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朱翊瑄            編輯|羅奕儒            設計|陳舒珊

這裡不是我的家,家在遙遠的蔚藍彼岸

 

日本和歌山縣的太地町海灣旁停靠著一艘艘小船,海面上的浮球圈住驚慌失措的海豚們,牠們在漁網中扭動著身軀、互相推擠著;一群身穿制服的人們專業地比劃、仔細打量著海豚們,一旦中意便和漁民們現場交易、帶走。他們是來自世界各地海洋公園的訓練師或飼育員,雀屏中選的海豚們將有機會成為一隻隻會頂球拍手的明星嬌寵。這是紀錄片《血色海灣》中的場景之一,在該片揭露日本太地町無差別獵豚的惡行之前,許多人不知道、或未曾思考過,在充滿歡笑的海洋公園中,動物來源大多來自野外捕獵,而台灣也不例外。

 

《血色海灣》榮獲2010年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描述太地町當地漁民驅趕獵捕海豚的過程,呼籲停止大規模獵殺的行為。血色海灣引起了廣大的迴響,也讓國際間許多動保團體出面譴責捕鯨行動。(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圖片來源:http://thecovemovie.com/home.htm

 

無情的長矛和利刃,海灣後的捕殺行動

 

鯨豚因長年生活於視覺功能難以作用的海中,發展出以聲音交流、溝通、探索、覓食等生存技能,也因此鯨豚對聲響相當敏感。日本太地町的漁民在捕獵海豚的時候,便利用其特點,集體用工具敲打船身製造噪音,干擾海豚辨識方向的能力,將迷失的海豚群體趕至海灣,再收緊漁網將之一網打盡,即為「驅趕式捕獵」。 

根據2014年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出的資料顯示,二十年來日本海域已捕獵約40萬隻鯨豚,部分被挑選的個體會前往世界各地海洋公園,進行表演、展示等商業行為,活的海豚單頭售價可達百萬台幣。剩下的海豚會現場宰殺,做食用肉類販售,售價約台幣十至二十萬元。從驚人的利潤中可以得知,只要海洋世界、水族館對海洋動物的需求持續存在,捕獵交易的商業鏈將持續生生不息。

 

水族館、海洋世界中的海洋動物們從何而來?

 

國際間各海洋公園之間的交換、買賣、自行繁殖都是來源之一,但野外捕獵目前仍佔來源的最大多數。以台灣為例,遠雄海洋公園自開館後向日本太地町進口了17隻野生海豚;野柳海洋世界自1980起向澎湖購入60多隻野生海豚;屏東海生館則是以教育、研究為名,向俄羅斯陸續進口10隻野生小白鯨。其中不乏在運輸過程中緊迫不耐、或是圈養不適導致死亡的個體。

擁有社群結構習性的鯨豚,和人類一樣為群居動物,群體中有家庭成員、有各自的任務,牠們共同行動、覓食與抵禦天敵。當遭遇捕獵行動或其他的人為干擾(漁業行為、海洋污染、棲地破壞等)時,可能造成群體解散、個體生存不易、生育率與抵禦天敵的能力下降等危機,導致難以生存,或是被迫遷離原有棲地,野生族群數量減少、面臨物種瀕危等困境。

參考資料: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共同撰寫之台灣海洋哺乳動物圈養表演調查報告

 

看世界各國捕鯨立場

 

國際捕鯨委員會(International Whaling Commission)於2016年投票統計各會員國對於捕鯨態度,分為以下五大立場:  

參考資料:Conservation stance of IWC Member States 2016

 

在科學與文化背後,貪婪染紅了海洋

 

有計劃性的商業捕鯨最早可追溯至11世紀,在20世紀時達到捕鯨業的高峰,卻也讓人們發現鯨魚的數量越來越少。隨著保育觀念發展,非生存必要的捕鯨行為逐漸受到大眾的質疑與譴責,反捕鯨的聲浪升高成為世界趨勢,國際間也開始採取行動管理捕鯨行為。 

國際捕鯨委員會(IWC)自1986年全面禁止商業捕鯨,但認可以傳統文化或科學研究為目的的捕鯨行為,適用國家包含目前捕鯨數量最多的挪威、日本等88個會員國。事實上,捕鯨禁令無法約束主要捕鯨國,挪威不但漠視禁令,持續商業捕鯨,更逐年增加捕鯨配額且積極發展各種鯨魚相關產品,日本與冰島多年來則不斷以科學名義申請捕鯨。現仍有捕鯨的國家有美國、俄羅斯、挪威、丹麥、冰島、日本、南韓、聖文森特和格林那丁斯八個國家。

 參考資料:環境資訊中心:【捕鯨】鯨生鯨逝:是文化,是科學,還是為了生活? / 關鍵評論網:挪威捕鯨量世界第一 數字超日本冰島總和

 

國際捕鯨委員會(International Whaling Commission)是根據《國際捕鯨管制公約》所成立的國際捕鯨管制機構,其中管制公約以及委員會的成立目的皆是為了維護野生鯨群的數量,以利捕鯨工業之永續發展。1986年開始IWC嚴格禁止商業捕鯨,當時有七個國家反對此禁令,分別為巴西、冰島、日本、挪威、秘魯、韓國和蘇聯。(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叩叩叩!鯨豚查水表-台灣的鯨豚哪裡來?

 

反捕鯨的聲浪成為國際共識後,台灣卻沒有及時跟上世界的腳步,自1980年起不斷地從世界各地輸入野生鯨豚至台灣的海洋世界、水族館中,為遊客提供娛樂、展示與表演。直到在數個動保團體的譴責與壓力下,2013年行政院農委會才正式於《野生動物保育法》中新增海洋哺乳類動物輸出入相關法規。然而在修法前三十多年來,已有近百隻野生鯨豚被購入台灣各海洋展演機構中,做圈養、陳列、展示、表演。

 

參考資料: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共同調查、撰寫之台灣海洋哺乳動物圈養表演調查報告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章「野生動物之輸出入規定」第24條新增海洋哺乳類動物野生活體及產製品,除了教育、學術研究之用途可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須檢附產地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住民因生存所需獵捕者之證明書。若無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一律不得輸出入。參考資料: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修正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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