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愷丰    編輯|陳信安    設計|楊詠涵、陳莉卉

去年3月不幸死於圍捕意外的東非狒狒,迫使主管機關、展演單位正視臺灣動物管理制度的沉痾。4月18日,林業署及自然保育署(下稱林業署)公開《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說明圍捕逸失保育類動物,耗費國家、社會資源,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將修訂該法第37條,要求飼主負擔捉捕動物的費用成本,並提升逸失罰則。

尚未確保這樣的做法能否有效防止動物脫逃前,現行的展演法規監督效果仍相當薄弱,致使管理品質不佳的展演場所持續存在、難以退場,究竟要如何敦促展演機構克盡己責,落實動物源頭管理?一般民眾可以發揮什麼樣的監督效果?

動物死亡以前:失靈的源頭管理

枉死於槍下的東非狒狒為保育類動物,受野保法管理,而飼主六福村在其脫逃後未主動通報,2023年3月新竹縣農業處便依野保法第37條註一開罰六福村5萬元的罰鍰。其後,林業署公開野保法修正草案,將逸失保育動物的罰則,由1萬到5萬,提升至3萬到15萬。林業署強調,這是為了要提醒飼主重視該負的責任,目前草案已過公告階段,待院會討論通過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事實上,此次狒狒事件,也不幸暴露出臺灣長期失靈的動物源頭管理政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下稱動社)曾根據去年3月六福村盤點的狒狒數量數據,與林業署於2022年提供立委「全國登記飼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數量」資料對比,結果發現登記飼養數量與實際清點結果有所出入。對此,動社表示,「顯然主管機關及園方連最基本的保育類動物飼養繁殖數量,都掌握不清楚。」質疑若無法確實掌握飼養數量及種類,要如何確保動物是否有短少?以及是否有無法掌控的黑數可能被走私或進入繁殖買賣地下市場?

動社也強調,若展演場所沒有向管理單位提出繁殖管理計畫、確實填報動物管理表及查核,很有可能因無計畫的繁殖,造成園內動物密度過高、動物福利惡劣,甚至近親繁殖等情形。

逃脫專報導二六福村登記飼養的狒狒數量,與實際清點結果有所出入,顯示主管機關對動物源頭管理的缺失。資料來源: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新竹縣農業處。製圖:窩窩

監察院去年10月發布的調查報告也指出,野保法雖有明文規定飼養保育類動物應向主管機關登記,主管機關卻長期對動物數量缺乏掌握。報告亦引述專家說法:「開山產店的老闆持有的黑熊名義上一直沒死,因沒有基因鑑定或其他個體辨識文件,查核的公務員看到有一隻熊,數量對就檢查通過。」然而山產店一直持有熊掌與穿山甲的貨源,問其來源卻無法告知,即為狸貓換太子的現象。

監察委員因此提出質疑,公務人員在現地查核時,要怎麼確定動物數量的變化?當群體飼養時,又該如何核對數量?而登記的資料卡資訊,是否能發揮個體辨識的作用?此外,新竹縣政府也反映,現行關於飼養繁殖保育類動物的法規,在飼養場所、設備方面,未有明確的標準可供依循,加上要在開放展場鑑定動物種類與數量非常困難,難以落實個體辨識。於是監委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評估「適當場所及設備」的指引可行性,強化此類動物的登記措施。

針對報告,林業署回應,已要求地方政府自行安排期程,進行轄區內的保育類野生動物飼養登記查核,此外也預計修正「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明定主管機關查核動物飼養設備、註記情形的頻度,並參考縣市政府與各分署意見,明確化飼養規範內容。

註一: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於飼養繁殖中應妥為管理,不得逸失。如有逸失時,所有人或占有人應自行或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圍捕。又依據同法第51條,違反37條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晶片植入非唯一解,各種面向的展演動物族群管理

從東非狒狒的案例與監察院的調查結果,可以發現主管機關在保育動物的管理上,仍有許多待改善之處。而作為飼主的展演單位,當要照養如此龐大數量與種類的動物時,又是如何強化族群管理,落實個體辨識功能?

曾在民營動物園服務的陳先生(匿名)解釋,專業的展演單位絕對不會希望動物數量過多,除了飼養空間可能不夠,管理的成本也會大幅提升,所以族群的管理就相當重要,「你在進了一公一母的個體後,就要開始想,我這個環境有多大?最多繁殖多少隻?繁殖到一定量時,要怎麼把牠們隔開?」

逃脫專 報導照展演單位在引入動物後,就要做好族群管理,避免數量過多,導致管理成本提升與動物福利受損(此為示意圖)。圖片來源:臺北市立動物園

臺北市立動物園(下稱北動)保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曹先紹分享,以北動來講,大部分的哺乳類動物可以用植入晶片的方式,幫助個體辨識與追蹤。而除了晶片,動物的外表、行為、性別也可以是判斷個體的基準。此外,像昆蟲、淡水魚類等動物,因無法一一植入晶片,就會以群體管理的方式控制族群數量,「管理上你要知道,這一缸會活多久?會不會進入生殖期?產生後代的時間多少?」

「其實晶片打進去不是萬能的。」

曹先紹坦言,北動也曾遇過國外引進的動物沒打好晶片的狀況,此時就要根據過去的資料、外觀圖片等方式,進行身分的驗證。他也強調,目前的科技相當進步,甚至可以採集動物的DNA落實管理,並不是只有植入晶片一途可以選擇。

逃脫專 報導照植入晶片僅是幫助個體辨識的其中一種方法。圖片來源:臺北市立動物園

縱然展演場所需負起動物族群管理的最大之責,但從六福村的案例也可看出,許多民營展演場所對動物的繁殖、數量無法清楚掌握,也成了實際發生動物逃脫前的一項隱憂。然而,臺灣的展演單位理應受到動保法下的《動物展演管理辦法》規管,作為主管機關的地方單位,在管理上又肩負什麼樣的角色?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動物保護課課長王楷婷解釋,以新竹縣為例,動保單位是動保所,審查展演動物的福利項目,是否符合法規與營運計畫書,包括展演時長、環境豐富化、餵食次數等。若展演場所飼養保育類動物,因其屬野保法主管對象,在數量管理上就會由野保單位森保科負責。

動物保護司(下稱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則說,展演動物的管理,一般會分為兩個環節。在引進動物時,先視其是否為保育類,若為保育類須先取得野保單位展示、飼養的許可,才能進入動保單位的展演。而因野保法為特別法;動保法為普通法,因此在保育動物的飼養上,野保單位會有優先管轄權,適用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也就是說,一隻受展演的保育類動物,其福利狀況與數量盤點,分屬兩單位管理。

至於危險性動物具體指涉的是哪類動物?林業署自然保育組組長羅尤娟坦言,在條文上對於危險性動物沒有明確定義,因根據不同動物的習性、情境,其危險性都會有所差異,「現在還沒有明確說哪些動物是危險動物。」不過林業署也已廣蒐縣市政府單位意見,期望能做出一個定義或規範。

但現況有關野生動物的繁殖管理,主管機關的管制仍相當有限,林業署坦言,因野生動物物種繁多,故目前仍維持繁殖須事先申請許可的規範,強調依野保法31條規定,非基於學術或教育研究目的,皆不可進行繁殖。

動物的數量、福利狀況看似都有單位主責管理,但實際上因物種數量繁多、政府公權力有限,若要落實查核、盤點工作,對主管機關而言依舊是一大挑戰。

當飼養動物已成事實,卻難以妥善退場的動物展演

此外,現行展演法規的監督也有所侷限,致使管理不良的展演機構難以退場。經營社群平台「走近動物園」的版主蔡穎昌坦言,以臺灣現行的展演場所評鑑制度來看,其對照養動物的要求,僅是最低標而已。

「在這些評估標準下,你很難不及格,要嘛是糟糕透頂,才可能不及格。」

比如去年7月六福村便通過兩年一次的展演評鑑,獲得良級得繼續展演。

但翻閱會議記錄,可以發現六福村存在不少問題,像設施缺乏遮蔽、場地隔離效果不佳難以管理動物繁殖等。此外,六福村得到的71分,是良級中的最低分,顯示六福村雖通過評鑑,但確實有諸多待改善的動物福利項目。

逃脫專 報導照審查委員建議六福村狒狒區增加遮蔽或夜間休息區,作為醫療、懷孕、分娩用途。圖片來源:動保團體

不過蔡穎昌強調,六福村在臺灣絕對不是低標,動物福利狀況更差的展演場所比比皆是,但若要求這些機構停業,不僅在執行上有難度,其飼養的活體動物流向也會成為一大難題。「之前麻豆的鱷魚王選擇停業後動物跑去哪?就是轉嫁給其他單位,單位如果一時不養,確實會有很多問題。」

逃脫專 報導照麻豆鱷魚王曾被動團控訴飼養環境不佳,停業後的活體動物流向成為一大問題。圖片來源: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雖然現階段尚未有萬全的解決方法,但蔡穎昌相信,近年來法規的調適加上業者意識提升,相較於停業後留下一堆爛攤子,經由輔導逐漸提升園區水準將是更普遍的選擇。他引述報導者文章,說明張美阿嬤水豚農場,就透過修改營運計畫書、實施人數管制等方法,達到法規標準,「一路跌跌撞撞,還是獲得核可了。」

他也以英國的Living Coasts為例,提到這間在疫情期間停業的動物園,起初無人接收的動物將要執行人道處理,後來仍找到新的收容場所,「但這是建立在歐洲有大量動物園的前提,臺灣很難有同樣的量能收容所有停業場館的動物。」若臺灣真的有展演場所停業,又無人願意承接時,基於即時止損的觀點,這些動物恐怕還是要人道處理。

陳先生則認為,一些歷史悠久的展演場所,在成立時的時代背景、社會風氣與現在相去甚遠,很難馬上找到完美的解方,而臺灣的動物園圈子較小,若邀請國外的動物園學者或專家,或許能夠更客觀地監督業者。

法律管制有侷限,業內自律、遊客他律補缺失

撇除法規的約束,還有什麼方法能夠監督展演機構?蔡穎昌認為,若想改善展演場所的管理情況,提升內部動物的個體福利,或許可以由行業內部的自律達成。因為法規只能保障最低限度的要求,更細緻的照養評估標準,通常會是行業自行訂定。像台灣動物園暨水族館協會(TAZA)去年就開始幫各展演機構上課,教導其該如何飼養動物、動物福利、豐富化等概念。

蔡穎昌直言,其實目前臺灣的動物園仍是臺北市立動物園主導,掌握主要發聲權。而TAZA過去的能見度較低,到了近年才慢慢動起來,希望在六福村事件後,各大展演單位可以更重視防脫逃與管理的問題。他進一步說明,像臺北動物園因有加入歐洲動物園暨水族館協會(EAZA),獲得不少國際物種交換的機會,如越南鷴、非洲野驢等瀕危物種,而這就是加入行會的優勢。此外,血緣的交流亦能提升遺傳多樣性,對物種保育具有極大的貢獻。

但蔡穎昌也坦言,通常會想加入行會的動物園,本身就希望精進自身的管理品質,現實許多臺灣的觀光農場卻不在意這些內容,「絕大多數的觀光農場,想要斑馬大於非洲野驢,因為一般遊客不認識野驢,不會為了看野驢到動物園」。不過他仍期待TAZA能凝聚展演業者提升動物福利的經營共識,如透過課程告訴業者評鑑制度的重點,幫助其加強各項目的內容,「一切都很初期,可是至少有開始。」

pic 2 5非洲野驢在IUCN的保育等級極危,2015年北動透過EAZA物種保育計畫,引入3隻非洲野驢。圖片來源:臺北市立動物園

另一方面,人民動物福利意識的提升,也有助於監督展演機構。蔡穎昌表示,現今臺灣人對動物園的認知,就是可以和動物做很多互動的場域,像去泰國、日本可以抱著老虎拍照、任意餵食動物。但這樣的想像未必符合動物福利,甚至可能影響其健康狀況。

「動物園的好玩,不一定要建立在動物本身,可是臺灣還沒有跳出這一個框架,覺得要好玩就是要靠動物吸引人。」

蔡穎昌分享,以捷克布拉格動物園為例,在動物展區中央,就有設計一區岩石造景,供遊客攀爬嬉戲,營造氣氛外也與周遭的展示動物做結合,「這些好玩的東西,並不是一定要騷擾動物才可以達到」。

逃脫專 報導照兒童在布拉格動物園展區中央的岩石造景旁嬉戲。圖片來源:蔡穎昌

然而,回想起十幾年前國內動物園有些遊客還會偷餵動物,蔡穎昌認為現今民眾的素質確實有所提升,且世界各地的動物園典範,皆驗證了動物園兼顧遊客觀賞需求與動物福利的各種可能。因此,他依然期盼未來能看到臺灣展演機構的進步與改變。

陳先生也說道,最大的監督還是人民,「法律都會制定得很好,可是執行法律的人會不會按照這個標準,其實很難講,」從整體的社會氛圍、人民認知去做改善,才有可能營造更優質的展演環境。他建議民眾可以透過社群、顧客意見等方式,提出有建設性的評論,敦促動物園精進管理品質。

動物園的管理效能,攸關到每隻展演動物的福利,而法律的管束有所侷限,真正健全的展演環境,仍有賴行業內部的自律,與社會大眾的進步意識。

儘管展演場所的動物福利狀況,仍未臻完善,但依然被主管機關、大眾檢視著。相比之下,私人管領的珍奇寵物,卻存在法律定位模糊不清、源頭流向不明等問題,當這些珍奇寵物逃脫時,可能對社會帶來什麼影響?該如何規範飼主避免逸失?將於下篇完整解析。

link BN 1

link BN 2

link BN 3

link BN 4

Introduction
幫助窩窩走下去

身為一個小小的獨立媒體生存著實大不易,
需要你的攜手跟我們一起再走下個10年。


專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