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采昱 編輯|朱翊瑄 設計|林昕慧 插畫|林昕慧
梅花鹿是:農地裡的不速之客
當梅花鹿悠遊野外,自然棲地卻不足以負荷逐漸繁衍壯大的野外族群,便前往農田、果園覓食,成為在地農民眼中破壞力滿點的反派角色。
在2006年(野放後第12年)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墾管處)對國家公園鄰近地區41位農民的問卷調查中,即有13位(32%)農民表示作物遭梅花鹿破壞,其中5位(12%)表示已嚴重影響生計。
時至今日(2021年),梅花鹿影響範圍仍持續擴大,位於港口溪沿線的滿州鄉,為近五年來農損問題最嚴重的一帶。「有作物的時候牠們就會過來,大部分都是一群,一二十隻都有。」滿州鄉港口村村長楊秀蘭表示,約三十戶種植火龍果與黑豆的農民已受害深重。部分當地農民更曾為了保護剛發小苗的黑豆,每天晚上都到田裡顧著,就怕鹿群趁夜深人靜把苗吃光;火龍果農戶也曾發生過在一夜之間,四分之一的火龍果園都遭破壞的慘劇。不同於其他野生動物,梅花鹿不只是吃掉果實,還會破壞植株或連根拔起,拔株後的火龍果必須歷時一年以上重新長出植株。
再往西北邊走,滿州鄉的永靖村也面臨農損困擾,種植黑豆的農民潘萍水憂心地說,「我這個田牠會從旁邊一直吃進來,一直吃、一直進來⋯⋯」兩年前曾有四分之一的黑豆田被梅花鹿吃光,後來向墾管處申請農損補助以圍網保護該區,但農損補助採「吃多少面積,補多少圍網」,因此其餘四分之三還未被吃掉的黑豆田,目前仍是沒有圍網保護,使潘萍水為了即將成熟的黑豆而發愁。
當黑豆成熟時,潘萍水要收成卻發現已被梅花鹿吃了一輪,只留下黑豆梗。|照片來源:墾管處提供。
農損發生後,潘萍水向墾管處申請圍網。|照片來源:墾管處提供。
梅花鹿會造成農作物損失,或是傳染疾病給牛羊等家畜。
梅花鹿是:墾管處逃逸的家畜?
滿州鄉農民表示,直到農作物被吃掉,才知道墾管處將復育的梅花鹿野放一事。這突如其來的動物影響了他們的生計,只希望有人能來解決問題。
受圈養的梅花鹿屬《畜牧法》規範下的家畜,那些墾管處野放的梅花鹿,在不受圈養、野外繁殖的狀況下,目前則被林務局視作是由墾丁國家公園「逃逸的家畜」,而梅花鹿造成的農損問題,現由墾管處負責善後。
不斷追著鹿的蹤跡,現有的補助與防治措施,追得上野外梅花鹿繁殖與進食的速度嗎?
農損處理問題一:補助資源有限,且普及率不高
為了彌補梅花鹿造成的農業損失,內政部營建署於2017年發布「墾丁國家公園區內梅花鹿致農業損失補助作業要點」,使國家公園範圍內的農民可依規定,向墾管處申請農損補助。然而,梅花鹿活動並不受任何範圍限制,使在國家公園範圍外的農民一旦遇上農損卻求償無門,經陳情抗議後,2020年農損補助範圍才擴大至國家公園周邊三鄉鎮,目前以車城鄉、恆春鎮、滿州鄉為限。
農地遭梅花鹿破壞造成損失,應通報墾管處,審核通過後可獲得圍網材料及補助。
然而,滿州鄉港口村受到梅花鹿侵害的農戶,僅約有三分之一去申請補助,經費和人力是最大困境。楊秀蘭村長語帶無奈說道,
墾管處只給網子,但這邊的農民至少都60-80歲,要架圍欄還要花錢請工人、買鐵條。
曾成功申請到農損補助的潘萍水則提到,補償的金費遠不及損失的收入。他表示,被吃掉一甲地的有機黑豆以農會收購價計算約損失十萬多元,得到的補助金額卻是不到三萬。
農損處理問題二:僅有損害賠償,沒有預先防治措施
而潘萍水也提到了農損補助的另一項困境——「都吃完了才補償」。目前農民有得到的協助,僅有遭受農損過後的補助,必須在農地已遭破壞,並由墾管處至現場確認其糞便、腳印痕跡是梅花鹿所為後,才會通過農損申請,給予受損範圍等面積的圍網補償。
在2017的族群監測調查中,裴家騏教授研究團隊亦曾建議應將農損分佈密集的農業區,列為重點防治區域,但目前針對農業區域,墾管處仍皆未有預防梅花鹿入侵的防治措施。
農損處理問題三:梅花鹿防治之道,淺藏的動保隱憂
現有的農損補助不盡人意,若要預先保護自己的農地,農民只得自己想方設法。
至於如何防治?在2006年的墾管處對墾丁農民的問卷調查中,有少數幾位居民提到會放狗追捕、設陷阱捕捉、或是當場將其殺害。近年來,雖然墾管處副處長許書國認為農民對梅花鹿的態度不再如過去的激烈排斥,尚未發現有直接對鹿進行負面作為的舉動,但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裴家騏教授卻仍提出了擔憂:「所有野生動物跟人的衝突都可能會有人採取報復性的作為。」他舉例,報復手段除了直接獵殺外,從捕殺或毒殺皆可能發生。
另外,墾管處補助的圍網為軟網材質,易使梅花鹿在接觸網子時,因鹿角被纏住而無法脫離,若未即時發現將鹿隻可能因受困、挨餓死亡。楊秀蘭表示,滿州村即曾發生十起以上梅花鹿纏網死亡案例。
當國家復育的梅花鹿對在地居民的生活產生了影響,卻沒有提供足夠的危害防治對策,恐會讓人鹿共存的願景受阻。面對未來可能擴散的人鹿衝突,若不更致力於預防人的損失,與加強對鹿的看管,現階段的農損補助,也將只是亡羊補牢。
裴家騏預測未來梅花鹿恐與人類活動範圍高度重疊,並逐步北上擴散,而目前防治措施並不充足。|資料來源:110 年度墾丁國家公園梅花鹿族群管理計畫。
梅花鹿是:___的責任?
野外梅花鹿造成墾丁當地生態失衡與農業破壞已是現在進行式,若不盡快擬定有效的族群管理策略,可以預見梅花鹿問題將不再是墾丁限定。
現階段誰該一同來解決問題?答案牽涉到這批復育野放後的梅花鹿背後,仍未得到共識的身份定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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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目前野外梅花鹿主管單位)
隸屬於內政部營建署的墾管處,為墾丁梅花鹿復育計畫的執行單位,也是現在墾丁野外梅花鹿的主管單位。
然而,墾管處目前主要以《國家公園法》作為管理依據,因此其對梅花鹿的管理或保障,也僅能作用於墾丁國家公園的範圍內,有管轄區域的侷限性。「我們沒辦法顧及到國家公園範圍外的狀況,但在野外生活的這些梅花鹿,不會依照我們人類劃定的一條界線牠就不跑出去。」墾管處副處長許書國提到了鹿群擴散的隱憂。
儘管墾管處目前將農損補助範圍擴大到國家公園外的墾丁周遭鄉鎮,但進行完2020年墾丁梅花鹿族群監測的裴家騏則警告,若五年內沒有做好族群控制的話,梅花鹿恐會繼續擴散至東部平原或西部沿海,對當地農業活動產生衝擊。
未來若梅花鹿族群擴散,墾管處期望梅花鹿能恢復野生動物身分,由《野生動物保護法》來做管理,在動物保護或問題處置上能有明確的法源依據。
墾丁國家公園以外的梅花鹿,缺乏管理法源。車城、滿洲、恆春以外鄉鎮農作物遭梅花鹿損害,也沒有法源可提供支援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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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野生動物主管單位)
林務局為負責維護生態保育的中央主管機關,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推動野生動物保育相關業務,其中也包含野生動物危害管理。
但是,梅花鹿並不被林務局認定為是野生動物。在《野生動物保育法》中,野生動物被定義為「在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下之動物」,對於經歷復育而重回環境的梅花鹿,因曾經滅絕的緣故,不再是原先即存在於該棲地的動物,所以林務局表示,牠們並不能算是野生動物。
野外的梅花鹿都是國家公園復育繁殖之後野放出來的,所以權責單位要回到源頭的國家公園,包括從以前的復育到現在的族群管理。
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羅尤娟表示,雖認定梅花鹿為墾管處的責任,但林務局會以「協助」的立場一同解決梅花鹿造成的生態問題。
目前對於降低生態危害,林務局補助林業試驗所在墾丁高位珊瑚礁自然保留區架設圍網的部分經費;在族群管理上,則是提供墾管處在梅花鹿數量控制需要的協助,如協助設置捕捉鹿隻的圍欄、討論族群數量控制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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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目前梅花鹿族群數量控制成效如何?詳見上篇:梅花鹿是復育傳奇,還是生態危機?
野外梅花鹿的定位爭議,會影響族群管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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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管處:族群管理有範圍限制,盼列為野生動物
墾管處沒有法源依據去管理國家公園範圍外的梅花鹿,是我們比較頭痛的一個區塊。
許書國表示。面對梅花鹿難以全面管理的困境,墾管處認為必須修改梅花鹿現在有漏洞的法律定位。
內政部營建署曾在2018年的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上,提出希望能將墾丁野外自然繁衍的梅花鹿納入《野生動物保育法》的提案,各單位卻未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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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應先以解決現有問題為重,是否為野生動物不影響
當時會議結論認為修改梅花鹿法律定位並非解決梅花鹿問題的重點,因此並未將梅花鹿納入《野保法》。
「是不是列為野生動物,對梅花鹿問題的解決,沒有幫助。」羅尤娟則認為其法律定位與族群管理並無關連。而在族群管理上,如何控制族群數量、降低生態及農作影響,才是當務之急。
為解決營建署提出的生態、農損、族群管理等問題,會後由林務局將會同墾管處、林試所、屏東縣政府及專家學者,組成「墾丁國家公園復育臺灣梅花鹿經營管理評估專案小組」,提供墾管處梅花鹿族群管理建議與協助。
然而,在兩年後的今日,無論是墾管處或評估專案小組仍未有明確的族群管理方式與目標,一切都還在「先看目前執行成效如何,再討論下一步如何進行」的試驗階段。而現實是,無論是族群數量、生態破壞、農損危機,皆仍持續擴大中。
即便梅花鹿定位尚未得到共識,但各單位都已意識到了問題,但為什麼仍無法阻止問題蔓延?定位是否又影響著問題解決的效率?
梅花鹿的定位與族群管理,在各學者眼中,也有不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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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列野生動物
國家公園把它視為野生動物,林務局把它視為家畜,就會責任不清。
裴家騏認為,野外絕跡的物種經由復育再引入環境的案例,國際皆有,但卻只有台灣有定位模糊、權責不明的窘境,使問題無人處理。
長期進行墾丁梅花鹿調查研究,他觀察到臺灣整體對梅花鹿經營管理投入不足,使野外族群持續成長,而在阻擋不了族群成長的狀況下,又未投入足夠資源進行損害防治,未來恐將加深人鹿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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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列野生動物
東海大學生態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林良恭教授則認為,目前當務之急是阻止梅花鹿擴散,討論梅花鹿定位反倒無助於這項目標。「野生動物有一些管理的原則與規範在,但是家畜就沒有,反而比較容易解決目前梅花鹿危害的問題。」假設梅花鹿多了一項野生動物的定位,將會造成族群控制方式有更多限制,拖慢處理問題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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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視情況更改定位
身為過去台灣梅花鹿復育研究計畫總主持人,師大生物系教授王穎論當時復育目標——使野外梅花鹿遍佈全台,是以恢復這個已滅絕的「野生動物」為出發點。
然而,原復育目標卻在梅花鹿對環境產生危害而暫緩,使目前梅花鹿族群只有局部分佈在墾丁地區且主要仍分佈於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導致要將其列為野生動物之前,便還有一段討論的空間。
「在梅花鹿議題上,各部會知道可能會產生大問題,可是實際上還沒有到這種地步,大家就不見棺材不流淚。」王穎如此說道,而他認為未來面臨的挑戰乃在建立對梅花鹿的多元價值觀,尊重牠在自然界中扮演的角色,並找出與牠和諧共處之道。「畢竟我們佔有了牠原有的生存空間,如今做一些調整是應該的。」
由於梅花鹿造成的問題仍未到達全國性危害的等級,現階段問題解決仍舊以墾丁地區為主,定位修改與中央政府的投入程度,皆在「討論空間」的模糊地帶中,繼續延宕。
梅花鹿是:能與人共存的動物嗎?
儘管野外梅花鹿在法律上仍未找到一席之地,牠們在樹林裡、農田中,卻已是不能忽視的身影。在進入人類生活領域後,要如何達到鹿與人共存的未來,在目前受農損最嚴重的港口村、永靖村農民的眼中,也有兩種面向的觀點:
共存方式一:回歸圈養的族群管理
楊秀蘭代滿州鄉港口村的農民們回答:「無法與野外梅花鹿共存。」她表示目前尚未找到能讓當地農民與野生鹿群互不干擾,且能有效降低農民損失的方法,並提議將這些野外橫行的梅花鹿,重新捉回圈養。「我們鄉民都很希望墾管處跟鄉公所合作,找一塊地來圈養這些梅花鹿,也可以讓遊客來觀賞,增加收入。」
林良恭也認為,因為環境變遷,合適棲地減少,梅花鹿在野外建立族群已不合時宜,僅會造成地方災害。因此,將野外數量控制下來,並回歸圈養管理,將會更為合適。
共存方式二:控制野外族群數量,並加強防治
位於滿州鄉永靖村的潘萍水,認為若是鹿群數量沒有那麼多,加上若作物能有預防性的圍網保護,便能夠與梅花鹿共存。而目前動物數量控制與損害防治,也是現階段在梅花鹿族群管理上,墾管處、林務局等各單位較有共識的努力方向。
但現實卻是,數量控制方式仍在試驗階段,還趕不上梅花鹿的繁殖速度。損害的防治方面,不論是墾丁高位珊瑚礁保護區內的植物保護措施,還是墾丁農墾地區的圍網防治上,防治普及程度皆不敵梅花鹿破壞的速度。
當國家為了重現野外族群而復育梅花鹿,卻未針對其影響有周詳的應對機制,使梅花鹿今日回到了野外,卻不再被視為復育傳奇,反倒成了地方問題,且更陷在一場拿不定管理方式的定位困局。
梅花鹿的未來,將會持續以法律孤兒的身份,擴散至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外?還是能得到政府遲來的重視,定義出具體的身份定位與管理方式後,投入更多資源解決即將越來越大的生態與人鹿衝突問題?仍有待相關單位討論決議下一步如何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