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梁亦白 編輯|蘇于寬 設計|邱泰元
一、預防甚於治療 ——路一定要開嗎?該怎麼開?#
路,從動物路殺延伸到道路對環境的影響,不管是告示牌,防護網還是動物通道,皆屬於事後的補救對策,都不足以抵擋道路切割生態所帶來的危機。若要討論最根本的解方,必須回到問題的源頭——道路開發。
1.檢討開路的必要性#
長久以來國家未能認知到道路對環境的深遠影響,政策規劃往往重視開發多過對於生態環境的維護,導致高密度的道路與開發工程持續產生,破壞棲地、降低棲地品質且喪失生物多樣性。開發需謹慎地在「預期的經濟效益」與「環境影響成本」之間權衡。台灣現況則是未能檢討新建道路的必要性,更往往高估工程的經濟效益,不但未能如預期的改善經濟體質,反而降低當地居住品質、嚴重弱化環境,最後促成災害付出更大的代價。
當開發計畫未能考量環境承受力,生態在忽略之中便須承受嚴重的後果。
環評(環境評估法)不是位萬能的把關者,並非所有開發案都需要經過環評,只能針對部分開發計畫設置基本把關,再加上工程單位往往流於「進行法規要求最小限度的生態調查,可以過關就好」的態度,改善的空間相當有限。更全面的考量如「高道路密度切割生態」與「道路必要性問題」也非環評可顧及的範疇。近年的前瞻計畫也都附帶了許多開路與建設計畫,在經濟與環境永續的權衡之下,我們真的需要這麼多的道路嗎?
2. 開發程序不該遺漏生態考量#
過去「環境永續的觀念」與「道路對環境的影響」未能重視,工程單位在前期設計規劃並未納入。「生態考量」只在程序相當後期的環境影響評估階段啟動,首次的登場、也是唯一一次的登場。會依據道路規劃所決定的開發行為報告進行環境影響的研究,但此階段道路大部份規劃已經完成,想更動計畫談何容易?
在道路開發工程的生命週期之中,依序分為「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施工」與「營運」。首先需經過項目複雜的可行性研究,包含地熱、斷層、民怨等潛在課題的研究後,評估路線的規劃與選擇;確認路線後,第二階段進行道路的形式、長度與施工需求的確認,再擷取地質測量、用地方案等詳細背景資料;接著加入路燈、混凝土、隔音牆等細部工作,最後辦理招標、預算等工程作業發包作業。
當前期工程不管是路線或是工程方案都已經研議定案,後期為了生態要進行的「變動」成了工程單位相當難以執行的事情,常演變成無法處理的情形。舉例來說,當一條道路決定繞過一個50公尺的埤塘,可能需更動500公尺以上的原先設計才能成功迴避,這將可能需要多花一兩年時間做重新的設計、招標、新路權的處理等等。如果這是政府部門的道路計畫,而更動所需時間、金錢成本該是由誰來承擔責任呢?慣有程序上的缺陷是需要全民來買單的,所以談何容易?
如果政府與開發單位從政策到可行性研究都包含生態考量,再加上環評階段的輔助,才是真正預防道路對生態帶來不必要的影響。例如在初期路線規劃就回避掉生態敏感區,使用友善生態的工程設計,來到環評階段時,重大影響重部分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處理,最後再使用相關的減輕對策即可順利完成,對開發單位來說才是良好運作的正確程序。
3. 採取生態友善的設計#
在可行性研究到營運階段的過程中,可進行生態考量的方法包含「迴避」、「縮小」、「減輕」、「補償」。優先考慮迴避掉敏感環境地區;若無法避免則縮小道路量體,例如路寬的控制;接著減輕道路影響,在符合法規需求下,使用對當地生態較友善的工法設計;最後再考慮棲地補償的辦法。
生態工法的概念是於道路規劃階段就積極採用對環境負擔最小的施工技術與設計。以路旁的水溝為例,由於路面寬度有限,台灣過去多使用能使水溝面積最小的U型溝,兩邊牆面與地面呈現垂直角度;在溪流整治時,也常將兩面護灣都設計成垂直的水泥面,如此的設計使動物容易掉入溝底,又無法靠自身之力爬出,許多動物因而受困而死。若要加入生態考量,可在水溝邊加設傾斜側坡,讓動物能夠攀爬而上逃出水溝。
新加坡的生態廊道 Eco-Link@BKE
4. 想改善路殺,一定要從頭看起#
動物路殺帶給我們最大的警告,還是棲地被切割後牽連的深遠影響。最有效停止環境侵害的方式還是減少道路的開發,當道路的開發必要性不足時,應取消計畫或更改路線;而當開路有其必要性時,再來選擇對環境負擔最小的方式來規劃設計和施工。諸如增設防護網、動物通道、生態廊道等補救設施。
近年來高速公路局對國道的生態友善措施#
圖片取自高公局
二、公民也有自己的戰鬥位置#
當前最需要改善的困境除了道路開發的必要性難以檢討、開發程序在可行性階段沒有納入生態考量造成事後改善困難等,民眾的觀念是另一個重要的改變源頭。黃光瀛博士表示:「『以人類為中心』的思維一直都是環境衝突的致命傷。」
藉由把握公民參與的機會、參加公聽會提供意見、環境保育組織的活動、公民科學的資料收集等行動,人民應能起身監督相關法令,使主管機關確實發揮組織功能。
透過民眾意識的提升,理解道路的深遠影響後,生活之中是否更能察覺環境變動的訊息,並且願意以個人行動提供議題的革命基礎、對民代與中央施以壓力進而影響政策,才有機會處理環境的衝突,創造出真正符合需求的政策。
不同於歐美國家常發生衝撞大型哺乳類的嚴重車禍,台灣的多發生兩棲爬蟲類等中小型動物的路殺,對駕駛沒有立即性的安全顧慮,也就失去其關注度,於是不管在政策還是程序都更加缺乏生態意識。「生命教育是長期的手段。生命沒有等級之分,一直是路殺社想要帶給大家的觀念,過去所不重視的物種,我們都願意為牠做改善。」林德恩倡議著。
照片取自四處爬爬走(路殺社, Reptile Road Mortality)
現在當你駕車不經意輾過一隻尋常物種時,需瞭解到有更多動物在你看不見的地方正面臨生存的危機,需要我們多給出一分心力,找到通往人類與生態平衡共處的那條路。
如何成為解決路殺的助力,成為改變的一份子?精彩案例將於下篇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