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獼猴為台灣原生種,環境適應力強,從低海拔到高海拔都是牠的活動範圍,棲地常與人類生活範圍重疊,果園、校園、馬路、森林步道、住家社區等,都成為人猴衝突屢見不鮮的第一現場。不論是使用官方「授權」的漆彈槍,電網與鞭炮驅趕等;或是私自使用毒餌,登山杖、彈弓、捕獸夾等器具,人們嘗試多種作法希望達到嚇阻之效。
但若是未先了解獼猴特性,多數方法仍是治標不治本,不僅不能解決問題,也常讓獼猴承受死傷之苦,一如近日,一對母子猴入獸夾陷阱,幼仔送醫後仍不治的事件令人心碎。
圖|ACT for Animals
陽明山國家公園內,過去獼猴鮮少靠近人類,但近年因民眾的餵食行為,猴與人的生活範圍越來越沒有距離。面對猴子侵擾民宅、農園等問題,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作法,一方面委託學者調查,了解陽明山上猴群的數量、分布位置、習性變化等,另一方面配置六支漆彈槍,由保育巡查員、研究團隊以及受訓後的志工、里民使用,目前初步觀察,有達到驅猴的成效,獼猴群聚車道的情況減少。
面對人猴衝突,全台經驗最豐富的地方莫過於高雄市,但根據他們長年抗戰的經驗,漆彈槍、喇叭聲甚至是聲音極大的自製沖天炮,遇到擁有強大學習力的靈長類獼猴,用久了也就失效了,最根本的防治之道,仍須從減少餵食的行為著手,讓猴群對於「人=食物來源」的連結漸漸消失,進而減少人猴之間的互動與接觸。
儘管2018年年初,農委會將台灣獼猴從保育動物名單除名,但高雄市的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於去年修訂,將在特定區域內,禁止餵食及接觸獼猴的規範,從需經制止後不從才開罰,改為查證後即可開罰。而違者罰鍰訂為5千元至1萬元,檢舉還可獲得裁罰金的兩成獎金。除了高雄之外,台南、彰化、南投等地方自治法中,也皆有餵食獼猴的罰鍰規範。
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林良恭受林務局所託,研究台灣獼猴的危害防治多年,他以現在可行的較佳解方來看,遊客餵食不僅造成獼猴搶食的習慣,一旦不再餵食,猴子在野外找食的行為也受到改變,變成跑到鄰近的農地尋找食物來吃。對於遊客,須持續推廣「不餵食、不接觸、不干擾」的三不政策,而農民的防治,在日本經驗中,歸納出「驅趕、防護、移除」三部曲,多多架設電圍網,達到防猴之效。
然而,當人問猴:「你為什麼來煩我?」猴應也想問人:「你為什麼來我家?」以長遠之際來看,人類應有限度的使用土地,包括維持與猴子之間的適當距離。林良恭研究團隊發現,在台南市南化區烏山的獼猴群,離開森林邊緣覓食的最遠距離為864公尺,而離森林越遠,猴子出沒的頻率也越低。
因此,若能在森林邊緣建立一帶狀緩衝區,以及,像是陽明山國家公園等級的區域,能確實發揮「維護特殊的自然環境與生物多樣性」的設立目的,人猴應也能不相互打擾的生活。
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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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伯/是台灣獼猴太多,還是人類侵門踏戶?談宏觀保育與微觀護生|鳴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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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猴」不能解決問題 專家告訴你「猴友善」做得到|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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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獼猴危害農作? 林務局開論壇商討解方|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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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版「防蕃鐵條網」?從農民架設電網防「猴害」,反思人與自然關係|關鍵評論網
闢謠!中國北京一社區「限狗令」並非寵物「撲殺令」
圖|擷取自綠黨粉專臉書文
中國的養狗風氣日盛,根據《2019年中國寵物行業白皮書》統計,今年中國寵物犬數量達5503萬隻,數量年年攀升。本月初,北京市通州區一社區張貼《文明養犬告知書》,此「限狗令」當中的相關規定遭網友謠傳,成為限期3日內自行處理大型犬的「格殺令」,並指出寵物醫院出現要安樂死寵物的排隊人潮,引起外界撻伐聲浪。
之後,中國警方出面澄清,說明該社區屢次收到社區民眾反映,有人違規飼養大型犬、遛狗不拴犬繩、隨處便溺等狀況,該社區屬於重點管理轄區,禁止飼養大型犬(身高超過35公分)、烈性犬,因此張貼的《文明養犬告知書》中,是規定3日內將大型犬從重點管理區域轉移到非重點區域,並未要求飼主對寵物進行「安樂死」。不過改善限期過短、其他地區曾傳出犬隻被公安亂棒打死等傳言,仍挑起飼主們的不安。
中國的「限狗令」又稱為犬類管理條例,由各地方政府制定,北京市2003年制訂《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為中國第一個訂立規範的地區,加強飼主責任與源頭管理。在都市化之下,地狹人稠的環境是否適合大型犬、烈性犬生活,以及飼主應負起哪些責任,國家若有適切的立法訂定,像是日本、新加坡、德國等國的飼養規範,提升飼養門檻,也能減少棄養、不當飼養等問題,促進人犬的和平好生活。
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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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傳限期處理大型犬 警方:規定行之有年|中央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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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戶籍制度面面觀:各國寵登制|台灣動物新聞網
農場動物的吹哨者將消失 加拿大「偷拍農場虐待動物」違法
圖|Sentient Media
封閉的動物養殖場環境中,動物受虐誰人知?動保人士、調查記者臥底進入農場拍攝照片、影片蒐證,以動物的角度來看,是牠們的唯一救星,但若以養殖場主人的角度來看,卻是個私人用地的非法闖入者。
多年以來,兩種角度的辯駁從未停歇,加拿大艾伯塔省、安大略省分別在今年11月底、12月初,通過《第27號法案》(Bill 27)和《第156號法案》(Bill 156),判定臥底偷拍農場虐待動物的行為觸法,並且祭出高罰則。
以《第27號法案》為例,此法案對於「非法侵入」的罰款,初犯罰2,000美元,最高罰款可達20萬美元,甚至可能因此入獄。若是「藉故」入職,也涉及財產犯罪,罰款高達20萬美元。動保團體憂心,養殖場的動物受虐問題不會消失,但「吹哨者」可能將走向沉默,動物實際的生活情形將更難為外人所知。而其他像是養老院、托兒所、工廠等的劣質情況,未來也將更難揭露。
加拿大此兩法案,與美國推行的「Ag-gag」限制法案雷同,此法案目前在7個州通行,但在猶他州、愛達荷州、俄亥俄州等州的聯邦法院判違憲。加拿大的動保團體也同樣提出,第27和第156號法案有可能違反加拿大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希望仍能保障經濟動物的基本生存權利。
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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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艾省倉促立法 「偷拍農場虐待動物」將違法|DPG動物友善網
小公豬按鈴申告! 德國首度出現動物原告:禁止無麻醉去勢
圖|PETA
當動物的權利受到侵害,牠們也可以站出來提告!「小豬」成為德國司法上第一個動物原告,全球最大的動保組織PETA請律師 Cornelia Ziehm代表小豬,向德國聯邦法院提出對德國政府的訴訟,控訴其縱容養殖業者無麻醉為小公豬去勢的殘忍行為,根據德國法律,若無合理性解釋,動物不該受到任何傷害。
根據養殖業者的說法,去勢是為了防止公豬在過了青春期後,烹煮過程中所產生的「公豬臭」。儘管過去這是一個常見作法,但歐洲國家已開始重視此對於豬隻造成的痛苦,在部分國家已明文禁止,瑞典、挪威、荷蘭等國規範要在麻醉狀態下去勢,台灣也於2017年推出《豬隻友善飼養系統定義及指南》,當中規範10日齡以上的公豬去勢需經麻醉,而澳洲與紐西蘭則從十多年前,改採同樣能去異味的疫苗免疫方式代替。
至於德國,政府也早在2013年禁止養殖業者在未施予麻醉的狀態下未小公豬去勢,並且提供5年的時間做為緩衝期,截至去年年底期限到了,卻又獲得展延,延宕至2021年才能終止,於是小豬就選擇在法院中行使牠們的權利。
值得一提的是,PETA也曾於美國提出兩次動物為原告的訴訟案,分別是在2011年,替逆戟鯨提告「逼迫」牠們展演的一間美國海洋世界,以及在2015年,替一隻野生短尾獼猴爭取作為一張「自拍照」的版權擁有者。在這三個訴訟案中, PETA想表達的皆是,不論是豬、鯨、猴等任何動物,其基本權利也與人類相同,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迫害。
重視動物福利 2021年南非旅遊將禁止人與動物互動
圖|SATSA
騎乘大象、與獵豹一起散步、觸摸小獅子,與圈養的動物互動,是南非觀光旅遊的一大賣點,不只是要拿動物賺錢,也希望樹立好榜樣。南非觀光局提供旅遊服務協會(South African Tourism Services Association, SATSA)研究經費,研擬圈養野生動物互動準則,透過與483名旅遊業及利益關係者協商,10月底在產業會議中發表未來目標——不再提供動物表演,幼獸互動,掠食性動物或大象散步與互動,以及騎乘野生動物的旅遊行程。明年將對此制定更進一步的方針,並在2021年年底之前,具體改善圈養動物的互動方式。
儘管引發不少旅遊業者反對,在未來推行之時,也必然會遇到轉型的陣痛期,但旅遊服務協會擁有南非政府的支持,以及為數眾多的觀光旅遊產業相關會員,更符合動物福利的旅遊型態,仍是南非勢在必行的未來走向,要踩穩道德界線,贏得國際聲譽,永續經營生態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