合茶園開發成休閒農場及飯店。
寶晶能源計畫規劃全台灣首座地方創生示範案場——永續新農村。圖|截圖自寶晶能源宣傳片
雖然這轉型計畫受到農林公司與農業部之間的「核定經營利用計畫」限制,尚難以實現,不過這片農場遍佈我國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黑鳶GPS追蹤定位點,開發計畫傳出,再度引起地方與保育學界擔憂。
黑鳶雖然在IUCN中屬無危等級,甚至是世界上最常見、最都市化的猛禽之一,在我國卻深受農藥與毒餌所害,曾一度剩不到200隻,經過十幾年的友善農業與保育行動,如今數量終於成長至破千隻,族群也擴展、分化。
學界、保育界普遍擔憂,百公頃的茶園覆蓋光電板後,會衝擊黑鳶的覓食行為,農場內幾片殘存的樹林與屏科大黑森林等農場周圍樹林是黑鳶重要的夜棲地、繁殖地,更是破壞不得。而裴家騏則是接受寶晶能源委託,進行屏東老埤農場茶廠未來申請轉作光電場的黑鳶生態議題評估。
老埤農場內常見黑鳶盤旋。圖|截圖自台灣農林老埤農場介紹影片
我非常、非常確定牠沒有在裡面覓食,茶園不是牠在用的,牠都是在上面飄。
裴家騏的團隊觀察了一年,將GPS追蹤定位資料一一還原現場行為:茶園不是覓食地,在茶廠內,黑鳶利用的是樹冠層以上的空間,全都是「站立點」,包含距離地面大概60公尺到80公尺的高壓電塔,離地6至10公尺、一般猛禽棲架高度的電線桿,房舍屋頂上的欄杆,「幾乎不用五公尺以下的空間。」
黑鳶站立於電線竿頂部。圖|greenshank攝於老埤農場周圍,發佈在iNaturalist
不過樹林的確是重要的夜棲地與繁殖地,樹林的規模與完整性也大大地影響了族群的增長可能性,裴家騏說,可以見到5、6、70隻黑鳶在茶園空中盤旋,但在樹林裡,牠們的窩數最多只見到6個,「巢跟巢之間的距離都將近一公里,所以那一片樹林的面積就是它的限制條件。」
在老埤農場的例子中,裴家騏不認同拒絕光電、留住茶園能夠達到黑鳶保育目的,相反的,經營光電場(維持在地表五公尺以下的使用)帶來營收,他認為才有本錢投入森林營造等的保育行動。
光電送環評,就能解決生態爭議問題?
地面型光電抗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從水鳥、到淺山石虎、穿山甲、蝙蝠和猛禽,眾多野生動物被點名需被保育,卻又在面對光電議題中趨於弱勢,面對勢在必行的能源轉型,到底該怎麼應對呢?
在制度精進方面,陳祺忠主張「光電環評加嚴」,包含在山坡地上、面積十公頃以上、一般農業區變更地目兩公頃以上、試驗型超過兩公頃等的地面型光電開發計畫,不能只停留在地方審查,需要受到環評檢視。除此之外,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一級環境敏感地區、潮間帶、水庫等,也應劃成光電「禁建區」。
「有一天,農業部還是會撐不住啊。」陳祺忠憂心,光電擴張發展的國家政策之下,農業部現在謹守的「農地農用」原則,在未來能源單位、光電業者的壓力之下,將得退讓、棄守,他希望在這一天到來之前,能夠確立一套環評制度,來為光電所帶來的生態影響進行把關。
然而,並不是所有環團對光電都抱此態度——擔心矯枉過正,反而造成光電發展全面停滯,不僅有悖於能源轉型、淨零排放的目標,也奪去了農漁村、偏遠地區面對氣候變遷、自主因應災害的能源途徑。
資料來源|【接住崩落的光電,環團籲立法訂禁建區及加嚴環評】聯合聲明、【光電禁建與加嚴恐矯枉過正, 阻斷農漁村因應災害的能源途徑】聯合聲明、《環評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
民眾黨引領了加嚴修法在去年末通過,能源署書面回應窩窩記者表示,如此倉促又重大的法規變更,已經讓國內外再生能源業者投資轉向保守,綠能發展受限將直接影響國內高科技產業競爭力。
「我們希望友善的看待光電業這個產業,對光電審查能夠適度鬆綁。」黃琴雅吐露心聲,現在一個光電案送審,就已經要經過諸多瑣碎又高度不確定性的程序了,地方說明會一場一場開,戶外漁電共生環社檢核更不比環評容易,而且在社會高度關注下,地方政府審查還都趨向保守,就像把業者當賊一樣地處處「防弊」。
在全世界,光電板幾乎是不用環評的。
黃琴雅說,光電不排汙水、不排廢氣,低度開發的特性若要進行環評,其實許多項目並不需要進行。地球公民基金會也補充,相對於《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規範,在國家風景區內設置工廠面積達「1公頃以上」需要環評,這次《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卻直接將設置光電全數納入環評程序中,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
黃琴雅認為應該要更細緻地辨認議題,是真的可能涉及到很多生態、沒有共好的可能?是有水土保持和公共安全疑慮?如此透過環評機制討論、確認才會有意義,「我也不太贊成在山坡地上,台灣的土石流也是比較多一點,對業者來講損失也可能會比較嚴重。」
光電納入環評了,衝突真的就有解,足以守護住生態了嗎?根據地球公民基金會於2021年針對環境部環評書件查詢系統資料進行統計,僅1.5%的案件被認定不應開發、4%案件因有疑慮而送入二階審查;僅依賴通過機率遠高於駁回的環評制度,恐怕只是將紛爭再拖入另一個繁瑣的行政程序泥淖之中。
「針對地面型光電開發造成的生態與社會衝突,環評雖有一定的把關功能,卻無法作為解決問題的『萬靈丹』。」地球公民認為,光電案場對生態、景觀、水土、農漁村的衝擊,很大程度上隨場址選定與規模而定,因此,應針對大、中、小、微型光電案場採取差異化評估,影響性的衡量也應回歸專業且適當的科學調查方法。
如果你沒有什麼科學根據的話,到時候是一個被捨棄的。
裴家騏也認為,社會上紛紛擾擾,但到底還是得講求科學根據。否則哪天,戰爭的威脅下電力供應突然要變成現在的兩倍,又哪天,突然十個台積電設立都要用綠電,太多的突發因素、社會變遷或政治局勢,都可以很輕易地改變現在的遊戲規則,「你現在不收集資料,以後可能就是全面的退讓。」
「光電的製造、設置這些技術面進程的腳步,遠遠超於我們對它的影響的了解。」許育誠也認知到,對比光電如火如荼的發展,台灣生態學界卻對於選址、規模與生態之間的影響研究很有限。
國外文獻不少,但光電場有的動輒是幾百公頃的光電場,有的不在農地上,有的與人類活動距離遙遠,有的設置在真正的荒漠上、生物多樣性不高,台灣現實的發展條件,恐怕也難以參考這些研究結論。
「那能不能在這個過程中納入、允許有一些研究團隊,在旁邊觀察,或是能更主動的進入參與設計?」許育誠建議。
裴家騏也主張,現階段應該要針對已經在全台上千、上萬座營運中的光電場進行更多的比較性研究,如此才可能讓未來興設的光電場趨吉避凶,相關規章辦法上,也才能明文規定友善配套設施,或設計類似棲地營造等的獎勵措施。
一直不去了解它的真實情況的話,我們大概就只是在這個惡性循環裡面一直打轉。
另尋出路:光電研究與社會溝通進行中
許育誠所屬的國立東華大學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正在花蓮鳳林進行光電場監測研究。這座案場面積相當大、有66公頃,從平地人造林變成光電場,也曾遭批「砍樹種電」、衝擊在地生態;同時周圍的林地也蓄勢待發,排隊等著開發光電,面積合計能達驚人的1700公頃。
2024年5月研究中心公布〈鳳林地面型光電場對地方的社會與生態系統影響初步研究結果〉指出,相對於森林,光電場內哺乳動物的種類較少,出現的頻率也較低,森林最常見麝香貓,光電場反而最常見森林中沒有的鼩鼱(錢鼠);鳥類也有類似的情況,且大部分在光電場看到的鳥,在森林裡面都沒看到。許育誠透露,研究持續進行至今,結論也沒有太大的差異。
光電板下記錄到環頸雉下蛋築巢、帶著鳥寶寶漫步。圖|星耀投控官網
許育誠解釋,光電場成了當地農田與森林以外的、另一種新的地景,砍了樹,部分森林動物不再出現了,但仍然有些森林動物會進入廠區,同時,長了草的廠區,其實更似於附近農田的環境,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環頸雉也前來棲息,甚至成功繁衍下一代。
「森林裡面很少遇到環頸雉,但是光電場很多,那你要用來檢討說光電廠保育有成嗎?」許育誠問著,我們對「生態保育」概念的想像具體究竟是什麼;而更難以回答的是,若回顧這片土地的歷史,曾經的天然林砍掉、種了很長一段時間的甘蔗、又再改種成森林,森林動物在幾十年間回來了,
那我們再把它借個20年來發電再還它,40年後長出樹林,動物也會回來嗎?好像也很難回答說不會回來,因為過去的歷史告訴我們,牠會回來。
裴家騏對於所謂光電場的生態保育議題,還有另一種想像是創造生態服務功能,這項命題中他又將焦點著重在「授粉昆蟲」。
他在屏東枋寮6個面積大概0.5公頃左右的光電場進行「荒野化」研究,這些光電場地被茂密、覆蓋率超過90%,二分之一以上的植物都是所謂的蜜源植物,再加上光電板下遮風蔽雨、少有犬隻擾動,環境相對穩定,便自然而然形成適合授粉昆蟲的微環境。
「授粉昆蟲在光電廠的密度跟物種數都遠超過果園,是果園的三四倍。」裴家騏說這只是放任自然演進、荒野化的結果,如果能有景觀公司投入光電廠的環境規劃、微棲地的管理,授粉的生態服務效應還能再提升。
振奮的研究結論在當地農民眼中卻是「荒煙漫草」「製造困擾」,青農張靜玉以無農藥、草生栽培在枋寮種植蓮霧,與光電廠為鄰的他談起光電掩飾不了怒氣、話不吐不快,直指不定期除的草已經塞住灌溉溝渠、蔓延到鄰田⋯⋯自光電場逸散的各種害蟲,不只對他農場生物防治效果產生影響,更糟的是,還迫使鄰田加重殺蟲。
光電場域雜草蔓延至公共水溝、影響鄰田。圖|張靜玉臉書
除此之外,光電場荒野化造成蛇鼠橫生、建置工法造成田間積水難退、農地不再細心經營、只想租作光電賺錢等等農村現狀,都讓張靜玉難以接受光電政策與發展。
為了不要產生這些負面的社會觀感,光電業者寧願什麼都不做吧。
裴家騏其實也對地方上民眾的怨懟了然於心,也吐露了光電產業對荒野化所帶來的生態服務價值就是興致缺缺,「我現在好好的有在賺錢,我也不需要額外做什麼事。你現在講了這些花招,說不定還會增加我的負擔。」
黃琴雅在與窩窩記者的訪談中,雖然引用裴家騏的研究結果,也似乎將荒野化當作可行的光電場經營方向,還順帶提起國外光電板下養蜂的成功創生案例,卻無法承諾、具體明言,台灣的光電場也將會往進一步發揮生態服務功能的方向做規劃。
現階段的社會氛圍——地方環團在抗議、要光電退出農村,過半數的立委支持禁建與送環評,學界多不願意貿然替任一光電業者做生態議題評估、更不用說背書,光電業者沒有動機主動參與生態行動——當光電遇上野動生態,參與其中的每個角色卻像壞了的齒輪,彼此卡死,無法轉動。
「這幾年光電發展趨緩,輿論壓力導致可能用的土地變得不能用。」梁聖岳對於經濟部宣稱2026年能延後達成目標沒有信心,輿論太混亂,導致議題很難被討論、被民眾接收,相關部會也變得消極、意興闌珊,「以前去其他會議,空閒都會說,欸我們討論一下光電的什麼什麼,現在都沒有了。」
慘澹的現狀其實不是沒有轉機,
我們是不是優先、至少先做到我們的責任?那我們怎麼做到是可以接受的?
國立東華大學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沈嘉玲分享,和社區討論「淨零責任」,再談據經濟發展的受益要做到多少再生能源、以當地資源條件來說要怎麼做到、都市鄉村不平衡能有什麼機制去制衡付出與利益,這樣的溝通漸有效果。
「台灣目前整個光電的再生能源整個發展的過程中,民眾的參與其實是很低的。」環評或許能滿足民眾「知的權利」,但這只是最低標準,沒有辦法解決問題,業者向居民開了說明會,居民的反對在那個階段其實已經無法實質造成影響,因此,沈嘉玲認為,在光電的發展中,怎麼樣讓民眾「參與決策」,更是整體的關鍵轉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