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亭妤 編輯|陳信安 設計|顏吟竹
《野生動物保育法》作為國內自然生態保育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在1989年立法之初,即授權人民在野生動物造成農損等危害情形時,可以捕獵、宰殺牠們。而1994年野保法全文修正時,雖新增明定不得使用獸鋏、陷阱等會使非目標動物遭殃、造成資源浪費的工具捕獵,但防治農損、原住民族狩獵等需求仍不受此限。
至今,相關規範並無明顯調整。
然而,這些用來防治農損、捕捉山豬、山羌等目標動物的工具,如今卻屢屢夾住、套中瀕臨絕種保育類黑熊、石虎、珍貴稀有保育類穿山甲等野生動物和遊蕩犬貓,傳動物死傷。社會各界為動物奔走,訴求改善現況、解決非目標動物中陷阱而死傷的問題。
歷經多年,行政院在2024年2月15日通過野保法修法草案,4月11日草案進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期望在朝野具共識的情況下進一步先全面禁止使用獸鋏,未來再因應時事,公告禁止不合規的山豬吊等其他陷阱獵具。
只是,目前野保法修法仍尚未完成二讀。
山豬吊未在野保法修法中被禁用,引動團強烈抗議
4月11日,野保法修正案審查當日,台灣動物共生聯盟、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等20個動保團體在立法院前抗議野保法「修法修半套」,主張獸鋏、山豬吊應雙雙被禁止使用、持有、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而不是繼續開放農民、原住民獵人取得並使用山豬吊。
審查委員會上,朝野立委們也質詢山豬吊的禁用適宜與期程。時任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答詢表示,考量山豬吊目前仍有繼續使用的必要,不宜全面禁用,因此將持續輔導獵具轉型,一年後會公告禁用市售山豬吊,全面改用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下稱林保署)委託研發的「友善版山豬吊」改良式獵具。
然而,動保團體不買單。他們認為,改良式獵具即山豬吊,依然殘殺動物,無法認同持續開放使用山豬吊的政策,且主責單位林保署過去對於濫用、濫殺的情況置之不理,未善盡獵具與獵物管理職責。因此,動團在4月18日,帶著陳情書前往監察院,要求彈劾林保署署長林華慶。
搶救野生動物聯盟陳列搜山而得的獸鋏與山豬吊、展示動物傷亡記錄手板,呼口號:「山豬吊陷阱氾濫,殘害動物,野味肉品販賣猖獗,黑熊持續傷亡,改良式獵具徹底失敗。」圖|窩窩
對於加強管制山豬吊,農業部相關部會並非沒有在努力精進管理措施。去(2023)年4月28日農業部已預告修正《動物保護法》,期藉此禁止山豬吊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林保署保育管理組簡任技正鄭伊娟補充,這項修法預期會使山豬吊變得難以取得,有助於輔導有使用需求的農民、原住民獵人,向林保署工作站或合作單位免費索取、使用改良式獵具。
即使如此,林保署、動保團體的分歧仍在,對於「農民、原住民獵人能否使用山豬吊捕捉動物」持相左立場。於是,動保團體6月正式發起「終結殘酷山豬吊」公投連署,期望透過公民力量,促使林保署等相關部會正視全面禁絕山豬吊的訴求;目前連署書數量已超過第一階段連署門檻。
而為何修法上獸鋏將被立法全面禁絕,山豬吊卻只被輔導轉型?
從不同獵具的比較上來看,獸鋏是一種具強力彈簧的頜顎型或齒夾型鋏狀器械,以夾鉗方式捕捉動物,強力夾擊可以造成動物立即性的骨折、開放性傷口。
山豬吊則是一種續壓式彈簧金屬套索,由踏板、彈簧和繩索組裝而成,透過踏板觸發機械裝置收合繩圈,使繩索迅速束綁住動物,雖然不會造成立即性的傷害,但未及時替動物解套或動物一旦猛力掙扎,就可能會導致末端組織壞死、重傷、斷肢。
在這兩種獵具之外,還有非常傳統的、以山林樹木作為彈簧桿的套頭、套腿陷阱,或是現代的、以金屬彈簧作為主要結構的飛機吊等,各式各樣引自國外或民間自行研發的陷阱工具。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助理教授吳幸如觀察,上一個世代常被使用的獸鋏,目前已經越來越不被使用者青睞,大多陳堆在倉庫或工寮中,現今最被廣泛使用的工具是山豬吊。
「我沒有辦法架獸鋏,這要很用力把它掰開來;抓到動物後要把它拆下來,我都要拿一顆石頭、用全身力量踩著才能把鋏子踩開。」吳幸如說明,架設或拆卸獸鋏、飛機吊等多數的彈簧陷阱,都需要極大的力氣對抗彈簧彈性,甚至一不小心就會誤傷自己,對老農、女性農友而言,這些彈簧獵具並不好用。
而山豬吊的操作卻相當容易。山豬吊的架設只需將繩索的一端綁在樹木上,徒手將彈簧束得密實,繩索的另一端與踏板則設置在地面上,略微覆土,便能等待獵物、目標動物一腳踩中;拆卸也只需徒手拉開繩索或轉開螺絲,即可為動物鬆綁。
山豬吊實際設置的樣子。圖|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林保署提到,有鑒於獵具使用習慣已轉變,山豬吊取代獸鋏的必要地位,連部落中極少數還在使用獸鋏的長輩也認為,禁絕獸鋏對他們影響不大、山豬吊才是現今原住民獵人普遍使用的狩獵工具之一;加上獸鋏對野生動物會造成立即且嚴重的傷害,全面禁用獸鋏較具有社會普遍共識,林保署認有必要修法,未來野保法若通過後,將全面禁止使用獸鋏。
「目前農民與原住民已極少使用獸鋏,且獸鋏與金屬套索(山豬吊)使用上有差異。」鄭伊娟點出觀察並表示,涉及長期以來的慣習,且金屬套索現在農民、原民都還在使用的情形下,引導使用改良式獵具,進而逐步納管,是目前的執行方針。
也就是說在現行的動保法已全面禁止獸鋏,不得持有、製造、販賣、陳列、貨運輸出入的背景下;與未來修法通過的野保法,將不再例外開放農民、原住民獵人使用獸鋏的法規雙重作用下,獸鋏將被全面禁絕。
而考量到山豬吊的實際使用需求,此次野保法修法雖未收回農民、原住民使用山豬吊的權利,但陳駿季承諾,會更積極進行山豬吊轉型,在野保法修法一年後,公告禁止使用改良式獵具以外的山豬吊。
從祭儀到日常,原民陷阱獵文化與山豬吊密不可分
而為何會有使用山豬吊的需求,並被廣泛運用?屏東縣來義鄉傳統狩獵文化協會解釋,「排灣族傳統至今最常使用陷阱獵,當代則開始使用山豬吊。」
野聲環境生態有限公司創辦人博士姜博仁也提到,陷阱獵與山豬吊有著緊密的關聯,任何限制、禁止山豬吊的政策法規,都會影響陷阱獵這項傳統文化,
完全禁止套索這個獵具的話,這個文化就會消失。
屏東縣來義鄉來義鄉排灣族南和英雄會會長王長治示範說明如何就地取材設置陷阱、捕捉特定物種。圖|吳幸如
而所謂的陷阱獵,嘉義鄒族獵人Voyu Yasiungu(弗尤‧亞修武)解釋,指的是獵人需要先觀察動物所留下的痕跡、足跡,推測是什麼物種、成獸或幼獸、公的或母的後,為目標動物設計陷阱,在牠可能出沒的路徑上設置陷阱。Voyu Yasiungu強調:「亂放陷阱是不可能抓到什麼動物的。」
台灣獵人不像他國容易取得獵槍,所以會花較多的心思在架設陷阱上,吳幸如認為,有「陷阱獵」傳統的原住民獵人,已經發展出一套非常純熟的陷阱技術,藉由對動物身形、習性等的知識,成功捕捉到目標動物。
吳幸如舉例,由於山豬看到大木頭會閃過,將陷阱設置在繞行的路徑上,就有機會抓到山豬;而山羊看到木頭則會跳過,陷阱放置在木頭後方,則可能捉住山羊。來義鄉狩獵協會補充,獵人會透過調整山豬吊踏板口徑、機關觸發重量等,增加捕獲目標動物的機會,也避免誤捕幼獸或小型食肉目動物。
而獵捕動物背後,也與原住民的日常及文化相關。吳幸如說明,屏東縣來義鄉是還保有最傳統信仰和祭儀的地方,21%的捕獵行為是為了文化祭祀或生命禮俗,而山豬、山羌、山羊、水鹿是排灣族的祭祀獵獸,「獻祭和除喪一定是這四種獵物:山豬、山羌、山羊、水鹿。」
屏東縣來義鄉Masalut(小米收穫祭)結束後,進行mavesuwang(始業祭)儀式,以傳統方式獻祭。該祭祀動物為保育類長鬃山羊。影片|屏東縣來義鄉民代表陳文山
Voyu Yasiungu也說,山豬、山羌、山羊、水鹿是鄒族的傳統獵物,但由於山羊、水鹿被列入保育類動物,需要申請才能獵捕,所以平時為了「自用」而狩獵,會以山豬、山羌為主要獵物,而狩獵成果都是和家人、部落族人分享,不會拿去買賣。
但吳幸如也提到,目前面對文化流失的現象,現在原住民為了文化祭祀或生命禮俗而狩獵的比例,在全台多數的部落其實只佔5%,捕獵野生動物的主要原因多還是為了日常食用吃,純粹把牠們當作食物,「但其實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嘛,我們可以釣魚、可以吃魚獲,為什麼不能吃山裡的動物?」
而出於對陷阱獵的觀察,吳幸如駁斥常見的反山豬吊論述,「『一個獵人放一兩百門陷阱,滿山滿谷、越放越深山。』我真的不知道是哪來的資料。」他指出,自己長期作研究、人就在山林現場,實際情況根本不是如此,「如果說20幾年前,在南部的某山區,確實有,但是那是非常局部的地方。可是現在根本就沒有這種事情,因為工作緣故,幾乎沒人會到深山狩獵了。」
鄭伊娟也說,老一輩、很有經驗的獵人正在凋零,現在中年的、年輕的獵人已經很少到深山設置陷阱,轉而在自家附近、騎車能到的淺山原住民保留地進行捕獵,顯示出狩獵習慣、獵場範圍也隨時代變化中。
姜博仁亦表示,車子可以到的地方就抓得到動物了,交通方便、一天即可來回,現代的獵人沒有必要進入深山放陷阱,還得把捕獲的獵物揹下山,自討苦吃。
狩獵的食用意義可能也不同於過往只是為了溫飽。姜博仁認為,對現代部分原住民而言,狩獵是常常回家、看看動物,「不單純只是獵殺動物來吃,還有更多對傳統土地、文化的情感脈絡。」
防止山豬光顧毀生計,農民以山豬吊防治
除了原住民陷阱獵使用山豬吊之外,山豬吊也早已是最主要的農損防治工具。高雄市那瑪夏區傳統狩獵文化協會表示,雖然布農族傳統至今最常使用槍獵進行狩獵活動,但原住民農民為了減少獼猴、山豬等危害,會將山豬吊設置在果園、農地附近,捕捉並利用野生動物。
「放吊子是為了抓山豬,都市人不知道山豬的厲害,被牠光顧,一夕之間,整年收成可能付諸流水,連肥料錢都不夠貼。」
林保署說,放置陷阱是山邊農民防止山豬等野生動物造成經濟損失的方法。
成群五口至十多口的山豬,浩浩蕩蕩入侵孟宗竹林、玉米田、芭蕉園、果園等。待採收的春筍被山豬早一步啃食精光,只剩大量竹殼遺留在竹林之間;最甜的玉米、肥厚的芭蕉串都被吃光,植株也被咬、被踩成東倒西歪的模樣;結實累累的果樹同樣難逃山豬危害,都成了斷枝殘幹。
山豬入侵玉米田,啃食玉米、壓毀植株。圖|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野豬牠吃只吃20%,其他80%就繼續在那邊踩啊、挖啊、弄的,當作是一個玩樂,農民的心血努力都被糟蹋,所以他們會很生氣!」鄭伊娟同理民眾生計毀於一旦的心情如此說。
面對山豬等野生動物危害,農民不得不親自或報請「捕豬達人」在園區和周圍放置獸鋏、山豬吊,防治野生動物造成農損。
「獵殺過多的動物,才能幫助農民解決問題。」吳幸如說,日本及世界其他的農業部門,早已介入協助農民解決動物侵擾問題,政府主動訓練獵人,專門為農民獵殺過多的獼猴等動物,「但台灣防治農損,連『殺』都不敢講。」
「移除動物是最直接的方式,但不一定代表能夠解決問題。」姜博仁則表示,移除動物個體後,又會有新的個體補進這領域的空缺;但對農民來說,在每一次收成前捕一隻算一隻,仍被視為是有效防治的方式,至少短期之內可能不會再來。
山豬受困竹林中的山豬吊陷阱。圖|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事實上,防治野生動物侵擾的方式也不僅限以獸鋏、山豬吊捕捉動物,閃光燈、鈴聲、鞭炮聲、氣味、超音波等等,都是目前國內外有經驗的驅離野生動物的方式,防爬刺、網帳、電圍網等也能用以阻隔野生動物。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禁用山豬吊提案人、搶救野生動物聯盟Jerry強調,農損防治不應是動物來一隻、就以山豬吊捕獵一隻,投資防治措施本就是農民的責任。
只是,「驅離野生動物」不太可行。吳幸如說,山邊的農民曾嘗試用聲響、掛衣服等各類方式驅趕、做獸害防治,但成果卻都很差。姜博仁也說,很多方法其實都是初期有效,後來就沒有效,並不能夠解決所有問題。
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保育員廖朝盛也以實際進行動物野放訓練的經驗提出,動物被驅趕久了,也會知道這些手段並不會對牠產生傷害,因此需要不斷的提升驅趕程度,頻度、施作時長都要調整,「一般農戶根本沒有時間和能力做到。」
比較一勞永逸的方式,應屬於架設電圍網,「電圍網會是最有效阻隔動物進入的方式。」姜博仁表示,如果架設夠好,防治獼猴、山豬,甚至防黑熊等野生動物也不是問題。
甜柿園周圍架設電圍網防止動物進入。林保署補助75%的合格電圍網費用。圖|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然而,電圍網架設、維護等各項成本門檻較高,即使林保署編列預算提供農民申請電圍網的架設補助,卻仍會因資訊近用能力的落差而不如預期;另一方面,受地形、地貌限制,還須額外調整與設計周遭環境以增進防治成效,又或是農地、禽舍地目違法不符合補助資格等,都讓電圍網難普及。
反觀山豬吊的成本最低廉,架設、使用、操作都很容易,防治成果又明確可見等條件,使得絕大多數的農民仍以設置陷阱、移除動物作為防治獸害首選手段,即使電圍網才是農損防治的最佳解。
但獵人、農民愛用的陷阱,卻會誤捕非目標野生動物。即使,絕大多數的使用情況都並非針對瀕臨絕種或保育類動物進行捕捉,但當陷阱設置不當、陷阱本身獵物選擇性有侷限、再加上不夠頻繁地巡視陷阱,遺憾的事就會發生。
對此,鄭伊娟也表示,「電圍網真的算是比較一勞永逸的方式,但部分山區礙於地形,農民們無法架設電牧器電圍網,就有使用套索防治野生動物危害農作的需求。」但她誠懇地建議農民架設電圍網,或在無法架設電圍網時選擇使用改良式獵具取代無差別的陷阱,「不要購買市售大口徑的山豬吊,可免費領取林保署研發的改良式獵具。」
2019年至今年3月間至少發生18起台灣黑熊受困山豬吊事件,其中13件為誤觸果園、咖啡園防治獸害用陷阱,其餘5件則與狩獵行為有關;山豬吊造成1熊脫水死亡、2熊因傷口感染死亡,另有2熊在中陷阱後,死於槍口之下。
今年(2024)3月至今,又有2隻台灣黑熊不幸死亡、1隻截肢保命。4月,研究個體BB03台灣黑熊屍體被發現倒臥在玉山國家公園內,並在其左胸腔背側發現致死子彈;8月,一台灣黑熊被台東卑南鄉生態環境工作隊通報受困山豬吊、相當虛弱,最終疑似因熱衰竭失去生命徵象;10月,一台灣黑熊被屏東霧台鄉大武社區巡守隊通報受困山豬吊,右前掌掌骨斷裂,經手術後狀況穩定。
石虎的生命安全也受山豬吊、獸鋏威脅。2024年第一季獸鋏、套索就也造成石虎2死、1截肢;去年亦有2隻、1隻石虎分別因中獸鋏、中套索,而與山林說再見。
石虎保育大使阿虎加油粉專也分析野外追蹤個體2019年至今的救傷情形,禽舍和農地防治獸害的獸鋏造成3死2傷,狩獵用獸鋏、套索則造成2死亡案例。但除了上述瀕危物種之外,穿山甲、黃喉貂、大冠鷲等野生動物也都是受困獸鋏、山豬吊陷阱上的受害者。
「把焦點放在陷阱誤捕了多少隻黑熊是一個重大的迷思。絕大多數的黑熊是被獵槍殺死的,不是陷阱。」吳幸如強調,通報救傷的前提是動物還活著,正是因為有山豬吊,動物才有機會獲救,而被槍殺的幾乎都不會活命。
Jerry則表示,救援動物應該是在前階段管理都已盡善盡美後,處理漏網之魚的手段,但現在卻大程度地依賴通報救傷,亡羊補牢,導致動物持續面臨陷阱折磨,人獸衝突也從未停歇。
「一般民眾看到救傷案例就會覺得:動物怎麼這樣?現在的保育觀念真差!」
廖朝盛認為,大眾不應該這樣理解救傷通報的機制,也不該用個體存亡、動物福祉的角度,將「一個也不能少」的動物保護概念與野生動物保育混為一談。
廖朝盛解釋,應該透過救傷案例,去檢視動物在目前的環境中面臨什麼威脅、了解威脅程度有多大,而政府機關、保育團隊、在地居民又該如何一起應對、處理威脅,「救傷雖然比較注重在個體,但我們其實希望它的效應是可以影響群體的、族群的,這才是保育的目的。」
2019年花蓮縣卓溪鄉,一隻公熊於山坡地田邊中山豬吊陷阱,獸醫師正進行治療。這是台灣第一例經通報救援中陷阱的黑熊。圖|台灣黑熊保育協會
去年,台灣黑熊救傷通報創下歷年之最,共11隻,當中包含9隻黑熊中山豬吊。
「以前原住民、農民捕到黑熊根本不敢通報,因為一報就是刑罰,很重,他寧可自己處理掉、不會說。」鄭伊娟表示,在推行生態給付政策、推動通報免責後,才能更看清動物的真實處境。
台灣黑熊保育協會秘書長張晉豪雖然心疼黑熊因陷阱而受苦、受難,但也認為正是林保署近年來藉由鼓勵定時巡查、獎勵通報救傷的方式,讓黑熊屢中套索的現象浮現出來,「早期中吊子的黑熊說不定可能更多。」
廖朝盛強調,只有讓數字浮現出來,知道實際上中套索的問題有多嚴重後,才能正確地進行後續的保育工作,包含法規、政策以及民間在地的行動。
此外,近年來花蓮、台東淺山地區的黑熊救傷事件頻傳,也是確認了黑熊生活範圍向外圍擴張的事實,人熊衝突的風險提高,過去三、四十年沒看過黑熊蹤跡的在地居民,現在得開始學習如何與熊共處。
鄭伊娟說明,黑熊被通報中陷阱的地點已經不是過去研究中所認定的分佈熱區了,黑熊棲息範圍擴張、人獸衝突增加才是問題,「現在要搭配黑熊生態服務給付,降低淺山地區的市售套索使用。」因目前黑熊被通報中陷阱的地點以近淺山聚落為大宗,因此除了原先國有林班地定期巡察的維持外,要減少人熊衝突、防治農損造成的動物傷亡,也需要培養黑熊出沒周圍部落社區居民的生態保育知識及友善黑熊意識。
鄭伊娟解釋,過去研究顯示黑熊生態熱區在國有林班地內,但近年國有林每年定期巡獲到的違法獵具呈減少趨勢、黑熊被通報中陷阱的地點以近淺山聚落為大宗。
防治農損用獸鋏、山豬吊需許可?官方、地方、民眾解讀不一
農民、原住民使用獸鋏、山豬吊的原因、習慣不同,應有相對的管理方式、改善方針與輔導團體,才能解決動物屢屢誤入陷阱的問題。然而,主流社會對農民防治獸害及原住民狩獵欠缺理解,也敵視撻伐,以致於目前對於獸鋏、套索使用輪廓仍舊模糊。雖然近年林保署投注資源與原住民獵人、農民交流,建立關係基礎,讓長期處於地下化的問題漸進浮上檯面,但互信的建立需要時間。鄭伊娟也坦言:「許多原住民其實也兼具農民的身份,非要區分是原住民或農民身份,反可能模糊焦點。」她認為從實務上提高保育意識、對政府的信任,才助於讓相關管理政策有效推展。
但在這樣的情況下,也使得目前進一步的申請及管理制度容易形同虛設。根據監察委員趙永清、浦忠成的調查報告內文中寫道,農業部近5年統計資料中查無農民設置陷阱作農害防治的申請與核准紀錄。對此Jerry認為,正是因未落實獸鋏、山豬吊的許可制度,才會導致無法掌握使用實情。
但除了使用狀況難以掌控外,另一個問題是:「使用獸鋏、山豬吊須不須事先申請、獲得許可?」本應在法規上清楚規定,但目前中央、地方、民眾各有各的解讀,導致執法情況相當混亂。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日前開罰一位常受農民委託捕豬的賴姓民眾,並且拆除、銷毀他設置於私人農地上的13組山豬吊。苗栗農業處強調,農民若有防治野生動物危害設置陷阱的需求,應依野保法規定向縣府提出申請。
Jerry支持苗栗農業處,並以農業部發函給各縣市的公文、各縣市政府的防治農損獵捕相關申請表為證,認為防治農損使用獸鋏、套索必須申請許可;縣市政府對於未經申請的陷阱可以逕自拆除、銷毀,「就是因為野保法第19條第二項的『未經許可』,才有這個申請表。」
然而,賴姓民眾卻積極主張,這是地方官員錯誤理解、擅自誤用法條;當山豬造成農損,依法「無」規定農民須向縣府申請,才能設置山豬吊獵捕山豬。
賴姓民眾的主張並非胡言,事實上,監委也在報告中提到,針對保育類野生動物以外的農損防治,野保法「並未規定」使用獸鋏、陷阱須事先申請。
鄭伊娟也向窩窩記者說明,雖然提供相關文件讓有使用獸鋏、山豬吊需求的民眾進行申請,但是,「實務上地方農業發展不盡相同,對於野生動物保育、犬貓的動物福利觀念也有差異,因此是由中央提供指導原則,讓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彈性運用。」也就是說,法條上沒有強制農民為了防治獸害的時候要來做申請,而由地方主管機關另行訂定相關申請程序。
鄭伊娟說,現在都是不斷向農民宣導,希望他們都能自主申請,如此,萬一誤捕保育類動物,只要即時通報,就能免責,「畢竟大家都不是預期要捕到保育類動物。」
對於未經申請的獸鋏、山豬吊,放置在農園、果園私有地上的,過去相關單位不會主動清查,現在因為林保署推動的臺灣黑熊生態服務給付計畫,社區居民在執行棲地維護作業時,會擴大巡查範圍、協助移除來路不明的獵具;至於國有林中的獵具,則由林保署分署工作站與巡山員進行移除,並設法追查獵具源頭。
在地方自治與未具有強制性的狀況下,光是野保法究竟規範了什麼,就已眾說紛紜;而動保法全面禁止使用獸鋏與山豬吊的印象又根植人心,使整體申請情況、民眾與單位的認知程度變得更加紊亂。吳幸如就分享,曾經看到地方政府農業處誤引動保法規、在農地旁拉起「全面禁用金屬套索」布條警告農民。
因為林保署、地方主管機關長久以來對於正在被使用的獸鋏、山豬吊幾乎難以掌控,讓動保團體對於管理制度全然失望,開始大聲疾呼應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山豬吊;全面禁用獸鋏的訴求已得到野保法修正草案的回應,但山豬吊還不見禁用時程。
管不好也做不好,在我看來都沒有希望,所以就極端一點,那先禁用再說。
Jerry表示,如果台灣可以像日本一樣有完整的、全盤管控的整套農損防治、狩獵規範,那他個人並不會太反對部分的人需使用山豬吊的情況,只是台灣根本做不到日本的管理制度。
「那些獵人說要幫農民除害,其實都是為了賣。」Jerry說,許多捕豬獵人利用「農民可使用山豬吊防治農損」的野保法例外條件,捕獵、私宰、販售山豬,一位獵人一年100頭山豬肉,透過網路社團,將這些未被檢疫的山豬肉流向外籍移工社群、流向山豬肉小吃攤販。
對於原住民狩獵,儘管目前全台有多個獵人協會與政府簽訂行政契約,進行狩獵自主管理,也有研究團隊進駐協助進行物種監測,但Jerry只是淡淡地評價:「台灣獵人就是沒有日本人守法,我不信任他們這些自治的。」否定目前的狩獵管理系統。
「不到十年的山豬吊,是外來、不需要的獵具。」Jerry直言原住民應該保存、傳承過去數百年來建立起傳統狩獵文化與技藝,根本沒有使用近年才生成的山豬吊理由。
但如果全面禁止山豬吊,真的會使實際使用的情況更容易被掌握、非目標動物被誤捕的機會減少嗎?在沒有能夠替代山豬吊的工具橫空出世、普及之前,林保署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林保署強調,主流社會長期以來對農民防治獸害、原住民狩獵欠缺理解,甚至敵視撻伐,以致陷阱的佈放多年來處於地下化,政府花費多年時間與資源才逐漸接觸到使用者、開始納管;若在此時又貿然全面禁用山豬吊,只會加深地下化,甚至導致改用毒餌等傷害性更大的防治措施。
Jerry回應道,即使會加深地下化,情況也不會比現況差多少;可是一旦「全面禁用」的法規生效,任何人、民間團體都能依法檢舉,被檢舉人也將沒有任何原民狩獵、農民防治獸害的藉口可以規避違法責任。
然而,張晉豪也很擔心,地下化使用情況會在全面禁用山豬吊後惡化,「全面禁用,就暗著來、無所不用,最後不小心誤捕了也不通知。」即使以保護黑熊的立場,倡議山豬吊不要出現在黑熊活動範圍,不要再造成任何一隻黑熊受傷、截肢、死亡,但他卻也清楚,現實上要禁絕山豬吊有困難,不得不正視實際的使用需求。
野放編號568(研究編號16711)台灣黑熊的屍體被尋獲。武界部落的獵人在發現山豬吊誤捕台灣黑熊後,擔心行為違法會遭刑罰,而直接槍殺、掩埋黑熊,試圖湮滅證據;在熊屍被找到後,獵人向警方自首。圖|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如果發展出來的新工具是直接讓誤捕動物死亡的話,我們甚至連救援的機會都沒有了。」廖朝盛也提出救傷團隊的擔憂,動物被山豬吊困住,只要及時搶救都還是有機會康復,但不能使用山豬吊後,預期將會有更多用槍、用毒、用更沒有轉圜餘地的工具進行狩獵、防治農損。
吳幸如也補充,狩獵文化、慣習不會因為禁令就一夕消失,只是變得看不見、管不到;而令他最擔心的是,在嚴格禁令之下會發生「報復性獵殺」,「你越不讓我獵,我就越偏偏要獵。美國研究當政府全面禁獵美洲獅時,常造成當地受害的牧場主人將其獵殺了、埋起來、然後閉嘴(3S,Shoot, shovel, and shut up)。」
改良式獵具3年發5682組,效果尚待驗證
廖朝盛分析現況問題,山豬吊持續威脅野生動物生存的現象需要的是一個解方,解方的方向可以是實際上去解決農損防治、人獸衝突的問題,或者是實際上去解決可以做到目標物種選擇性的問題。
「電圍籬如果能普及,慢慢的大家就比較不會使用山豬吊。但這只是預防農損的手段,狩獵還是要用陷阱。」雖然姜博仁認為電圍網很有潛力取代山豬吊,成為農民防治獸害的主要工具,但他仍強調,必須正視原住民陷阱獵也可能誤傷非目標動物的問題。
廖朝盛也表示,「現今陷阱工具的問題在於它的物種選擇性還不夠。」而改良式獵具是目前正在推行、野生動物保育工作者普遍認同的解決問題的作法。
林保署自2020年起,投入改良式獵具研發與換發工作,希望藉此淘汰掉太容易誤捕台灣黑熊、容易撕裂動物肢體組織的陷阱獵具。最新一代的改良式獵具規格包括:直徑小於12公分的踏板,防止熊掌踏入;線徑小於4毫米的繩索,減低繩索的傷害力;八字環避免動物掙扎時,將整組山豬吊纏繞上身、扭死;止滑套(限位環)能夠透過螺絲調整、固定繩圈最小直徑。四項要素缺一不可。
改良式獵具規格。未來將以法規限制不得使用此規格以外的山豬吊。圖|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止滑套是我們研發下來覺得最重要的一環。」鄭伊娟強調,止滑套不只是避免繩圈將動物肢體越勒越緊,也能透過調整圈束的大小做到獵物選擇,「有止滑套卡著,縮到最緊還有空間,石虎、幼獸或更小隻的動物都能輕易脫逃出來。」
於此同時,林保署也擬定野保法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與立法院,希望透過修法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和其他危害過大的獵具。
林保署屏東分署恆春工作站前往滿州鄉原鄉部落里德社區,向村民進行改良式獵具說明和換發。圖|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我們每個禮拜都去跟立委溝通,希望能在這個會期通過。」鄭伊娟表示,野保法修正草案因行政程序、法律問題,不斷在行政院、立法院間來回而無進展,目前尚未二讀。
鄭伊娟進一步認為,野保法修法進程多少也會影響改良式獵具的推行。因為藉野保法明文禁用獸鋏,甚至藉動保法修法讓山豬吊變得不再那麼容易從網路上取得,才能更提升民眾轉而全面使用改良式獵具的意願。
然而,法律規範不會是政策推動的特效藥,禁止使用特定工具也不會是改善野生動物保育現況的萬靈丹。
改良式獵具推動至今大約3年半,總共發出5682組,今年預計再發5000組。陳駿季在4月中的經濟委員會上承諾,再給相關單位一年的時間推廣、進行發放,一年後全面改用改良式獵具。
「政策推行的順不順利,主要要看主管機關跟在地部落居民平時的互動、互信基礎。」野灣環境教育課課長詹欣穎實際在部落觀察,台東分署工作站平時活動就很多,不是只有政令宣導時才會與部落互動,所以村長、有使用經驗的部落獵人才會願意協助宣傳改良式獵具。
鄭伊娟也分享,在這段時間的推廣過程也發現,原本要採行以「實名制」管理改良式獵具,卻引起強烈反彈,因此現在調整成以部落、以里為單位,進行改良式獵具發放後的管理。
除此之外,剛開始推行必須至林保署分署工作站才能領取改良式獵具也讓不少民眾卻步,「我們沒有預期到民眾很怕進入公家單位,因為他們怕被貼上不愛護動物的標籤。」面對此情形,林保署則以增加多元管道因應,如透過狩獵陪伴團隊、里山計畫的合作團隊協助發放,今年會開始嘗試與山區雜貨店合作發放改良式獵具。
永康部落的柑仔店大興商店成為臺東第一處「林業保育資訊站」的試辦據點 ,協助換發改良式獵具、野生動物受傷通報、保育訊息宣傳等,與臺東分署合作推動各項自然保育工作。圖|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
「要打入農民的那一塊系統,一定要靠農會系統。」除了與山區雜貨店合作外,林保署、農業部也希望藉由農會體系接觸具原住民身份以外的農民、進行政策宣導。
「我們當然就是希望大家不要再用市售傷害性大的套索了。」鄭伊娟說,目前進行的獵具換發是由各分署掌握發放情況與後續追蹤,已有民眾會將剛買來、正在使用的市售大口徑山豬吊拿來換取改良式獵具,也有民眾會在使用後給予反饋。但由於長期以來的文化與慣習,現階段要達到普遍改用改良式獵具進行狩獵活動、防治農損,他認為還需要一段溝通與適應的時間,同時也應藉由修法來搭配、強化執行。
改良式獵具原則上以舊換新方式進行發放,大部分的人都是以獸鋏、已經壞掉的山豬吊做交換。姜博仁理解需要時間讓政策發揮效果、使獵具使用習慣改變,但也懷疑,到底要發多少改良式獵具才能淘汰舊有獵具?民眾會放著自費購買、沒有壞掉的山豬吊不用嗎?
Jerry對於改良式獵具能夠減少誤捕、傷害動物的目標沒有信心。他認為,在主管機關長期執法不力的情況下,獵人不可能甘於使用小踏板進行狩獵,也不可能因為止滑套可調就調寬圈束口徑,因為圈束口徑越小,捕到的動物才越不容易逃脫。
「調整繩圈是看獵人、使用者要不要調。」姜博仁解釋,調大可以避免抓到石虎,但也代表可能就抓不到山羌;當獵人想抓山羌,就不會把最小繩圈縮到那麼小,那誤捕石虎的事件就有機會發生。
獵具能不能選擇完全不是重點,重點是使用的人願不願意選擇。
吳幸如則認為台灣對於野生動物保育關注的方向偏誤,總是在工具上做文章。以保育瀕危物種成功率達80%的美國為例,其狩獵規範罰最重的是「浪費獵物」,而非禁用何種工具,我們仍可以輕易在北美的狩獵店中輕易買到各式獸鋏與彈簧陷阱。而在原住民傳統文化中也有永續精神,「這幾年越來越多獵人願意重拾永續規範,以前獵到穿山甲就是抓起來吃,現在已經會放生、救傷。」
「在踏板裡放兩根樹枝,踏板口徑就變小了,就可以避免熊踩進去。」「我們其實有試過,用四根樹枝排成井字型,也可以避免石虎踩進去。」吳幸如認為,只要有心、有能力做獵物選擇,即使是大踏板的山豬吊也能做到。
而黑熊、石虎等保育類動物並不是全台各地普遍出沒,全國卻要為了黑熊、石虎調整、限制獵具規格,沒有正當性,「來義鄉沒有黑熊也沒有石虎,不需要對牠們做什麼樣的設計,應該要給原住民狩獵更多的自主權,尊重傳統慣習。」
吳幸如補充,不論是用改良式獵具、傳統陷阱、槍或其他工具捕獵,都可以因為使用者不做獵物選擇而變成是一場又一場的無差別濫殺動物行動;因此,政策要關注的不應該只是針對工具,更該使獵人、農民具備選擇動物的意識與能力。
張晉豪也說,即使是改良式獵具可以一定程度地減少動物被誤捕,但也無法完全避免黑熊幼熊、成熊的腳趾等觸發陷阱,因此,獵具規格以外的配套政策也相當重要。
他舉例,要經常巡陷阱的觀念也需要被建立起來,否則動物受困太久,受傷情況會更嚴重,甚至脫水死亡;也必須學會「辨識熊跡」,若附近有熊出沒,就自主性地決定不放陷阱或做調整,避免造成黑熊中陷阱傷亡。
南勢部落獵人利用改良式獵具捕獲非目標獵物山羌,將山羌從陷阱釋放後,平安返回山林。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
狩獵自主管理、生態給付在地行動助保育,改善山豬吊危害得靠責任心
要終止山豬吊的危害,不是單單全面換用改良式獵具而已,頻繁巡視陷阱、即時通報救傷、捕捉動物回報等使用山豬吊所衍伸的配套措施,都需要民眾對野生動物保育的意識、意願提升,配合、遵守、執行,才能促成改變。
「採取合作模式,賦權給社區做自主管理,才能有效治理。」吳幸如在長期與部落合作的經驗中觀察到,來義鄉的獵人們透過自主管理,維護生物多樣性的永續性。
「他們會說,欸最近這邊山豬變多了,最近什麼動物變少了,然後就盡量去設計那個陷阱,不要抓到變少的動物。」吳幸如描述獵人們自主管理的情境,獵人會在部落固定的傳統領域獵區、每個獵人習慣的獵場,調整對特定動物捕獵的數量,讓動物、獵區都有休養生息的機會。
「以往,我們只是單純的看物種在這個地方過得好不好⋯⋯」野灣研究員孫穩翔提醒,一個完善的野生動物保育體系,不僅有政策方針與法律規範指引,更需要中央、地方政府、民間組織以及當地居民齊心投入,「但是我們卻很少關心當地的人過得好不好,或者當地人怎麼利用動物。」
孫穩翔強調,如果在地的居民都不願意去討論、不願意去行動的話,那從政策、法規去擬定保育計畫與措施,根本不會有幫助。如何讓在地居民願意與政府攜手投入保育工作?互信基礎很重要,政府尊重在地治理,才能增進正向的合作氛圍。
自2015年,林保署(時稱林務局)開始輔導原住民獵人進行狩獵自主管理,透過自組獵人協會共同制定公約,規範狩獵活動。政策執行至今,吳幸如認為是有效的治理、有實際成果的保育方式,「他們(原住民獵人)願意加入共同管理系統、願意進行狩獵回報,然後我們(輔導團隊)都能從動物監測數據看見動物族群數量上升。」
2021年起,林保署也開始推行「生態服務給付」,並逐年增加生態給付地區範圍。生態給付是為了鼓勵巡護監測、友善農地以及通報救傷,由政府提供獎金給協助維護瀕危物種棲地生態的在地居民。
野灣環境教育課課長詹欣穎對此也給出正面評價,認為確實有促使官民合作更加密切,「參與過救援事件的部落,都滿積極持續協助通報、樂意分享發現熊的經驗,巡守隊拍到熊也都很驕傲,感覺把熊視為部落的自然資源在守護。」
台中桃山部落巡守隊去年成立第一個月,就在巡守路線上發現新鮮的熊爪痕。黑熊出沒熱區不放陷阱,改設自動相機,桃山部落記錄到黑熊、石虎、黃喉貂等多筆野生動物活動紀錄。圖|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
然而,野保法修法討論起山豬吊禁令,可能會抹滅了目前的治理成果。
「在地的原住民、已經合作的部落會覺得說,欸你們不是要尊重原住民的權利嗎,怎麼出爾反爾?反而要限制狩獵工具使用權?」吳幸如透露,部落已經出現反彈聲音,開始不信任政府部門,保育工作陷入尷尬的低潮點,「因為這樣,他們(原住民獵人)會不太願意再跟我們(輔導團隊)合作。」恐怕以後遇到黑熊受困陷阱也不會也不敢再通報了,這其實對於黑熊保育並沒有好處。
「山豬吊的管理,就是還需要更多自覺、責任心,而政府的方案才剛起步吧。」廖朝盛總結,目前山豬吊誤傷黑熊、石虎、穿山甲等非目標動物的情況還是不斷發生,代表整體的管理機制還可以做加強。
「在地民眾要知道不負責任的做法會造成什麼後果,而他們必須處理這個狀態。」廖朝盛點出保育行動的成功關鍵始終是在地居民,並留下問題:改良式獵具的實際使用率高不高?規範的巡視陷阱頻率能被落實嗎?下一個階段要如何刺激民眾持續參與保育行動?
張晉豪也認為林保署等單位應該要想辦法更接地氣,找出改良式獵具推行的困難,回應原住民、農民對政策的疑慮;除此之外,對於獵具的申請限制、設置規範,也應該與部落、農民溝通,理解需求、解決衝突,「大家有共識、願意支持,這樣才會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